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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族是怎麼回事?現在的食人族真的能隨便吃人嗎?


有一部1981年的電影,名字就叫做《食人族》。講述幾個人作死到亞馬遜叢林去研究土著人,然後不小心遇到的是食人族。更鬱悶的是,另外有兩個更作死的傢伙,殘忍對待土著人,激起了人家的殺欲……

於是,他們都成了「新鮮食材」……

食人的歷史非常久遠,就單從中國來說,歷史上每一次大的戰亂和天災,都會有伴隨著食人的記載。

隨便舉舉例子,大家簡單看看。

公元前260年,長平之戰,趙軍絕食四十六天,人相食。

漢高祖二年,關中大飢,米斛萬錢,人相食。

漢元帝初元二年,關東飢,齊地人相食。

光武帝建武元年,民飢餓,相食。

漢桓帝元嘉元年,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漢獻帝興平二年,關中大飢,民相食略盡。

……

這僅僅是極少極少一部分記載……正史上全部拿出來的胡啊,觸目驚心。

但是,這僅僅能證明食人存在,不代表有真的「食人族」存在。

食人族,是專門以人肉作為食物來源之一的種族。目前關於食人族的故事,基本上都是傳說。

食人族最早的出處應該來自哥倫布,他在接觸土著人的時候,聽說加勒比人專門吃掉俘虜,於是就把這些人稱為「食人族」。

據說加勒比人部落戰爭之後,會把抓來的男性俘虜全部吃掉,而那些孩子,則會養起來,等到長大了再吃。

新幾內亞和亞馬遜叢林的一些土著人,都認為人體內有一種特殊的靈魂或者力量。他們會吃掉戰俘,這樣就會獲得對方的能力,自身變得更強大。

還有些土著人,會吃掉自己的親人,因為他們覺得只有這樣,才能留住親人的靈魂,用另一種方式讓他們繼續活下去。

據說,印度也有一支食人族,他們是印度教支派之一。這些人會把漂浮在河面上的屍體撈上來,分解之後生吃。這些人認為屍體不是食物,而是神的禮物。

他們相信死者擁有神秘力量,除了吃屍體外,他們還會穿死人的衣服、用骨灰塗抹身體、將人頭骨作為杯子喝水、將死屍作為睡床……細思極恐啊……


不過目前來說,很多食人族早已經拋棄食人的傳統了。

比如亞馬遜叢林的土著部落,早就接納了文明社會,他們會得到政府的幫助,過著現代人的生活。有些部落還保留著「食人」的儀式,不過儀式上吃的東西,早已經被水果等東西代替了。

總之,現在沒有被發現的還在「食人」的部落。

也許有,我們還沒發現。這樣話,他們是不是吃了一些探險者,我們也不知道了……


當然不是隨便吃了,而且我們對於食人族的理解也僅僅是一些記載。關於他們的說法傳說,傳言往往大於真實。

一提到食人族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們在非洲,其實關於食人族各地或多或少都有傳言。

比如相傳在墨西哥北部就有食人族。據傳言他們吃死去的人,目的是祈求風調雨順。在印度也有關於食人族的傳言和記錄。據說他們會吃掉漂浮於恆河上的屍體,他們認為這是神的賜予。

還有在加勒比海地區也有食人族的傳言。當哥倫布帶領著船隊在美洲大陸登陸後,當地人接待了哥倫布,並給給哥倫布講了加勒比海地區的加勒比食人族的故事。當時「罪惡的三角貿易」非洲被歐洲人殖民,黑人被逮捕為奴隸販賣到美洲。一些非洲人認為自己的族人被抓去成為歐洲人餐桌上的食物,歐洲人也同樣認為在非洲的森林部落中居住著食人族。

對於食人族,很多人都是主觀臆測,偏聽偏信。

在一些記錄中提到非洲的食人族,他們會吃掉自己部落死去的人,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去世的人就可以永遠陪伴著自己。食人族吃人大多的是源於宗教儀式,目的大概也就是我們平時在一些巫術或者宗教中看到的延長壽命,凈化靈魂,祭奠儀式。

在我國古代的一些記錄中也有在封建戰亂時代,爭戰造成饑荒,土地荒廢,行軍無糧,兵敗被圍就會有吃人現象。

文/紅雨說歷史


奴費塔部落酋長解釋:在他們部落中男人作為勞動力是一等人,飼養的動物能夠作為食物是二等,部落的女人最沒有地位也是三等人。根據世界各地詩人歷史紀實這本書中關於此問題的研究,非洲確實有不少食人族喜歡吃女人的肉。他們認為女人的肉口感味道都比較鮮美,之下男人的肉比較糙不是特別好吃。有時候為了吃到其他部落女人的肉甚至不惜發動戰爭去搶女人回來。

