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林丹最近不火了?


誰說林丹不火,林丹火著呢。

12月24日消息,林丹在羽超第5輪比賽中,因裝備贊助商衝突導致比賽延時開賽28分鐘,他所在的青/島仁洲俱樂部被警告並扣除賽事補貼12萬元。林丹在微博上發聲表示不滿,「運動員個人權益誰來保障?欠薪誰來維護?」

當然,有人說了,賽事有專門的品牌贊助商,如果球員執意要使用個人贊助商品牌,最好是和賽事主辦方先協調,如果協調不了,球員就拒絕參賽就行了。

如果你要維護個人贊助商的權益,那麼可以退賽。如果賽事主辦方覺得林丹的退賽會對賽事造成負面影響,降低賽事的關注度,那麼請賽事主辦方讓步。這就是個人和賽事主辦方的博弈,誰牛誰有理。

也有人站在更高層面說話:國/家體育總/局應及早研究對策,解決運動員國/家隊贊助商、個人贊助商、俱樂部贊助商、聯賽贊助商之間不同的衝突問題,從而保障各方的利用,促進各項賽事健康發展,而不是用「罰」來解決矛盾。

當然也有人懟林丹:你來參加羽超,就得遵守羽超的規定,要是覺得羽超規定不合理,你可以不參加比賽啊。你又想拿個人贊助商的錢,青島仁洲俱樂部的錢還不想放棄,回頭還怪上廣/州粵羽俱樂部了,這和你現在的違規有關係嗎,偷換概念。

林丹的話題,你覺得不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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