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魯迅,你更欽佩哪一個?


欽佩胡適,欽佩胡適。

迅哥是俺家前院二大爺。

我:「二大爺,我爹又給我買書了。嗚嗚嗚!」

魯迅:如果一本書拿到手,就滿心想到,「我在讀書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勞,因為減掉興味,或者變成苦事了。

我爹指著我三年級作文本:「你這是寫的啥?指望這考大學?」

魯迅:其實即使天才,在生下來的時候的第一聲啼哭,也和平常的兒童的一樣,絕不會就是一首好詩。

我:「二大爺,我想自己去闖蕩。」

魯迅:她除了覺醒的心,還帶了什麼去?……她還要更富有,提包里有準備,直白地說,就是要有錢。

一回鄉老者:「這麼多年,村子還這麼窮。沒變。」

魯迅:可惜中國太難改變了,即使搬動一張桌子,改裝一個火爐,幾乎也要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動,能改裝,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國自己是不敢動彈的

我:「二大爺你盡說損話。」

魯迅:我向來是不憚以最深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壞笑)。

胡適是我們校長。

我:「校長好!(鞠躬)」

胡適(笑容):我們要深信: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將來的大收成。

端莊典雅,不苟言笑,赫然學者名家。??


魯迅和胡適,就文學來說,我更欽佩魯迅;就勇氣來說,我更欽佩魯迅;就政治遠見來說,我更欽佩胡適;就政治品格來說,我更欽佩胡適;就個人修為、與人相處的性情來說,我更欽佩胡適。

然而,就整個人來說,我最欽佩魯迅!

先說欽佩魯迅的原因。我曾經花過半年多時間,靠著床頭,在夜深人靜地時候讀《魯迅全集》,無論雜文、小說、散文、評論、書信,我都大致通讀了一遍,有的看得很細緻,有的看得很粗略,對有些特別喜歡的句子和段落,我都摘抄到了自己的筆記本上。

說實話,我最喜歡的是魯迅的文采。有時候覺著,在白話文剛剛興起的時候,怎麼寫文章,而且寫出能傳世的好文章,其實是非常難的,尤其是沒有範本可學,全靠自己探索的情況下。寫胡適那樣一清如水的白話文?就文學來說,胡適流傳的作品是很少的,這也證明寫他那樣一清如水的文章,在文學上除了體裁開拓之功外,其作品是傳之不遠的。

而魯迅的文字就不同了,他雖寫白話,但不是一清如水的白話,他的文章帶著古文的節奏的優美,帶著詩的韻律,帶著對文字細細揣摩的努力,所以魯迅寫出來的文章,思想深刻,文字精美。如:「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這樣的文字,是有著玉琢的精美的。又如「當我沉默的時候,我覺得很充實,當我開口說話,就感到了空虛。」這樣的文字,充滿詩的美感。這種例子還很多。

而更讓我欽佩的,是魯迅的骨頭。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這是最值得人欽佩的。我近些年專註於宋朝的歷史和人物,當宋朝人不斷受到外族侵略而卑躬屈膝時,我總是會想到魯迅先生,想到魯迅先生的精神和骨氣。

魯迅的骨氣是我們這個民族最優秀的品質,然而又常常是我們這個民族所稀缺的。他的內心只有不平,沒有折衷;只有正義,沒有私利;只有衝鋒陷陣,沒有低頭畏縮。所以,無論多少人說魯迅尖酸刻薄,我從不為這種觀點所惑,魯迅能夠以身單力薄之體,在沒有以槍杆子作後盾的情況下,不懼明槍暗箭,孤軍奮戰,一往無前,與敵人戰鬥,與強權戰鬥,甚至與看似親近的人戰鬥,其勇無人能比!其骨氣,更無人能比!

對於我們這個苦難的民族而言,魯迅是一面鮮艷的旗幟,他可以給我們在露出媚骨時,給我們以無聲的提醒、警醒、警示。

我欽佩魯迅,也欽佩胡適,這並不矛盾。在我眼裡,胡適是人世間做人方面的一道奇異風景,他的謙謙君子之風,值得我學習和欽佩。胡適有仁厚之心,這從她對待髮妻江東秀的態度和結果來看,可見一斑。

胡適的另一個優點就是他的政治遠見,以及對政治的包容。他對待政治,是以他那「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實驗主義態度對待。他也提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種對待政治的方法是科學的,更是務實的。這也是胡適最值得人欽佩的地方。