除了口感和地位這方面的原因,還有一些人認為非洲的環境容量小。特別是熱帶雨林地區資源不足以維持大量人口的生存,而原始部落根本就不存在完善的避孕措施。為了維持人口數量的穩定,必須殺死一部分人來保持族群數量和環境之間的協調關係。男人作為勞動力,要維持整個部落的生產發展,相比較之下,殺死女人和孩子是控制人口增長最有效的方法,節省下來的口糧就可以均給其他人。

關於親屬

很多食人族的部落吃女人和孩子不是因為對他們的憎恨,而是出於對他們的喜愛。這些人關於吃掉自己親屬的看法是這樣的,吃進去就成為自己身體的一部分,能夠永遠地和自己呆在一起。吃剩下的殘還可以作為紀念品收藏,用來保佑自己的家人。

這些食人族大多都是未開化的野蠻人,難以想像已經二十一世紀了,他們的生活方式依然和遠古時期一樣。住在六到三十米高的樹上,在樹上建造房屋可以抵禦猛獸的襲擊防禦洪水。


本篇由真實故事改編。

61年我出國幾內亞,跟著當地人出海打魚掙錢。

幾內亞人膽子很大,駕駛一艘破漁船也敢開到離陸地很遠的地方打魚。那個年代幾乎都是划船,有一個柴油發動的漁船相當於土豪了。

我當時年輕氣盛,跟著一起走了。

起初風平浪靜,毫無危險,當地人還嬉笑打鬧,但是隨著離陸地越來越遠之後,明顯能感覺到波浪越來越大,我很害怕,建議返回,但是他們嘲笑我,之後不理我,繼續航行。

最後,這艘破漁船終於頂不住海浪的顛簸翻船了。

當時的感覺就是,我要死了。

我緊緊的抓住船尾的繩子,奇蹟的是船雖然翻了,但是並未沉下去。

我們一共六個人,失蹤一個,也許是沉下去了,也許是被浪衝到別的地方了。

我們就這樣抓住船邊,任由飄蕩。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感覺我快虛脫了。天也逐漸泛紅了,就當我們絕望的時候看到不遠處有個小島,不知道是眼花了還是真的,我們拚命的向小島游過去。

游到小島不如說是爬到小島,我們都躺在海灘上許久……

天色也逐漸黯淡了,我們拖著疲憊的身體漫無目的的走著。

這個島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小,樹木叢生,雜草茂密,走的短短路程,我被不知名的飛蟲叮咬無數回。

飢餓,疲憊,渾身無力,好不容易撐到一個小溪邊,他們直接躺在裡邊,有的歡呼,有的好像在唱歌,而我,默默的趴著喝水。

許久,我們坐在地上一言不發,因為誰也不知道怎麼辦。這個地方太陌生,而且離我們的家很遠很遠。突然,一根長矛射了過來,射中我們當中一個,他就是在小溪里唱歌歡呼的那個。直接穿進身體,當場斃命了。我們嚇了一跳,愣了一下之後,我們玩命的跑,依稀能聽見後邊急促的腳步聲和吼叫聲,很怪異的吼叫。

我從小在學校參加運動會,長跑短跑是必報名的,而且我還是山裡長大的孩子,長跑,短跑對我來說很輕鬆。特別是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我會跑的更快,因為跑慢了就沒命了。跑了不知多久,總之我們脫險了,停下來一看只有我和舵手,其他人卻不見了。可能是他們跑不過我們掉隊了,也可能是跑的太慢被抓住了。

我們倆猶如驚弓之鳥,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

天色越來越暗了,我們躲在一個海邊的岩石邊上,又冷又餓又累,我們倆誰也不敢睡覺,就怕一睡沒機會醒。

就這樣,我們倆強忍著硬撐到天亮,此時的我們渾身哆嗦,因為冷的。

我們倆戰戰兢兢的向小島內走去,只希望能碰到同伴和能吃的野果充饑。

大概走了一個小時左右,突然聽見不遠處傳來一聲慘叫,我們倆聞聲而去,那個場面我至今難忘,恐怖至極,噁心至極。(未完待續)

