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戀遭拒海歸富二代把女孩從19樓扔下,被判死刑是否過重?
殺人償命,沒什麼說的。只要沒有廢除死刑,這種情況一般是沒有什麼可從輕的條件。
誰是誰非,但人已死,逝者已矣,再追究女孩過失已無必要。但這個問題留給我們一些思考。
生命總是可貴的,再有什麼問題,都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沒必要你死我活的。
其實人生都會遇到許多很難歸去的坎,當時覺得天要塌下來,其實忍一步,過後反思起來,原來並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就像場合里的一朵浪花,時間會淹沒一切,生活總是將人們變得更加成熟和穩重。
有些古人流傳下來的詞句和條幅是很有深意的,比如難得糊塗,知足常樂,制怒,吃虧是福,克己復禮,忍,退一步海闊天空等等等等,這些辭彙在平時覺得很平常,但一旦反其道而行之,犯了大錯追悔莫及時,才感到這些辭彙的深沉含義。
但後悔葯是沒有的,所以奉勸年輕人少些衝動,多些寬容,最後是幸福自己。
根椐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從法律條款上來說嫌疑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沒有什麼不妥。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我國對死刑判決可謂是慎之又慎。幾年前還出台過一份關於鄰里之間矛盾和激情犯罪致人死亡的結合情節盡量少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文件(具體可以上網查)。現在小編簡單通俗易懂的介紹一下在致人死亡案中影響法院判決的幾個因素。
第一犯罪手段是否殘忍,性質是否惡劣。簡單來說就是同樣在致人死亡案件中,一個是被刀砍死的和被拳頭打死的,這兩種性質是不一樣的。或者是在致人死亡前有沒有進行折磨受害人,還有就是有沒有用特別殘忍的手段去對待受害人。這些都是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
第二犯罪是激情犯罪還是有預謀犯罪。所謂激情犯罪就是在嫌疑人主管意識裡面並不想進行犯罪只是在突發事件中沒有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緒致人死亡。預謀犯罪就是嫌疑人主觀意思裡面已經有了要致人死亡的犯罪思想,並且去實施了犯罪。這兩種也是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
第三受害人是否存在過錯。這個應該好理解吧,簡單說就是受害人在案件之前是否對嫌疑人做了很多錯事(比方說欺詐欺騙,長時間欺負過受害人)。
第四獲取受害人家屬原諒。這個不用說,大家肯定理解了。
現在說回本案,本次案件中,嫌疑人將受害人從19樓推下致受害人死亡,妥妥的故意殺人,嫌疑人主觀意思里就是要致受害人死亡,所以說適用罪名沒錯。至於嫌疑人殺人手段殘忍,性質是否惡劣,就要看受害人生前有沒有受到傷害,折磨。這點從現有的資料中並沒有公布出來,所以我們大家也不得而知。
嫌疑人在本案中是有預謀致受害人死亡還是激情犯罪。也就是說嫌疑人在案發前一晚或者是前一段時間是不是有想法要和受害人談,如果談不妥就殺了她,還是只是想和她談,只是在談的過程中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將受害人推下樓。
還有就是在本案當中受害人家屬是否原諒了嫌疑人,顯然從現有資料中我們知道沒有。所以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本案的受害人是否有嚴重過錯。嫌疑人和受害人事發前的狀態,受害人是不是有嚴重過錯或者存在故意欺騙欺瞞嫌疑人。這點要司法機關去認真調查,可以從兩個人身邊的朋友和各種社交軟體去調查。
最後小編想說的是我們大家應該靜下心來,不要一味的去批評討伐哪一方,不要做道德審判,不要用輿論影響司法判決,畢竟我們都是圍觀的人不知道當事雙方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嫌疑人將受害人殺了肯定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是不是一定要適用立即執行這種最嚴厲的處罰就要看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一件事我們不能只看結果而忽視了起因和經過。最後歡迎大家留言評論,關注討論,畢竟小編打這麼多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殺人就是殺人,無論理由是什麼。殺人償命,這是法理,倫理、道理得排後面。
之前也看過相關報道,對女孩的行為也很不齒,拖著男生8年,禮物收了不少,卻總是不確認戀情。借著語言行為的巨大反差,希望獲取現實的好處而不承擔任何的責任。
