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最多可以娶幾個媳婦?
謝邀。今天一個男人只能娶一個老婆,其實古代也是一樣。不是說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嗎?其實這都是現代人的想當然耳。
在氏族社會時期,有「媵制」,這就是說一般氏族首領才有資格進行婚姻制度。一般是女人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還有妹妹或者女奴隸,這就屬於媵妾,媵妾裡面妹妹、侄女,也是最早的妾。妻妾定義是:「妻」是應父母之言媒妁之約,明媚正娶過來,是正室。「妾」是沒有正式婚配,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或者陪嫁人,有些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所以只是側室、偏房,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一般稱為買妾之資,相當於把人賣了。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也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成群,也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
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所以隨著這個制度的不斷完善發展,造成在古代家庭中,妾對於家主來說近似奴隸,只是對於婢女和僕人來說,妾應該算半個主子。同時,妾在家庭中的權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首先,妾的親屬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親之內,就連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須認正式妻子為"嫡母",而生身母親只能為"庶母"。這樣,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爺、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隸;妾稱自己的子女為少爺、小姐,她的親生子女只呼其為"姨娘"。如《紅樓夢》中,賈政之妾趙姨娘,不但全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她,就連稍有臉面的丫環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裡。趙姨娘的親生女兒探春並不認她為母親,也不認她的弟弟為舅舅,她只認賈政的正妻王夫人為母親。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向來是一夫一妻制,小老婆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所以,那些想要穿越到古代的女子可要十分小心了。畢竟運氣不好的話,穿越成為妾室,想要逆襲是幾乎沒有可能的。
明清時候,受封建禮教的束縛,禁慾是一種道德規範。男人明媒正娶的最多只有三房妻妾,納妾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首先,色情是剜骨的尖刀,父母和長輩是不會答應縱慾過度的,縱慾過度壽命很短。其次,家中正室如果不答應,也是有那個賊心,沒那個賊膽的,誰願意與其他女人分享一個男人?卧榻之下,豈容她人安睡?
封建社會,妻妾成群也是為人不齒的,特別是名門望族更是家規家訓家風家教森嚴,男人不敢越雷池一步,除非妻子不能生育和犯了「三從四德」和「七出」等規則律條,以及妻子亡故才能續弦納妾!謝謝邀請了!
謝謝邀請!這個我不了解,但媳婦只有一個,其她的都叫妾!
謝謝相邀!
中國婚俗崇善[一夫一妻制]。【但】,《禮記》規定[天子後主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是為120名。 《周禮》定[王之嬪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人……],由此可見【皇帝老兒】之婚姻亦或是按此安排……
【而】民間,除[財大氣粗]的商賈,地主之類可享受【三妻四妾】之外,貧苦之民則多是【一婦難求】。所謂【三妻四妾】是指[第一位為正室,第二位為外室,也稱偏房,第三位為妻,第四位為妾]……。對於【納妾】,歷代規定極嚴,明律規定[四十無子嗣者,方可納妾……]。
【但】古今中外,有錢勢享受一夫多妻或明或暗者屢見不鮮,貧苦之人,一妻難求者尚有。論此古往今來婚姻習俗之事,當屬【茶餘飯後】之樂而已!
謝邀:古代也是一夫一妻為道德表准,除妻為正房之外,再有為妾,見不得光,比傭人強點,比妻子小點,中國古代到現代都是一夫一妻。
古代時期,只要有錢人家,看中了或者喜歡哪個小女子,就會娶她當一房,二房,或者三房不等,
在古代有錢男人家,三妻四妾很正常!
在古代,舊社會年代封建社會,有錢的男人很任性,願意娶哪一個女人,這個女人非得同意,不願意也沒有辦法,這是有錢人的權利。
往往過去沒錢人家女人長的漂亮,如果有錢人家的男人看中,不同意也不行,如果女人家反對,就實行搶婚。這是沒錢,窮人家的無奈和悲哀。
有錢人家的女人,都是大家閨秀,也會逃不過有錢男人的魔掌,只不過比窮人家女人會高等待遇的。
清朝時期的皇帝,後宮三千佳麗,七十二個嬪妃。
古時候的年代,把女人不當人,當狗,當貓,如果把她折磨死了,不會去珍惜,根本不當回事。
古代男尊女卑的時代,女人如果生在這個年代,是一個悲哀的年代了!
只要有錢你隨便娶,三宮六院七十二妃。沒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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