胡適一位真正的教育學家,一位曾獲30多個博士學位的中國人,當時的美國總統,對他都敬佩有加,各國著名學者無不以胡先生為榜樣,為楷模而學習效仿之,連毛也自稱為是胡的學生,可見胡先生的才能,學術之高也!先生提倡的中西文化合璧的教育,如果真的實現的話,那麼中國人的知識,素質,水平標準將飛躍式提升到頂峰,絕不是現之狀況也!魯迅先生一位愛國至深的學者,文學家,也是一位專治社會弊病,用筆做為『手術刀』,治療劣根的醫生,愛之切,罵之深,抨擊醜陋,惡習,無志,自私等劣端,先生猶如進諫官一樣,大公無私,說之以情,道之以理,擺明利弊關係,希望治癒弊病,立宏志,奮發向上,使民素質提高,使國變之強大!,,


胡適更有才,也更帥,所以我選魯迅!

其實,胡適和魯迅兩個人都是我比較喜歡的作家,然而不管是做人還是寫作,兩個人的風格差異非常大,因為兩個人所追尋的東西,以及所處的社會層次以及看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如果非要從中選一個更喜歡的出來,我會選魯迅。

魯迅的作品從初中開始就有所了解,而真正意義上了解到他還是從那本厚重繁瑣的歷史書上,他一開始一心向醫,所謂醫者仁心,可以看出來魯迅一直都是一個醫者仁心的態度。

是什麼讓他放棄從醫,改從文呢?

這還得從他想要救國的心看去,他曾經說過學醫救不了中國人,在他的眼中,一直都以救別人為初衷,這樣的中國心是我非常傾佩的。 以前看課外書,總覺得魯迅寫的東西我都看不懂,全都是批判批判和批判,而現在長大了,懂了一些人生的是是非非,了解了國家以往的歷史,才能明白魯迅先生是懷著怎樣一顆心去寫書的。

魯迅一生有兩個妻子,說是兩個妻子,實際上有夫妻之實的只有一位,而魯迅的第一個老婆,是那時候封建思想,他的家族強迫他結的婚,他對他這位妻子沒有愛情,所以他尊重他自己,也尊重這位女人,沒有與她行房。

魯迅本來是不打算有後代的,可是命運弄人偏偏讓他有了兒子,他養兒子的觀點與胡適也不一樣,胡適因為自身本就很優秀,對自己的親生兒子更是格外的嚴格,他的觀點就是他的兒子一定要做最上等的人,不管是功課成績還是為人處世都要做到最好。

相反的就是魯迅對兒子的態度,除了希望他能過得更好以外,他希望兒子是一個平凡的人,過這平凡的一生,因為魯迅對所謂的上等人看得很透徹,覺得不過是一場虛偽的表面,不如真真實實平平凡凡的做人。

在教育兒子方面,我雖然尊重胡適要做上等做最好的想法,但卻並不喜歡也不支持,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什麼上等人,只有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人生嚮往。

所以我才會更喜歡魯迅先生,魯迅先生充當著我的人生導師,雖然他人不在世,但他留下的東西依然像是一個活著的榜樣,教育我做人做事。


魯迅和胡適都是那個時代的名人,都是新文化的猛將,為現代文學作出了突出貢獻,都是文化的豐碑,被很多人敬仰,我們只能仰望。

新文化運動之後,兩個人走了不同的路,魯迅先生依然在為中國人民用文字鬥爭和奔走。用文筆做標槍做匕首,為中國的文化,廣大勞動人民殺出一條路。他認為文化是人民的,文化紮根於勞動人民,是文化最茁壯的根。

雖然前景很廣闊,但路卻很坎坷。但魯迅他不氣餒,不彷徨,依然在吶喊。他知道前進的路很漫長,有各種風險,甚至會受傷。但魯迅義無反顧,哪怕出血,他也會包紮之後,努力向前闖。他知道人民需要他,社會需要他。雖然有時候他很孤獨,甚至感覺少了人情味兒,但他知道,只要魯迅豎著旗,社會一定會向前進。

胡適先生也是新文化的幹將,統治人民的人覺得他是有用之才,能夠為他所用。於是請他粉飾太平,他和很多人開始講共同的愛好,共同的喜怒哀樂,做起了他的表面文章。胡適先生是文學大家,文筆很好,妙筆生花,文章寫出來,認字的人看著舒服,不認識字的人看到文化人笑,也跟著笑。而讓胡適先生寫文字的人,更開懷大笑,於是中國一片笑聲,歌舞昇平,讓別人,尤其是外國人看來,奄奄一息的舊中國挺好的。

