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今天凱爾特人對陣火箭裁判對哈登的最後兩個判罰你怎麼看?


Players are not permitted to use their arms to grab, pull, or push their opponents in order to create space.

這是NBA視頻犯規手冊里的一句定性法條。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啊,任何球員為了製造進攻空間,運用自己的手臂對防守方進行拉,拽,推等等這樣兒的動作,都是犯規的。然後我們就回到上面這倆動態圖說,哈登有沒有手臂上的動作?答案是有。裁判吹了有沒有問題?答案是沒問題,吹了就得認,這就是規則。

大家的爭議呢,無非也就以下幾點。

首先,這個動作幅度是不是該吹。說實話,比賽進行到最後時刻,身體對抗往往是最激烈的時候,這兩次波兒動作啊,幅度都不能用大來形容。但是,只要您手臂上有動作,裁判吹,就得認,因為法條有。,

其次,斯馬特是不是也有犯規的嫌疑。這個呢,就看裁判到底是不是認定斯馬特在回合中是一個legal defender,也就是合法防守人。這就要看裁判當時的判斷了。一般這時候呢,不會吹防守方犯規,一般這時候啊。。更不會吹攻方犯規。

最後,斯馬特是不是假摔。表演的成分一定有,不用想。但是,現在是2017年,這種情況很普遍。利用規則進行誇張化處理,達到目的,在現在這個年代,不說支持,至少是被允許的。

即使這些都是有理由並且合法的,個人認為,今天這兩個判罰,依舊是極其罕見並且值得商榷的。我在今天早些的一篇文章中曾經寫道:

關鍵時刻,這樣的判罰極其罕見。而發生在聯盟MVP熱門人選的身上兩次,則更加罕見。

現在我還要再加上一句,全美直播,關鍵時刻這樣的吹罰,最終造成了勝負上的變化,則更加罕見。

凱爾特人的逆轉,無論最後球權的歸屬,至少分差是靠自己努力追回來的,最後大家都在討論判罰,他們願意看到這樣的畫面么?一定不願意!火箭雖然只打了半場好球,但是最後艱難時刻,哈登完成了一記超難的顏射三分,並且頂住壓力兩罰全中,他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么?也不願意。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想說,哈登也得長點心了。上一次是賈旺-埃文斯,這一次是斯馬特。有些習慣啊,撞了南牆就得回頭,第一次已經犯規了,第二次咱就別以身試法了對不對。哈登是個極其聰明的球員,相信他會調整好自己,同時也像德安東尼所說的,判罰已經是過去式,不重要了,球隊會更關注前面那26分的領先優勢是如何丟的。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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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眼睜睜的坐著看!

首先很可惜火箭在領先26分的情況下被逆轉,裁判最後7秒的判罰註定要被討論很久。筆者相信在裁判報告出來後,會還給火箭及火箭球迷一個公道!

對於這兩個判罰,筆者要說,本來依據聯盟傳統最後時刻裁判就不該搶戲,特別對於膠著的比賽,一球就可以決定球隊輸贏的比賽,裁判更是要把球交給場上球員,讓他們去決定比賽的勝負。但這場比賽讓筆者長了見識,而火箭前幾天剛剛因為裁判判罰問題吃了虧。

沒發現這場比賽的最後時刻很像前幾天火箭主場打快船的那場球嘛?同樣是最後時刻,同樣是吹了哈登兩次進攻犯規。筆者可以這麼說,哪怕是常規時間裡,這種身體接觸,多數也會吹成防守方的防守犯規而不是進攻犯規。第一個球,斯瑪特兩隻手基本掛在登哥身上,哈登接球的同時,斯瑪特就一直在往哈登身上跳,(這一跳是否讓你想起了當年保羅往火花身上跳?)被防守者用手或胳膊擋,順勢推也是下意識的動作,威少、洛瑞、利拉德、庫里接球時也常常推一下防守者。

筆者不說斯瑪特「假摔」,因為一旦跳在哈登身上被推倒也很正常,因為你本身就沒有站在地上,更談不上站不站穩一說。第二個球,很明顯的存在裁判故意「報復」的情況,至於是不是,只有天知地知裁判知。對於在場上被防守人抱在懷裡,筆者想不出任何破解的方法,有辦法的球迷可以留言告訴筆者。這一球很考驗斯瑪特的演技,很明顯斯瑪特和少帥是看了,火箭對快船的比賽錄像的,埃文斯防守登哥的方式方法,斯瑪特運用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因為比起身體素質,埃文斯跟斯瑪特差了何止十萬八千里,然而在到底的效果和程度上,演技跟埃文斯不相上下。

但歸根結底,火箭輸球還要怪自己!

