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借別人的論文來科普和林志穎P圖娛樂的的差別在哪?
方舟子借別人的論文科普,從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來衡量,還是看他怎麼使用別人的論文具體情況而定。
一,是不是以盈利為目的
如果方舟子應用別人的科技論文,目的是為了科普,不是獲得利益,而且在科普的時候,署名了原作者,別人的論文只佔到方舟子他本人文章的比例很小,這不算侵權。
科普(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國家秘密除外)在全世界範圍內,一般情況下都是鼓勵的,屬於科技探索活動,原作者也希望有不同的觀點,或者將自己的觀點傳播出去,一般不會追究其侵權責任的。
二,如果方舟子全篇使用別人的論文,作為自己的觀點發表,還不向原作者徵求使用意見,這是典型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方舟子同時是許多知名平面媒體的專欄作家,並且出版過一些以科普和反學術腐敗等為題材的著作。由於在評判時的雙重標準、話語霸權以及無端構陷,加上報復心強烈,方舟子本人和他的言論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爭議,並被懷疑部分行為有商業目的。
方舟子多次被人告上法庭,有三次敗訴。其與肖傳國、丁祖詒兩個案件敗訴之後,拒不履行判決,均被強制執行。
林志穎使用別人的圖片,並在圖中P上自己的圖,這是嚴重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無論他處於啥目的,公開發表別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就是嚴重的侵權。
所有的科普知識都來自別人的成果而不是自己的研究,但科普作品不能直接抄襲,而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重新闡述。中國不缺研究者,但缺優秀的科普人員和作品。高士其、葉永烈、方舟子都是優秀的科普作家。
有點搞笑的問題哦。
首先回答什麼是科普。科普是用平實的語言把科學家們已經獲得業界認可的科研成果介紹給普通大眾。科普者並不需要自己去科技創新,可以大量引用別人的文章。但是如果是學術論文就不一樣了,必須要有自己的創新點,別人的成果和內容只能是文章的鋪墊,任何使用到前人的成果都要標明出處,否則就是剽竊,後果非常嚴重。學術論文中引用的內容不能超過篇幅的20%,但是科普書可以百分百是別人的東西,這就跟教材道理是一樣的,是編著出來的,不是著出來。方舟子除了自己編著科普書,有時候還在自媒體上轉發別人的文章截圖,這是可以的。文章發表就是為了公開。文章作者影響力主要體現在文章是否有足夠多的人引用。只要使用者不隱瞞原創作者的貢獻,不說是自己的科研成果,就不是剽竊。
林志穎用別人的圖片作為背景,把自己的照片PS上去,就直接發布自己的社交網上。如果這只是個搞笑圖,很多人也都PS過了,自己也用文字解釋了,並沒有什麼。如果這個圖片是一個嚴肅的照片作品,林志穎把自己的照片PS上去,表示自己到過某地方,或者使用了某種產品,蒙蔽大眾,以達到什麼目地,問題就比較嚴重了。
這個問題就有意思了。科普,是把別人的科研成果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講授給大眾。這個詞最簡單的解釋就是科學知識的普及。
如果認為這種科普行為是抄襲,應該加以批判的話,我覺得全國所有的教師教授都應該再被打倒一次了。教師的工作內容不就是把別人的知識盡量講授給學生嗎?而且還收費呢。怎麼不見人反對?
1 弄巧成拙的偽狀元
------方舟子笑話集(收集整理:愛玩兒)一 經典老笑話共七篇,已發。二 方舟子的英語笑話共五篇,發了三篇,兩篇略過。三 方舟子的中文笑話(共六篇)笑夠了美國博士方舟子的英語,我們再來欣賞一下語文狀元的方舟子的中文,它們同樣彪悍。 1 弄巧成拙的偽狀元2011年末,方舟子已從「一錘三傷」 竊取的「中國正義人物」的神壇逐步走了下來,並開始受到社會各界的質疑。這時,方舟子參加了貴州衛視的《亮劍》節目,試圖假扮英雄,展現才華。 虹橋科教論壇的網友iamback揭露: 「方肘子這福建省高考語文狀元是"偽狀元"吧 。在一個有所準備的電視節目中,寫了兩個本來想展現自己"學問"的字,竟然兩個字都寫錯了。真是笑死人了。」很明顯,這樣的問題是故意攪渾水,把科普和娛樂混為一談。P圖只為娛樂,一笑而過。科普是把別人發現或發明的東西用普通人看得懂的文章告訴你,讓一般人聽到那個科學發現或發明不至於聽天書。方舟子如果借別人的科普書藉來寫科普那就不如林志穎的P圖娛樂,但他從未這麼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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