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給你錢然後不要你還,過了一段時間又問你要了,怎麼辦?
想起兩句話。一是: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二是得讓人處且讓人。
除非你還未成年,家長應該盡扶養責任。如果大了,即使父母給的錢,也應記著返回,而且加倍。當然不一定非要以同一個形式。
同事朋友間的偶爾大方疏財,可能就是為了討個彩頭,圖個吉利,但也要有度。如果數額過大,哪怕是當時言之鑿鑿,甚至立字據為證,你也權當不掃興暫時收下,然後找機會歸還。即使再次明確回絕,也要銘記在心,一旦朋友有需,則當如數奉還。此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更如果是在危難之際,朋友伸出無償援助之手,一旦渡過難關,也當適時回報感恩。人是感情動物,知恩圖報是天理,無需贅述。
上述都是收到恩饋者的主動返還行為,但肯定也有施捨之人的後悔舉動。怎麼辦?其實如果堅持不還,對於合法的贈予行為法律也不認同反悔。
但我只想問幾句:這錢原本是誰的?給你心安嗎?這錢現在對你是否很重要?要錢的人對你是否很重要?
想好後答案也就有了。對於失信會有別的懲罰在等待,只要自己問心無愧就好。
那隻不過是人家跟你客氣了下 你還真當真了 這個世界沒有無私的友情 只有永遠的利益 把錢還給人家 然後離這種人遠點 這種人是最可怕的 記住一句話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 別把兄弟的友誼當回事 那都是假的
別人不讓你還錢,那是人情,你借別人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本分。
自己如果經濟寬裕了,可以主動聯繫還錢,如果等到對方來要,那一定是對方有急事。要還的。如果沒有那麼多錢,一次性還完,就有多少先還多少。態度要陳懇。在自己最困難的時候,朋友幫助了自己,我們要感恩。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首先,這個人為什麼要給你錢?他的目的是什麼?其次,你自己應該考慮清楚,該不該接受他給你的錢,是因為你有事需要用錢而囊中羞澀?還是你生活窘迫?還是要用這筆錢去度過難關?如果是他想幫你而給你這筆錢,現在又要回去你根據自身情況方便就還給他,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如果他是想用這筆錢達到某種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又已經完成,就可以不用還這筆錢。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永恆不變的道理。
其實就算是他不要,你也應該主動還錢。問你要了,這是他的權利。出爾反爾,說明你的朋友說話有問題,信用上有問題。但是作為欠債方,不應過多的糾結於此。
有句話說的好,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何況是錢財。不是嗎?
借了副人的錢一定要還,他不要也要還,說明你守信用,人不守信,你今後辦事志不通。這就叫洧借有返西借不難。這是作人長基本的道理。有的不講誠信借了不追。倒處拉爛賬。變成了老奈,奈一天算一天,這種人在社會上難混。
1.首先我個人的觀點是借錢就一定要還。
2.往好了想,可能是這個人真的遇到了金錢上的困難。
3.往壞了想,這種人不可交,反反覆復
畢竟這個錢本來就是別人給的,雖然當初是他給的也不要你還,但是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給你,不管當初是為什麼給你這筆錢,既然拿了就有還人的責任,或許這個錢救了你的燃眉之急,或許這個錢只是朋友之間開玩笑說的,但是說到底拿到這個錢你沒有付出過勞動成果,就沒有資格不還給人家,而且人家既然問你要,理應有還的道理。
謝邀。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除非你有美帝國主義的船堅炮利。
開始不要你還,可能只是客套,也可能是真意,都不重要,關鍵是還清債務後,你會滿心輕鬆。
兩不相欠,是天下最愜意之事。
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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