一是哈登的領袖責任沒有擔當好,在最後時刻投遠投幾乎是哈登每次膠著時的「必點套餐」,即使手風不順,效率再低也屢試不爽,出手合理性方面跟控場大師保羅還有很大差距,當然本場比賽跟裁判的判罰尺度也有關係,衝進內線造殺傷不給哨也沒辦法。這方面記憶比較深的就是有一個回合,哈登突破內線被霍福德干擾,裁判不但沒有吹霍福德犯規還把球權判給了凱爾特人,而回來歐文上籃又吹了韋伯的「體毛犯規」。但就像德帥說的,你拿的錢多,自然承擔的責任就要多,關鍵時刻情緒控制能力也是巨星的標配,強如詹皇面對這種吹罰的時候也不至於像哈登這樣不淡定。

二是德帥的戰術和指揮能力,本場比賽德帥在下半場被少帥輕鬆打敗!最後時刻更是被贏的毫無顏面,球都發布出來,你跟我說你叫暫停幹嘛?平時的訓練中不練習發球的嘛?為什麼最後發球一定要哈登接球?明知道哈登已經被激怒的情況下!為什麼首節還9人輪換,下半場就不敢繼續輪換了?輸不起還是後知後覺?為什麼不能用人不疑?當戰術被對手研究透後為什麼沒有任何的反制手段?為什麼保羅休戰後整個中投都沒有了?安德森不能投中投?當三分被限制,內線沒哨子的時候,為什麼不嘗試中距離?

三是安德森!或許保羅的缺陣真的影響了安德森的發揮,也許小陣容的五號位真的不適合安德森,也許安德森真的被其他29支球隊研究透了,隨便放個人在面前,森哥自然就隱形了。但森哥,你可領著2000萬的年薪啊,看你在進攻端猶豫的樣子真讓大家著急!

但,比賽終究是輸了,即使裁判報告能換火箭和哈登一個清白,但對於結果已經於事無補。不過,不能從失敗中吸取教訓那就難免再次失敗,但火箭上下能吸取教訓嗎?


在我看來最後兩個判罰確實有一些爭議,第一個哈登確實有伸胳膊的動作,施瑪特順勢倒地,裁判判罰很準確,哈登也沒有過多糾結,畢竟是自己犯規在先。

對於第二個判罰,我認為值得商榷,當時比賽時間還有3秒鐘,況且火箭後場發球,哈登在吃飯一次教訓後,這一回明顯收斂了許多,而施瑪特卻將手緊緊的摟住哈登,迫使哈登無法接球!

在這樣的情況下,裁判就應該吹罰施瑪特犯規在先,在哈登往前壓的情況下,施瑪特故技重施,大家都知道施瑪特是NBA有名的假摔狂人,各種違反物理定律的動作屢見不鮮,但是最終其拙劣的表演成功了,不得不佩服。

本場比賽因為缺少一名裁判,出現一些紕漏實屬正常。但是如果火箭在領先高達26分的情況下依然無法贏球,那就是他們自己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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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比賽發生在常規賽,對哈登和休斯敦火箭都是不可多得的好經驗。本賽季至今來看,火箭在克里斯·保羅加盟後,已經具備了衝擊總冠軍的實力,幾場和金州勇士和克里夫蘭騎士的比賽中也絲毫不落下風。可以說光從球員儲備和戰術素養的角度來看,今年可能是哈登職業生涯奪得個人榮譽,以及總冠軍最好的機會了。

然而就像今天比賽最後時刻體現的一樣,登哥一直以來都為人詬病的關鍵球能力,仍然沒有得到質變。

回想聯盟所有的一線球星,幾乎都有最後時刻的大心臟代表作:庫里逆天絕殺雷霆,威少超遠距離壓哨殺死掘金,沃爾季後賽三分絕殺凱爾特人,歐文總決賽致命三分以及利拉德0.9秒絕殺火箭。唯獨哈登,儘管他一再打出瘋狂的50+得分三分數據,可當比賽真的進入決戰時刻,哈登在接近30歲的年齡,代表作仍然是一張白紙。甚至在上賽季季後賽的win or gohome關鍵戰役,對陣馬刺時直接全場迷失,這顯然是作為超巨不合格的。

回到今天比賽,在面臨綠衫軍如潮的攻勢,和斯瑪特壓迫性極強的防守時,哈登又一次被打亂了情緒,當出現第一次進攻犯規時,他沒有選擇接球的策略,這才給了斯瑪特又一次製造犯規的機會,至於裁判的吹罰,這就是仁者見仁的決定了。

當然,我認為會將哈登放在本賽季MVP的最有利競爭人選的位置,他正在打出最好的賽季,可是,如果真的想在季後賽有所作為,哈登必須成熟起來!像個超巨一樣打球!


