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檢檢出哪些疾病要慎重考慮結婚呢?
翻閱我國《婚姻法》,對於禁止結婚的疾病只有第七條第二款的概括性規定,至於哪些屬於禁止結婚的疾病,須由醫學上進行鑒定。對於具體的疾病,主要規定在我國的《母嬰保健法》里。
(我國的母嬰保健法自1995年6月實施,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修改。)
根據我國《母嬰保健法》的規定,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嚴重遺傳性疾病遺傳性疾病一般都有明顯的家族史,上下代之間傳遞,且發病年齡一般都偏早。
對於一方為各種嚴重的顯性遺傳病患者,本身已經患有嚴重遺傳性疾病的患者,再生育後代風險較高;如果雙方都患有同一種嚴重的隱性遺傳病,或雙方患有較嚴重得多基因遺傳病,都應該盡量避免生育,或者不要生育。
比如,軟骨發育不全、肝豆狀核病變、先天性心臟病、唇裂、齶裂等疾病。
如果被診斷出有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的,在醫師向雙方說明情況後,提出醫學意見,經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2、指定傳染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一共分為甲、乙、丙三類,共39種疾病。其中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是不適宜結婚的。
關於艾滋病,根據衛生部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條例的通知要求,艾滋病病人應暫緩結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請結婚,雙方應接受醫學諮詢。
從報紙的報道可看出,如果只是是感染者,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雙方知情同意就可以結婚。
其他傳染性疾病在傳染期內,也應當暫緩結婚。
3、有關精神病精神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如果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發作期,未完全緩解;或是癥狀雖已緩解,但穩定性差的病人,即間歇期短,易於反覆的病人,不可急於婚戀。
另外,高度智能缺損者也是禁止結婚的。
但精神病人也不是絕對不能結婚,在疾病痊癒或穩定一段時間後(一般病情緩解2年以後再考慮),而且婚前應與配偶講清楚,取得對方的理解,婚後可以更好的互相關心,照顧。
以上是關於法律禁止結婚情形的分享,雖然現在婚前檢查已不屬於強制流程,但建議各位在結婚生育之前還是做一個全面的婚檢,保證婚後的幸福以及子女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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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不僅僅是對於婚姻的雙方,仍至於對整個家庭都有很重要的影響。婚姻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繁衍後代,延續自己的生命,後代的健康直接關係到一個家族的命運,對社會發展也有很大影響,因此才有婚檢這一結婚必備的一個環節。如果在婚檢過程中,檢測出有影響到生育的疾病,一定要慎重考慮結婚,這不僅僅是對婚姻雙方感情的考驗,也是對家庭、社會的考驗,決定一定要慎重,以免影響到以後的幸福。從感性上講,這的確是不太好,兩個彼此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是何等的遺憾,但從理性上講,這也是對自己以及後代負責。