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當然這樣的聰明其實是女性的低自尊,把自己當貨物,即待價而沽,還指望多發展顧客,一切只為最高價。
所以都說女兒要富養。富養不是花很多錢,要什麼給什麼。而是人格上富養,通過兒時獲得高質量的陪伴和愛、通過看到父母健康的婚姻關係、通過家庭中正確的三觀傳承,而讓女孩自信自尊自愛。
男生的憤怒來得有理由,憤怒背後的被欺騙8年的感覺,可能更讓人發瘋。但人與人的關係,是兩個人共同推進的。一段畸形的關係維持了8年,如同跳一支極古怪的雙人舞,任一舞者離場都會結束它。可惜男生在極端情緒下,做了最遭糕的選擇。
這個事件太過慘烈,女方被殺男方死刑。嗚呼哀哉。希望以此為戒,戀愛就是戀愛,雜音太多則風險太大。
父母心法: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深知家庭養育的核心是人格養育,關注《父母心法》知人才能育人。不過重,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如果給男方機會,那對受害方公平嗎?換個角度思考問題,答案自然知曉!從現在法律上講,男孩受過高等教育,更了解法律的規定,但他的思想已經扭曲,自己得不到的,毀之!心態偏執,如果再給機會的話,誰能保證類似的事情不會再重演?到時候悔之!
憑啥給他機會呀,誰給女孩兒一個機會呀,誰給女孩兒家人一個機會呀。殺人償命。跟單戀幾年有啥關係呀,我愛你你就得接受我的愛,不接受我就把你扔下樓,這多扭曲呀,這種人多危險那,一個成年人意識不到19樓摔下去會死嗎,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啊,僅僅因為感情問題,他當時哪怕有一絲人性也會控制住自己吧
這個人神經病,有錢還怕沒有女人。難道外國女人不可以啊,把你家的錢給我吧。留給你也是個禍害,痴情有什麼用。是能當飯吃還是能出名啊,有了錢可以做很多事。你能體會到沒錢人的生活是多麼痛苦嗎?我給你說我都結婚了,還是被她們憋著就是因為我沒有錢。給你發個神經病卡,把錢給我吧。真是看到這個新聞氣就不打一處來,我在這邊賺不到錢。你家要真是有很多錢死了,讓你父母把錢給我吧。我還真缺個有錢的父母呢?
這個男人首先心理就不健康,更有偏執狂的味道,一個人從19樓把另一個人扔下,難道他不知道後果,特別是這個人還受過高等教育,這種行為就是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饒恕,就算是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實施正當防衛也有防衛失當之嫌,何況對方是一個弱女子。總之,這樣的人判處死刑在我國現有的法律層面上合情合理,不存在什麼從輕處決的正當條件,相信法院作出死判也是經過多方面調研才痛下決心的……
對一切故意殺人,剝奪他人生命的違法犯罪分子,必須判處死刑。這是天經地意的。
如果不是這樣,法律還怎樣保證社會公平與正義。如果任何人都去追求自己想得到的,一但追求不到手就去殺人,這個社會豈不亂了套?世界上豈不又回到弱肉強食的原始野人時代,人類的文明社會豈不墜落成野狼社會。
因此,對一切故意殺人的嚴重違法暴力犯罪,必領依法嚴懲,以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讓被害人得到申冤,讓罪犯得到懲罰,這是文明社會的最好體現。國家的法律,就是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保證社會上的每個公民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這種叔利其中最主要,也是最關鍵一點就是人的生命權,一但人的生命權遭到侵害,得不到保證,那麼國家所制定的法律就失去意義了。因此,法律對這個故意殺人的海歸富二代判處死刑,完全正當,不論他用什麼手段害人性命,都必須堅塊判處死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更何況,他的內心自私,手段卑鄖,因為追求女孩追求不到手就將其害死,更是無恥,如果世界的年青人都家他一樣,見到漂亮姑娘就去追,追不到手就將其殺死,世界上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所以法律對這個富二代判處死刑完全是他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謝邀。女孩拒絕這個心狠手辣的海歸富二代是對的。這個自私自利的海歸富二代心裡極度扭曲,自己得不到而毀之,把一個鮮活的生命從19樓扔下,漠視法律,故意殺人,證據確鑿,判決合理。一個字:殺!兩個字: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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