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自私的基因》一書中,文化基因這個概念?
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道金斯主要講的是「生物性的模仿子」,也就是通常我們說的基因。基因是生命個體間傳遞信息的基本單位。那麼,文化——即集體習慣在個體之間有沒有傳遞信息的機制呢?道金斯在這本書中只是略微提及。並且他還猜測,文化傳承的背後,很可能有一種類似基因的「文化性的模仿子」,即文化基因。道金斯稱之為「模因」(meme)。
道金斯還猜測,文化傳遞的核心機制是模仿,模仿的基本單位是模因。是模仿導致人類進化的路線最終與別的其它生命分道揚鑣迥然不同,與此同時,是模因決定著模仿的連續性與一貫性。模因就像基因,它既可以在不同代際間縱向傳遞,也能夠像病毒一樣,在同一代際之間橫向地傳播。我們的宗教、信念、行為方式等等,背後都是模因在起作用。
不過我要提請讀者注意,道金斯只是對文化傳遞的機制進行了一番猜測,並設想出了一個類似於遺傳因子的模因。沒有嚴謹的論證,也沒有真憑實據。模因假設的問題在於,它就算存在,也必然缺乏基因那樣的優點——基因的傳播本質上是數字化的,因為具有高保真的特性,它能保證我們的遺傳基本上不走樣。模仿顯然不具有這樣的優勢,想一想,我們在傳遞一個口信時會有走樣的多大可能?
再說了,無論文化基因也好,模因也好,它們都是比喻性質的概念,不是具體的物質載體。基因有鹼基對,之上有DNA,模因有什麼?沒人知道。
事實上,如今人們大肆談論文化基因,根本沒有在意它的原意如何,只是借用道金斯的辭彙來強調特定文化的正確性與正當性而已。
要理解這個概念,需要從進化論的整個理論發現脈絡來理解。
進化論的產生,只有一個目的,解釋世間萬物是如何變化,新的物種如何產生以及舊物種如何滅絕。簡單地說,就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一個物種,是適應還是不適應,誰說了都不算,背後是靠自然在起作用,即自然選擇。
進化論的理論很長一段時間,對突變很感興趣,在物種是突變還是漸變中爭論了很久。其實這種爭論是偏離主題的。進化論最重要的主題,自然選擇很少人研究。
之後,才有科學家重新拾起這個研究主題。即不再去考慮物種的突變。而是考慮自然如何選擇物種的。在達爾文那裡,認為,自然選擇的對象是個體。若是作用於個體,拉馬克的「用進廢退」的想法就很自然了。因為只有「用進廢退」,個體在自然選擇面前才能改變。
後來,科學家覺得這種想法不太正確,把自然選擇的範圍擴大為群體。認為自然選擇的對象是一個可基因交流的群體。你一個個體可能不行,但你親人厲害,你也能存活下來,繁衍後代。
但是這種群體理論,還是不夠解釋某一類現象。有一些魚,因感染了寄生蟲後,會有自殺行為,會主動浮出水面被鳥類吃掉。這種行為的原因,是因為寄生蟲操縱了魚類,鳥吃了魚類以後,就感染了寄生蟲,寄生蟲就可以在鳥類的肚子里繁衍後代。
於是,科學家就把這種行為設計為基因的作用,把基因當做自然選擇單位。基因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是用來解釋動物行為的。基因的作用範圍,不僅包括蛋白質的合成,還包括肢體的形狀,肢體的行為,甚至文化。
也就是文化基因是用來解釋人的行為的,來理解人的社會行為背後的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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