一般來說,如果有以下疾病,是需要暫緩結婚的,最好是能夠治癒以後再結婚: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其子代再現的風險較高,系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疾病。對於這類疾病,要考慮清楚,很有可能就是不能生育了,但是如果能夠接受沒有孩子的現實,也可以結婚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有這類疾病的人是不能結婚的,這個不僅僅是會影響到生育,關鍵還是會影響到對方,因此在治癒前是不能結婚的。
三、有關精神病,像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因為這類人,沒有自理能力,也是沒有婚姻能力的。
四、其他與婚育相關的疾病,主要是重要臟器疾病和生殖系統疾病等。尤其是對於女性而言,在婦科方面,婚檢主要會做一些諸如宮頸癌等防癌篩查,其次是檢查有沒有其他腫瘤,再就是排除生殖道畸形。
總而言之,婚檢就是健康生育的安全屏障,這一關是很重要的,不能有一點點的忽視,這直接關係到婚姻幸福以及下一代的健康。雖然說也許無法理性去面對這一問題,會覺得很殘忍,但為了身體健康著想,婚檢中如果發現一些無法避免的疾病問題,一定要理性解決以開始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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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重的遺傳性疾病。由於遺傳因素保留在基因中,患病患者會全部或者部分失去生活能力,在後代中再次的幾率比較高,對於這類患者在醫學上是不推薦進行生育的,雙方必須考慮清楚,就是需要面對婚後不能進行生育,也就是得接受沒有小孩的情況,如果能接受的話還是可以結婚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飯》里的規定,攜帶有艾滋病、淋病、梅毒或者醫學上認為會影響到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的,這類人是不能結婚的,因為這並不止會影響到以後的生育問題,立即需要面對的問題是會影響到結婚的對方,所以在這些疾病尚未治癒前是不適合結婚的。
3.具有精神病史的人群,例如精神分裂症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的,由於沒有自理能力,在穩定控制之前也是不適宜結婚的,因為沒有婚姻能力。
4.其他會導致婚育的疾病,主要是生殖系統疾病和重要臟器疾病等,會影響婚後生活以及生育的。尤其是對於女性而言,婦科方面或重要臟器的疾病可能會導致後續的生育受影響,必須考慮清楚這方面的問題。另外的話婚檢中例如宮頸刮片等一些癌症早期篩查的結果需要重視。
婚檢是健康生育的一大屏障,所以建議婚前都能夠進行婚檢,早期發現問題的話也可以理性解決。
指導專家:高凌宇,副主任醫師,洛陽市吉利區人民醫院內科。
洛陽市首屆百佳名醫,洛陽市吉利區十佳醫生,中華醫學會洛陽市醫學分會委員,洛陽市心血管內科專業委員會委員。從事臨床內科工作20餘年,對內科常見病,多發病,有著豐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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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婚後的和諧生活,婚檢可能需要注意以下幾類疾病:家族遺傳性疾病、傳染性疾病、影響「傳宗接代」的疾病、終身慢性病或危及生命的疾病。
1.家族遺傳性疾病
患病者明確攜帶有某種有缺陷的或是突變的基因或染色體,終身攜帶,有代代遺傳的可能,往往在一個家族的每代人中均有患此病者。例如比較有名的是歐洲皇室的血友病,此外還有色盲、白化病、乳糖不耐受等。這些都屬先天遺傳缺陷,從出生便註定終身患病,主要包括以下幾類:a.軀體缺陷 如侏儒症、多指、先天性唇齶裂等;b.智力缺陷 如21三體綜合征等;c.精神缺陷 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自閉症、多動症等;d.發育缺陷 如先天性骨骼缺陷、先天性皮膚缺陷;e.功能缺陷 如先天性聾啞、斜視、弱視等。還有一些疾病,目前尚未確定其病因,但大數據顯示其有明確的家族遺傳傾向,生活中常見的如結腸息肉、糖尿病、高血壓、痛風、哮喘、胃癌、禿頂等都具有家族遺傳傾向。