魯迅先生撥開了畫皮,他指出,喜怒哀樂全都有,其中內容卻不同。窮苦人和富豪們的喜怒哀樂是不一樣的,劉姥姥進大觀園,她的笑和榮國府人的笑的內容和含義絕對不同。魯迅先生要的是天下為公,天下大同,而不是用筆畫出的笑容,這笑容是不真實的。

這就是魯迅先生和胡適先生,一個是中華民族的民族魂,雖然有時候不讓人喜歡,但有他在,民族會屹立,會讓人記住,這是一個錚錚鐵骨的中國人。胡適先生的臉龐是一個是中國人表面的笑臉,見誰都笑,讓人過目不忘,這是一張中國人的和善的笑臉,僅此而已。前提是,笑臉背後必須有鐵骨頭,如果沒有了,就沒有了中國。在中國,粉飾雍容的胡適先生會有很多,被當年文化界譽為民族魂的魯迅先生只有一位,他就是魯迅,並且形成了魯迅風,直到現在,這才是中國的真正脊樑。


我看許多朋友對胡適評價特別高,認為胡適無論是學術水平還是抗日功績、正面批評蔣介石等等,都是一等一的好;然而,我要說歷史是很複雜的,胡適先生也許當不起這麼多的讚譽。

首先說胡適先生的學術水平。

說實話,「學術水平」這件事就和評價一個人長得好看不好看一樣,很難有客觀的評價,這裡我只能把胡適先生赴美求學經歷和他博士答辯簡單說一下,因為歷史事實是不變的,至於如何評價,大家可以自便。

胡適先生1910年赴美留學,最開始讀的不是哲學,而是農學,也不是在哥倫比亞大學,是在康奈爾大學。結果讀了兩年,「錯誤百出,成績甚差」(易竹賢《胡適傳》),胡適不得已在1912年從農學改為文學,1914年6月畢業。然後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哲學,這裡要說一句,哥倫比亞的哲學博士很難畢業,華人畢業最快的是顧維鈞先生,在校方因為辛亥革命關係,有心降低標準的情況下,顧維鈞先生也花了4年才獲得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之後馬寅初、蔣夢麟、蔣延黻、羅隆基、金岳霖正經拿博士學位,都是花了4年以上的時間。

胡適先生滿打滿算,在哥倫比亞就讀了兩年,而在他取巧博士論文選擇了《中國哲學史大綱》這個容易的題目後(胡適老師是美國人杜威)也依然沒能完成答辯,「結果是很不理想」只取得了「博士候選人」資格。

而且胡適論文指導老師杜威和夏德(FriedrichHirth)都沒看懂他的論文。當然,這絕不是因為胡適論文寫的有多精妙。(史料:唐德剛《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唐本人就是胡適的學生)

胡適很快回國後在沒有取得博士學位的情況下,至少是默認了對自己「留美博士」的宣傳,因為胡適把自己畢業論文《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出版成書了,封面上赫然寫著胡適博士著。博士候選人和博士有多大差別,我相信大家都清楚,胡適自己著作出版,他不可能不知道書上寫他是留美博士,然而他卻默認了。

歷史顯示,胡適真正成為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要到1927年了。也就是說胡適博士名滿中華小十年後,他才成為真正的博士。

其次說一下胡適先生抗日所作所為。

大家都知道胡適先生在抗戰爆發前和汪精衛搞在了一塊,是「低調俱樂部」成員,但是可能大家不知道,胡適之所以能在抗戰時跑去美國當大使,並不是因為胡適在美國有多大名氣,主要是因為他老是主張妥協和談判,當時胡適老朋友,也是國民政府教育部次長錢昌照擔心長此以往,胡適要麼真變成投降派,要麼在國內名聲徹底臭掉,於是他和陳布雷一塊就跑去找蔣介石,希望蔣介石派胡適赴美,錢昌照有一句話說的很妙「他總不能在外國人面前講投降。」而胡適去到美國後,果然「負起了蔣介石的使命,就只得放棄他的低調。」(劉大禹《20世紀30年代自由知識分子的政治參與及績效評價》)

簡單說,胡適做駐美大使很大程度上源自錢昌照等朋友的推薦,而錢之所以推薦胡,是擔心胡適留在國內真變漢奸。

那麼胡適這個駐美大使做的稱職嗎?