我們趴在草叢裡看到一生都難以抹平的記憶,一群野人正在「解刨」另一個野人。

被解刨的野人雙手綁著吊在樹杈上,他的肚子已經被開膛了,腸子流了一地,但是他並沒有死,還在隱隱發著聲音。

他們將腸子扔到一邊,接著又從鎖骨位繼續往下割,然後撕開皮,兩扇肋骨暴露在眼前。

我隱隱作嘔,渾身哆嗦著,此時已感覺不到冷和餓了。

我已經嚇得不會動了,我很想看看我旁邊的舵手,但是我的脖子發木,竟然轉不過來。

我眼睜睜的看著一個大活人被剮成一塊一塊的。

許久,他們圍著被剁成塊的屍體轉圈,嘴裡不知道在念叨著什麼,然後又手舞足蹈的。一個看上去比較年長的野人在屍體塊里撿起一隻手,然後啃了起來,是的,他在啃一隻死人的手,我還在目瞪口呆之際,我旁邊的舵手在嘔吐,嘔吐的聲音引起了野人們的注意,我拚命爬起來拉著他狂跑。

我們又跑到了那個岩石邊,躲在岩石後邊,我們成功的逃脫了,鬆了口氣,舵手和我都哭了,從沒有過的恐懼感。

此時的我心亂如麻,腦子一片空白,我們就這樣抽泣了很久,暈暈的睡著了。

等我們醒來的時候竟然是黑天,我們倆都沉默著不說話,此時我心裡想著,早知道如此,不如當初淹死在大海里,也落得個痛快。萬一自己被野人抓住,肯定也是被大卸八塊,越想越怕,越怕就越絕望。

我們的體力幾乎耗光了,在幾度緊張又驚險刺激的環境下拚命的狂奔,耗費了大量體力。我們很想出去找食物,但是誰也不敢邁出去一步,更不敢說出來。舵手知道我害怕,而我,也知道他害怕。

就這樣,我們坐在地上很久,看著黑黑的大海,彷彿出現了幻覺,好像看見有船過來。

因為受到了驚嚇,總感覺某個角落後邊有雙眼睛盯著你。

舵手先開口說話了,他有氣無力的說:「沒有希望了。我們沒有船,也沒人知道我們在哪,我們只能等著餓死或者凍死,我不想被吃掉。」

說完,他慢慢的走向海邊,也許他是死心了,想開了,與其這樣擔驚受怕,不如給自己來個痛快的解脫。我沒有阻攔他,因為,我也是這麼想的,我也跟著走了過去,我們倆站在海邊,海風在我們周圍盤旋著,一心求死的我們,已經不在乎寒冷了。

突然旁邊傳來「啪嗒啪嗒」的聲音,我們倆頓時嚇了一跳,緊張的看著周圍,但是沒發現有人,不一會又傳來「啪嗒啪嗒」的聲音,我們小心翼翼的尋找聲音的出處,原來竟然是一條魚拍打沙灘的聲音,我從沒見過這麼大的魚,大概有50公分長,舵手驚訝的說,這是深海魚,為什麼會漂流到岸上?我們來不及多想,很小心的連拉帶拽的把魚運到了岩石邊,舵手說,這種魚可以吃,味道很鮮美,沒想到在這種環境下竟然能吃到深海魚。

此時的我更加飢餓了,只想快點吃了它。

突然好像又想起了什麼,我問他,我們該怎麼生火?

他在岩石周圍找到一個石頭碎片,割下一塊肉然後直接就送到嘴裡。而且很享受的樣子。

看著他滿意的樣子,我也迫不及待的割下一塊,咀嚼了幾口沒等咽下去就吐了。又腥又咸……太難吃了。

此時,我也沒有飢餓感了,只想等著天亮後看看能不能找到些野果,如果實在找不到,我也不打算這樣折磨自己了。而他,此時吃的正香……真是個沒心沒肺的人……(未完待續)


現在沒聽說哪裡還有食人族了,但是在古代,食人族確實很普遍。這不是說史料記載中戰爭期間的人相食悲劇,而是在更早的舊石器時代,對北京猿人、尼安德特人、南方古猿等古人類化石的研究都顯示,許多頭骨上都有被擊打的痕迹,說明古人類可能普遍存在同類相食的情況。

進化方面的研究顯示,人類和黑猩猩有共同的祖先,黑猩猩是現在與人類親緣關係最接近的動物。對黑猩猩的觀察研究也確實發現,它們存在同類相食的情況。這也從側面說明了古代人類存在食人現象。