遺傳病都是終身性疾病,目前為止尚無有效的治癒手段。不過,遺傳病並不一定都會「代代相傳」,他們有一定的遺傳規律,遵循孟德爾遺傳定律,他們的後代有可能「繼承」異常基因,增加患病的概率,但同樣也有變成正常人的機會。針對此類疾病,最好的辦法是進行產前遺傳諮詢、孕期基因或染色體篩查,禁止近親婚育。
2.傳染性疾病
這裡主要指一些慢性傳染病。這一類疾病可大可小,因為有些是可治癒的或是可控制的,如呼吸道傳播的肺結核,血液傳播的乙肝、丙肝,性、體液傳播的梅毒、淋病等,通過積極合理地治療是可以控制疾病不再傳播的,可以考慮結婚;還有一些是目前不可控制的,如艾滋,結婚的話需要慎重考慮一下。而對於其他諸如流感、SARS、鼠疫、埃博拉、霍亂等也是傳染病,但它們通常要麼被控制,要麼迅速致人死亡,所以既往感染過對今後婚後生活影響不大,可不考慮。
3.影響「傳宗接代」的疾病
這囊括的方面比較多了,男性需要檢查的是有無包莖、隱睾、睾丸發育不良、陰莖短小、少精或無精症、陽痿早泄不舉等,女方則需關注有無子宮、陰道等的發育異常或畸形,卵巢功能是否正常,能否正常排卵等,甚至有些假兩性患者。這些方面的問題則會影響性生活質量以及創造下一代,人們可根據自身情況及需求自行考慮。對於崇尚「丁克」或是「柏拉圖式性愛」者,可不用顧慮。
4.終身慢性病或危及生命的疾病
例如慢性腎衰竭,尤其是尿毒症期,此類患者需要長期透析維持生命,需要大量金錢、時間、精力的投入,若是選擇此類作為另一半,相應地便要承擔其中的責任。還有一些可能分分鐘要人命的疾病,例如韓劇《藍色生死戀》中女主角的白血病,最終女主撒手人寰,徒留男主孑然一身;還有就是先天性心臟病,印象深刻的一部電視劇《薰衣草》,其中女主角就患有此病,要知道,女性懷孕生產的過程,對心臟是一個巨大考驗,尤其是對於先心病患者,在電視劇中女主為男主產下一子後便去了天堂。所以,面對此類悲觀浪漫主義色彩的疾病時,你要做好愛人隨時離去的準備。
目前我國婚檢採取自願原則。但是,不可否認,婚檢的出發點是好的,它首先是為了優生優育,其次,它還能幫助人們及時發現治療一些潛在未知的疾病,所以,還是建議大家積極婚檢。
本期答主:張克慧 執業醫師
歡迎關注杏花島,了解更多有趣的健康知識!《婚姻法》第六條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哪些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我國現行法律中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但從優生和婚後夫妻健康來說,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有下列三種情況者應暫緩結婚:
1.性病、麻風病未治癒者。
2.精神病處於發病期間者。
3.患某些傳染病,如霍亂、傷寒、鼠疫、白喉、乙型腦炎、脊髓灰質炎、狂犬病、病毒性肝炎等,按規定仍處在隔離期內者。
下列三種情況者可以結婚但不能生育:
1.一方患有嚴重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如強直性肌營養不良、軟骨發育不全、成骨發育不全、雙側視網膜母細胞瘤、先天性無虹膜、顯性遺傳型視網膜色素變性、顯性遺傳型雙側先天性小眼球等。
2.婚配雙方均患有相同嚴重的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例如先天性聾啞、白化病等。
3.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嚴重的多基因遺傳病,如先天性心臟病、有高發家系的精神病(指除患者本人外,其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一人或多人患精神病者)。
有下列兩種情況應勸阻婚育:
1.影響性功能的生殖器缺陷,如屬可以矯治者,應先治療後再結婚;對無法矯治的嚴重缺陷又不能性交或生育者,應勸阻其結婚。
2.患有嚴重的臟器疾病或惡性腫瘤者。
由於這些疾病都有殃及後代的風險,因此對婚姻及社會人口素質必然帶來損害,根據情況應該禁止或暫緩結婚。
婚檢內容知多少
1.健康詢問
了解男女雙方以往的健康狀況,尤其是曾患何種疾病、醫治情況如何。特別要重點詢問與婚育有密切關係的性病、麻風病、精神病、多種傳染病、遺傳病、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從小智力發育障礙等方面的問題。同時,還要詢問女方的月經史,以便及早發現影響婚育的婦科病。