我們來看胡適頂頭上司蔣介石的評價:

上面資料來自《政學先生》,作者李封,三聯書店2015年出版。

當然還有沒有可能是蔣介石對胡適的偏見呢?

我們再來看顏惠慶對胡適這個駐美大使的評價,顏惠慶是民國老牌外交家,清朝末期曾擔任過清朝外交部部長,民國成立後先後擔任過外交部次長、駐德國、丹麥、瑞典等國公使,1923年任北洋政府外交總長,1926年還曾擔任過北洋政府總理。這樣的人對胡適擔任駐美大使又是如何評價的呢?

蔣介石、顏惠慶可能因為種種原因沒法對胡適進行客觀評價,我們來看看胡適好友,王世傑在電報里是怎麼說的:

很明顯,劃紅線部分就是王世傑委婉的批評胡適,作為一個遭受侵略的弱國大使,自己對自己肩負什麼職責心裡還沒數嗎?

國內當然是希望胡適從美國要回來越多援助越好,而「要援助」就是胡適最重要也是唯一的工作,可胡適居然覺得為難。

最後,我們再來看看胡適自己是怎麼評價自己擔任駐美大使期間爭取美國援助的成績的:

說真的,看過這些資料,好意思把美國對華援助的功勞算在胡適頭上嗎?(史料:《胡適解駐美大使職始末》,蘭台世界2015年第25期)

最後,再來說說胡適批評蔣介石。

不可否認,胡適確實曾經多次當面批評過蔣介石,但是蔣介石在表面對胡適尊敬同時,內心卻極度鄙視胡適,鄙視原因主要是1950年代胡適旅美期間,由於沒有工作,生活困難,蔣介石曾託人先後送了9000美元給胡適,而胡適也都收下了,所以蔣介石對胡適非常鄙視。

我們就看1958年以及胡適去世後蔣介石日記記載:

1958年5月10日:「對於政客以學者身份向政府投機要挾,而以官位與錢財為其目的。伍憲子等於騙錢,左舜生要求錢唱中立,不送錢就反腔,而胡適今日之所為,亦幾乎等於此矣,殊所不料也。總之,政客既要做官,又要討錢,而特別要以『獨立學者』身份標榜其清廉不苟之態度。甚嘆士風墮落,人心卑污……」

1962年3月3日:「胡適之死,在革命事業與民族復興的建國思想言,乃除了障礙也。」


胡適有35個博士頭銜。他也算前無古人、後難有追者的超級「學霸」了。

但也有人說他的履歷聽起來嚇人,卻大多名過於實。據說他哥倫比亞大學的哲學博士文憑自1915年攻讀,遲至1927年才拿到手,足足花了12年。因手頭資料有限,不知是真是假?不管怎麼說,胡適的成就足夠輝煌,他獲得的數十個博士頭銜絕非濫竽充數 、浪得虛名 。其文憑也不是從克萊登、西太平洋等野雞大學所購 。他上的都是響噹噹的常春藤名校、跟從的都是業界的名師 。他是有讓人仰止的真才實學的,讓人嘆服。這些是他的天賦、毅力、勤奮、執著的結晶。

胡適力倡民主、憲政、協商 。他力主用白話文取代古文,堅持寫白話詩,反對封建思想長久對國民潛移默化的浸淫 。 生活小節上的瑕疵絲毫不能掩蓋他的逼人才氣與登高望遠的眼光與胸襟。

大師就是大師,他雖然性格溫潤,但思想可一點都不保守 。他的作品目光深邃,高屋建瓴,鞭辟入裡,讓人初讀就有醍醐灌頂,大為激賞之感。

相較於以筆作刀,文辭剛猛、酣暢淋漓的魯迅,生性浪漫多情的大才子胡適的思想更為溫和理性,也更具現代理念,似乎也更適合當下之中國。

所以,本人更欽佩平實理性、能給人啟迪的胡適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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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欽佩的人是魯迅先生,而且,他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 。他寫的短篇小說,我全看過。說到雜文,也讀過一些,至今,印象也還深刻。

起初,聽聞魯迅先生的大名,倒不是在課本上,也並非來自於新聞、報刊上的描述,而是在十五六歲時,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書店,花了十幾塊錢,買的一本《朝花夕拾》。這是魯迅先生所作的一部回憶散文集。書中大部分的內容,基本忘記了,唯一留下些記憶的是《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我覺得他寫起散文來,也絲毫不遜色於朱自清、郁達夫等人。