說實話,看NBA有一些年頭了,這種重量級比賽,又是最後關頭,又是當家球星,又是MVP 領跑者,這種擺脫的推脫很正常。可吹了不吹,但99% 的裁判不會吹,明知道你推了,我演了的情況。交給球員表演就行了。

記得小時候玩伴打鬧最常見的話就是,你瞅我幹嘛?另一個小夥伴絕逼會說,你不瞅我,怎麼知道我瞅你。同樣,你不貼我那麼近,我也推不到你。

再者,拿足球對比,相比籃球的小動作,足球更加明顯,更加大動作。禁區拉拉扯扯太平常了。如果按今天的尺度,點球次數肯定場均幾個了。所以我的觀點,這個吹罰不應該。直接改變了雙方的局勢,NBA級別比賽到焦灼時刻,判罰進攻犯規,還是底線出球時,太不常見了。只能說這個裁判太出彩了。

言歸正傳,說回比賽,本場本應火箭大好局面,末節被逆轉,自身問題無法磨滅。登哥糟糕的命中率,無謂的失誤,最終葬送好局,關鍵球登哥始終感覺不穩,這是他至今沒進化的缺點。本賽季一路狂飆,讓人忘記了登哥關鍵球不行的能力。那是因為有穩的一逼的保羅。如今保羅一傷,登哥單核,就放大了登哥的缺點。作為登粉,不得不佩服莫雷的果敢,七換一的神操作,為的就是彌補登哥軟肋。但同時也消耗了火箭培養的板凳匪徒。有得有失吧。

總結一句,高手過招,刀劍無眼。小推小碰極其正常。這就是競技體育,你讓世界級身體的球員碰不得,摸不得,那就沒感覺了。登哥推人擺脫這個壞毛病終於被抓把柄了。只能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耐克聯盟。。。


看了15年NBA,這應該是裁判絕殺比賽最經典的一場。作為自媒體,我應該保持中立的態度,但是這一次我挺火箭挺哈登。

看球的兄弟都知道,這種重量級的全美直播的比賽,如果達到最後時刻,裁判幾乎是沒有判罰尺度的,生死有命就看你的球員和球隊夠不夠出色,退一萬步講,哪個球員接球之前不是推一下才去接?這麼明顯的假摔動作,而且第一個球很明顯的斯瑪特抱住了哈登。這讓我想起了之前火箭打快船的比賽,最後三分鐘的時候快船小將埃文斯本應該六犯離場,結果裁判的吹罰尺度讓人看不懂,這成就了最後三分鐘埃文斯的出色表現。很多人說,你火箭今天領先26分被打到最終時刻了,該反省反省吧?是的,火箭該反省,難道整場比賽只有兩個裁判,關鍵時刻的這種判罰而且是兩次同樣的吹罰,難道聯盟不應該反省?難道焦灼時刻的火箭就應該因為浪費26分優勢而接受這種判罰?

聖誕大戰勇士打騎士裁判在最後1分20秒鐘杜蘭特對詹姆斯的三次犯規視而不見,在第二節把應該給杜蘭特的第二次T吹給了追夢格林,為了比賽的觀賞性不讓杜蘭特下場我們暫且理解。但是你吹哈登這兩個進攻犯規是真的沒有公平可言了,耐克贏了阿迪達斯,火箭輸給了凱爾特人,斯瑪特激怒了哈登,而聯盟失去了在球迷心中的公平和公正。【魏志傑是超級巨星】點關注隨時討論


第一個是毫無疑問的進攻犯規,第二個不知道是斯瑪特演得好還是哈登急了你推我倒,裁判吹罰進攻犯規!裁判也是人也可能會誤判,不要太過糾結這一場常規賽的勝負,如果領先26分都被逆轉說明火箭下半場還是鬆懈了,比賽很長你必須時刻保持專註!

賽後哈登也開炮裁判了,他不糾結最後兩個犯規,他糾結的是本場比賽有很多犯規沒吹罰!因為本場比賽有一個裁判因傷退場,所以判罰不夠準確!


中國人總喜歡拿裁判說事,對於球隊內部更深刻的東西他們都看不懂。裁判的判罰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到99%的準確率還是有的,不要總拿裁判說事,這樣的話題太低級了。


反正現在聯盟抱人 也不算犯規了。 從15年勇士抱人開始。 防守球員抱住進攻球員不讓接球 真是天大的笑話


今天也看了這場比賽,說真的,凱爾特人贏得真的險,在大比分落後26分的情況下居然逆轉,真的是奇蹟,而且面對火箭這樣的強隊。最後的十幾秒鐘經歷了什麼?估計哈登自己也蒙了。但是不得不說施瑪特做的真的很聰明,當然了裁判也不會隨便亂吹的,因為哈登手上的確有動作,不信可以去看回放,由於情況發展太快,我之後又看了一遍回放,確實有動作。

但是比賽也比完了,只能說凱爾特人有運氣,火箭在最後已經做得很好了,沒有辦法。裁判沒有錯,哈登雖然很無奈,但是確實犯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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