古代的名門望族存在很多近親結婚的現象,難道他們不擔心會生出一個傻子嗎?


古代當然有自己的一套優生學,而且時間越晚近,對親屬之間通婚的限制也就越嚴格。

事實上,周人就已有「同姓不婚」的習俗,這是由於人們意識到血族婚對子孫健康所造成的嚴重危害。根據《左傳》記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這是說同家族內部的婚姻可能會造成生育問題;《國語》也提到,「同姓不婚,懼不殖也」,能有如此認識,自然是故人付出悲慘代價的結果。

在隨後數百年乃至千年的歷史中,人們對親屬之間的通婚可能造成危害的認識越來越深刻,故而對其的限制也就越來越多。

漢唐時期,表親之間通婚的現象非常普遍。例如,漢武帝曾娶其姑館陶長公主女陳氏為後,唐長樂公主曾嫁與母家長孫皇后之侄長孫沖。這種婚姻形式被稱作「中表婚」,高門世家彼此之間世代結親,以保持血統的高貴性。

然而,近親通婚所造成的遺傳病,也使得當時的有識之士試圖取締中表婚姻。《宋刑統》中就規定:「中表為婚,各杖一百,離之。」 元代的宋遠曾撰雜劇《嬌紅傳》,其中有一段情節,大意是說書生申純拜見舅父母時,與表妹嬌娘初次見面,兩人互通情款。申純拜別舅父歸家後,托媒人向舅家提親,卻被舅父以「內親不婚」所拒。由此可見,宋、元代時期的部分家庭已經意識到,表親之間不宜通婚。

等到明、清時期,法律就明文規定:「若娶己之姑舅、兩姨姊妹者,雖無尊卑之分,尚有緦麻之服。杖八十,並離異。」 但是,法律條文和實際情況永遠是不同的,近親家族之間的中表世婚有非常堅實的群眾基礎,官方禁而不止。因此,雍正八年(1730)清廷只得作出讓步,規定:外姻親屬為婚,除尊卑相犯者,仍照例臨時斟酌擬奏外,其姑舅兩姨姊妹,聽從民便。

近親之間可否通婚,最終還是交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了,官方不再插手。


近親結婚是有更多的概率生出有缺陷的孩子,但並不是個個都是傻子,更多的是正常人。遠的不說,就說近的。李嘉誠就是和表妹結婚,他的倆兒子還不都是正常人?動物界的一些配種為了保持血統的純凈,經常用近親交配,然後進行人工篩選,去除不健康的,留下健康的。人類沒法進行這樣的篩選,才會建議不要近親結婚。而且,關於近親結婚是不是一定會出現缺陷,在科學界也並不沒有完全統一的說法。另外,現在在很多國家,近親結婚是被允許的,很多歐美還有亞洲一些國家都是允許的,可以網上搜搜看。


近親結婚生的孩子有遺傳病的可能性比沒有關係的大,但是也並不怎麼高。。。一般沒事,也有生出孩子有遺傳病的。再者,近親結婚會生出弱智只是一種經過高度概括、誇張和簡化的說法,實際上不一定會生出來弱智,也可能會生出其他殘疾或畸形。表親結婚在古代屬於親上加親,名門望族大多不想家財流入外人,只能把財產繼承給自己親人。況且古代也是不允許親兄妹結婚,只能是表兄妹,或者表姐弟。從基因學上來說,血緣上比較近的人結婚只是會讓一些病的得病可能性更大,而不是一定會發病。


這其實也是一定幾率的,是因為要是都是父系的近親的話都會帶有相同的部分基因組合,這樣有很大幾率會產生畸形後代,你聽到的應該都是表兄表妹的,這都是帶有母系的,雖然也會帶有少數同種基因但是產生畸形後代的幾率會比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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