後來,我慢慢的,開始了解這位「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文學巨匠。聽人講,他寫的短篇小說很好,非常有文采,具體是聽老師或同學講的,我多半已忘卻了。魯迅先生,文筆絕佳,思想見解極深刻,這些在他的三部小說集中可以窺見一二。《故事新編》,是他改寫的中國古代神話傳說而整理的一部小說集,共計是八篇,言辭幽默,內涵深刻,想像豐富、離奇。我最喜歡的是《鑄劍》(又名:《眉間尺》,改編自東晉干寶的志怪小說《搜神記》之〈幹將莫邪〉)。《彷徨》一書,倒沒讓我留下什麼印象,但是書裡面有「阿Q」的《吶喊》,我卻非常喜歡看,不僅故事有趣,給人的反思也更深刻警醒。阿Q是一個愚昧迷信、欺軟怕硬的人,有時耍些無賴,說些混帳話,還有點自欺欺人 。現在細想,其實,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正是我們國人身上的劣根性。他說過一句話「唯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只有它發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

說到對中國社會認知最透徹的人,除了老一輩的革命家,那就非魯迅先生莫屬了。我清楚的記得他作的《狂人日記》里,整篇都寫的是「吃人」,雖說是一篇白話文的小說,但是字句里,無不顯露著反封建、反舊社會的有力吶喊。

在文學、思想領域,我敢說,魯迅先生的成就是非常巨大的,他的影響力,在近現代以來,只怕還沒有哪一位作家、學者,能與之比肩。胡適先生,雖說與魯迅先生同是引導「新文化運動」的學術大師,但在思想政見上,兩人的立場,卻是大不同的。

顯然,魯迅先生的文學著作,更能激起千萬同胞的愛國之心。社會上的民主人士與老百姓,也都敬稱他為「民族魂」,連偉大的人民領袖毛主席,也對他十分敬仰,尊為「新中國的聖人」、「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革命主將」…


胡適才高學廣,但沒有精深思想,對陳舊落後東西非但缺乏批叛精神,甚至包容調和。對先進的東西也是半推半就,和平沖淡。他骨子裡不滿一切劇烈的變革,而對已有的制度最大限度地接受。所以,他也能當時的統治者所接受。讓他從政,讓他點綴民主,美化政權。他也做了個不通政治的政客,他的三觀和才學為大都小資們所喜歡。

而大先生首先是個卓越的思想家,其思想深刻浩博,根植於國學,又反思批判傳統文化中糟粕性的東西。他目光敏銳,洞見一切,援文取例,無不精準形象,入木三分,且政治遠見,為時代青年之導師。其次是個偉大的文學家,其作品在當時就為知識青年之精神精食,旋即走向世界。他創造出不少文學形象已經成為大眾皆的典型。再次,大先生雖然是一個弱不禁風的文人,但他的革命精神卻無比強大。他的戰力無敵可擋,所向披靡。凡是跟他交手的人,無一不敗陣而下,有一些小資情調人,不喜歡大先生的戰鬥性,認為大先生好鬥。殊不知大先生為誰而戰?他從不為私樹立文壇之敵。他為誰呢?青年時,我以我血薦軒轅。中年時,俯首甘為儒子牛。須知大憎源自大愛,大愛產生大憎。他為了風雨飄遙中的祖國,為了改變吃人的社會,為了還處在昏睡不醒中的國民,他,拿起筆作武器,主動殺入文化戰場,把敵人殺得人馬仰,血流漂櫓。而他自己也在傷痕纍纍後,抉心自問。良心的讀者終會看一個殉道獻身的金剛式聖人。


兩人都非常敬佩,如果真要選一個,那還是選魯迅先生吧!

魯迅先生是文學大家,散文小說作品影響了幾代中國人,多篇課文入選語文教材,對於中國人而言,這是國人最熟悉的作家了。

文學上造詣極深就不說了,魯迅還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共產主義鬥士,這是毛主席對於魯迅先生的最高評語。

魯迅先生留學日本,棄醫從文,希望寫文章開啟民智,喚醒沉睡的中國人民。作為一個偉大的文人,他心懷救國救民的偉大理想,而且為此奮鬥了一輩子。

魯迅先生像是橫空出世的一個人,一上來水平就非常高,第一本小說《狂人日記》至今還有深遠的影響力,多篇散文作品《孔乙己》《社戲》《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等影響了太多人,而且成為後世文人作家的楷模。

魯迅先生的文字穿透力極強,經過了上百年的時間考驗,依然歷久彌新發人深省,這可能就是魯迅先生思想的高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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