2.家族史調查
了解男女雙方直系、旁系親屬的健康情況,一般要追溯達3代,重點為遺傳病、遺傳缺陷、畸形以及配偶間有無近親血緣關係。
3.體格檢查
分全身一般檢查和生殖器官檢查。全身一般檢查包括生長發育情況,有無畸形,重要器官(心,肺、肝、腎)的功能狀況如何等;生殖器官檢查包括,生殖器發育是否與年齡相符,有無畸形和疾病。對女方一般不做陰道檢查,如必須做陰道檢查,要經本人及其家屬同意。
4.實驗室檢查
一是常規檢查項目,如胸透、血和尿的常規化驗等,有條件的還要進行陰道滴蟲、黴菌,肝功能試驗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測;二是進行特別項目檢查,必要時可做淋菌化驗、精液化驗、染色體型分析及心電圖、腦電圖、超聲波、X線透視或智商測定等有關的專科檢查。
5.性衛生和計劃生育指導主要進行性衛生知識介紹、避孕方法介紹和優生指導等。
專家提醒:檢查女性生殖器官時應做肛門腹壁雙合診,如需做陰道檢查,須徵得本人或家屬同意後進行;除處女膜發育異常外,嚴禁對其完整性進行描述。
婚檢所針對的主要疾病
1.嚴重遺傳性疾病
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其子代再現的風險較高,系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傳染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3.有關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與婚育相關的疾病
如重要臟器疾病和生殖系統疾病等。
婚檢是健康生育的安全屏障
婚檢主要針對新婚夫婦,目的是排除遺傳疾病。因為有些疾病不適於結婚,有些疾病則會導致婚後不適合妊娠等。通常遺傳性疾病發病幾率不是很高。但婦科疾病卻比較普遍。有很多婦科疾病平時沒有異常,要通過檢查才能查出。
在婦科方面,婚檢主要會做一些諸如宮頸癌等防癌篩查,其次是檢查有沒有其他腫瘤,再就是排除生殖道畸形。如被檢者婚前無性生活,則沒有宮頸篩查項目。其中,生殖道為必檢項目,可通過肛查來完成,如處女膜閉鎖等疾病就可通過這項檢查檢出。
倘若女性患有卵巢囊腫、子宮內膜異位症、I型糖尿病、急慢性腎小球腎炎、外陰性陰道炎和以多囊卵巢綜合征為主的疾病,不僅會對婚姻生活有影響,嚴重的還易導致不孕。
A.卵巢囊腫:過性生活時會引起扭轉等,給女性增加很大痛苦。如不及時治療,很可能會影響生育,甚至危及生命。
B.子宮內膜異位症:這是子宮內膜生長在子宮腔以外的任何部位所引起的婦科疾病,可引起痛經並逐漸加重。子宮內膜異位症是造成不孕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在早期通過妊娠就可以完全緩解。因此,婚檢時如發現其早期病變,只要儘快懷孕,相關癥狀就會消失。尚無子女且患有內膜異位症的婦女,通過治療後如妊娠就不應輕易選擇人流。
C.I型糖尿病:常見於青少年及婚育年齡者,經常發生糖尿病酮症昏迷,因機體營養不良易合併結核病、糖尿病、腎病等,故選擇結婚宜慎重,女性如已結婚則不宜生育。其原因有四:一是因為妊娠期的垂體生理性肥大和功能亢進,以及胎盤分泌泌乳素、雌激素等水平增高,可促使糖尿病病情加重;二是妊娠可促使糖尿病患者的視網膜、腎臟等血管發生病變,引起不可逆性發展,導致失明或腎功能衰竭;三是還易並發羊水過多、妊娠高血壓綜合征、酮症酸中毒、感染、產後出血和產傷等;四是胎兒的先天性畸形發生率也比非糖尿病患者高出2至3倍,胎死宮內的發生率也較正常者高出10餘倍。所以說,女性糖尿病患者最好不要懷孕。
D.慢性腎小球腎炎:女性患者在妊娠之前如已患有腎小球腎炎,其妊娠後往往會使病情惡化。因為妊娠本身存在著局限性血管內凝血現象,從而加重腎小球腎炎的缺血性病理改變和腎功能障礙,並使病情惡化。患者可選擇結婚,但嚴重的女性患者則不宜生育。
E.急性腎小球腎炎:急性期不宜結婚,更不宜生育。
F.外陰性陰道炎:以滴蟲性外陰陰道炎、黴菌性陰道炎、尖銳濕疣等婦科炎症為主,通過短期治療可以治癒。其中,滴蟲性陰道炎、黴菌性陰道炎治療期內應禁止性生活,做到夫妻同治,如果僅治療女方的陰道炎,而忽略了對男方的治療,過性生活時會再次感染女方。
G.多囊卵巢綜合征:多見於不同程度的肥胖、多毛症婦女。雖不影響性生活,但該病如不排卵亦可致不孕。
專家提醒:接受婚檢前需做哪些準備?如婚前已有性生活,接受婚檢前最好停止幾天,這樣便於檢查精液常規、精子活力、體內分泌物等;如女性要做B超,就需要憋尿。此外,女性月經期內不宜做檢查。
有生育計劃的女性的7個必檢項目:
1.血常規(包括血型)
可及早發現貧血等血液系統疾病。如果母親貧血,不僅會出現產後出血、產褥感染等併發症,還會造成寶寶抵抗力下降、容易感染、生長發育落後;其次,如能明確母親的血型,還可防止新生兒溶血病,尤其是ABO溶血及Rh溶血的發生。
2.尿常規
有助於對腎臟疾患的早期診斷。10個月的孕期對於母親的腎臟系統來說是個巨大的考驗。由於身體的代謝增加,會使其腎臟負擔加重,所以,急性腎炎患者最好在臨床癥狀消失3年後妊娠。
3.大便常規
有助於對消化系統疾病、寄生蟲感染的診斷。例如弓形蟲感染,如不及早發現,會造成流產、胎兒畸形等嚴重後果。
4.肝功能(包含兩對半)
有助於對各型肝炎、肝臟損傷的診斷。如果母親是病毒性肝炎患者,卻沒能及時發現,懷孕後會造成早產甚至新生兒死亡。另外,母親所攜帶的乙型肝炎病毒,還可垂直傳播給孩子。
5.胸部透視(攝片)
有助於對結核病等肺部疾病的診斷。患有結核病的女性懷孕後,用藥將受到限制,進而影響治療效果。而且,活動性結核常會因產後勞累而加重病情,並有傳染給孩子的危險。
6.婦科內分泌全套
有助於診斷各種卵巢疾病。例如患卵巢腫瘤的女性,即使腫瘤為良性,懷孕後常常也會因為子宮增大,影響對其腫瘤的觀察,甚至導致流產和早產。
7.白帶常規
有助於對滴蟲、黴菌、細菌感染的篩查。如被查者患有性傳播疾病,最好先進行徹底治療,然後再懷孕,否則容易引起流產、早產、胎膜早破等不良後果。對於普通的陰道分泌物檢查,多數女性不會有什麼感覺,在接受檢查時心情放鬆,能讓你不那麼敏感。
婚檢主要針對新婚夫婦,目的是排除遺傳疾病。因為有些疾病不適於結婚,有些疾病則會導致婚後不適合妊娠等。
婚檢會給人帶來更多的精神壓力,可能直接影響婚姻。
其中,《婚姻法》第六條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除此之外,一些特定的傳染病、嚴重遺傳性疾病和有關精神病,醫學上認為禁止結婚,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
《母嬰保健法》第9條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
據了解,婚檢是篩查傳染性和遺傳性疾病的重要方法,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有意或無意隱瞞健康狀況的事情發生。
那些想方設法迴避婚檢的人往往有著難以言狀的隱痛,婚檢所帶來的是比健康人大得多的精神壓力。
專家指出,目前國家規定不適宜結婚的疾病或情況只有少數幾種,如患有精神失常和因重大傳染性疾病處於隔離期間的人。即使有比較嚴重的先天疾病者,也只是建議「不宜結婚」。
但如果雙方在知情的情況下堅持結婚,法律也是允許的,只是要在醫生指導下,採取嚴格的醫學措施。
對於傳染性疾病,婚前可以提醒雙方家人接種疫苗避免傳染,如果女方染病,在給丈夫免疫的同時,還應阻斷對胎兒的傳播。婦幼保健機構會加強對孕婦及胎兒的觀察,密切注意嬰兒的身體狀況。一旦發現胎兒有不正常的情況出現,可以對孕婦實行強制流產。
婚姻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婚前檢查是必須的,也是對男女雙方的負責。那麼結婚時有哪些疾病是不能結婚的呢?今天就給大家說一說:什麼叫婚前檢查,是指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及時治療,保證婚後的婚姻幸福。婚前檢查的內容包括: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指導,婚前衛生諮詢。婚前檢查對於男女雙方有著重要的意義。哪么有哪些疾病不適合結婚呢?有性病、(艾滋病)麻風病,精神病,傳染病,有智障的這些人不適合結婚,還有一個近親最好也不要結婚,近親,智障的人結婚會影響下一代的智力的,以上人群都不應該結婚,為了祖國也為了自己婚前檢查每對男女應該主動去醫院做全面檢查吧!
婚檢應該查免疫四項,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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