但隨著人類逐漸走向文明,食人現象慢慢消失。不過在一些偏遠的部落中,可能近代還保留有此種習俗,成為食人族傳言的源頭。但隨著全球化的不斷加深和對各個偏遠地區科學考察的不斷推進,現在確實沒有聽說哪裡還有大規模的食人族存在。

那麼,古人類為什麼要吃人呢?最簡單的推測是為了獲得食物,畢竟在古代,含蛋白質的肉類是比較稀缺的。有一幫科研人員還真的研究了這個問題,他們分析了舊石器時代古人類的人肉營養價值,並和當時存在的各種動物進行了對比。

根據發表在學術刊物《科學報告》(Scientific Reports)上面的論文,那會的古人類平均每公斤肌肉中所含的熱量為1300千卡,而同期的野牛每公斤肌肉熱量為2040千卡,野豬為4000千卡,猛獁象為2000千卡,小小的河狸也為4000千卡。

你看,打一隻小河狸,單位體重的熱量更高,如果打到野豬、野牛或猛獁象之類,那不僅單位熱量高,肉的數量更是多得多。從營養上看,都比吃人肉合算。

研究人員因此認為,食人習俗在大部分時候並不是出於營養需求,而是出於某種文化需要。比如原始部落在戰爭中,吃掉被俘獲的對手,可以顯示勇猛和震懾敵人。據說非洲南部的巴蘇陀人在接受現代文明之前,會殺死敵人後吃掉對方心臟,他們認為這樣可以獲得對方的勇氣和力量。據說還曾經有部落因為迷信而吃人,認為可以由此消滅害人的惡魔。

所以,食人族可能是古人在原始狀態有了同類相食行為後,逐漸給吃人行為套上各種理由,然後這種文化傳承而形成的部落。

現在的人多半是出於獵奇心理看各種食人族傳說,至於像上述那項研究中,正兒八經去分析古人類的肉有多少營養價值的那幫科研人員,確實夠奇葩。他們也因此剛剛獲得了2018年的「搞笑諾貝爾獎」。


落雨謝邀。

相信提起食人族,大家頭腦里馬上會迸出「亞馬遜食人族」。我也是出於好奇陪老公看完了全部食人族系列電影。從第一部裡面吃人心的恐怖畫面到最後一部同出一轍的拍攝手法,開始逐漸習慣也明白了一個道理:商業噱頭炒作的最終目標一金錢利益。

為此我早在2000年第一部食人族電影出來後,也像題主一樣充滿好奇,百度查找,終於搞清了食人族真相。 這世界真有「食人族」,但只是西方人對其的稱呼,真實的是落後的原始部落。

已知有亞馬遜食人族和巴布亞紐幾內亞食人族、非洲食人族等。通過俄羅斯食人族探險隊、美國食人族研究探險隊拍攝資料解密,食人族神秘面沙揭開了。

俄羅斯探險隊進入亞馬遜食人族

食人族確實有過吃人經歷。近幾年有證據證實非州食人族是存在的。在那個種族,吃人肉是種信仰,一種迷信和宗教儀式。不一定是飢餓交叉。而是人死後再食,並非電影中的抓住直接殺害吃了。在原始部落中,因為落後,人們認為食用去世了人的肉是對他的一種哀拖。

而已知巴布亞紐幾內亞食人族,過去確實會抓住對方部落人吃掉,說吳吃掉,其實是為了向敵對方發出警戒性懲罰,類似於現代人類戰爭的「殺雞給猴看」 ,勝者向失敗者示威之意。

現在食人族其實是原始部落,以狩獵為生 不過隨社會進步,印尼政府已划出專門區域,並定期為食人族空投食物。食人族也隨時代進步,依舊過著原始生活方式,認狩獵動物為主。

喜歡落雨揭秘請關注。你看到未知待解的,我這裡就有想要的…


何為食人族,不知道的人會問,這是個什麼鬼?我去查了查相關的資料。用以下的文字敘述,咱們一起去看看,這個食人族的怪物們,究竟是否存在。迄今為止很多關於食人族的描述,都那麼生動栩栩如生, 但究竟是否存一直令人懷疑。在歷史的某段記憶中,土著人和歐洲的白人相互之間都懷疑對方是食人族。白人認為他們是未經教化的野蠻民族、野蠻人,而土著人則以為,白人抓了他們的兄弟姐妹到歐洲去,完全是為了滿足歐洲人對他們肉體的食慾。無論如何,很多已經得到證實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情一直存在,食人族歷史也確實久遠。考古學的多次證據表明,吃人的現象曾經是那麼的普遍。可以想像那個曾經久遠的年代,怎麼可能會有什麼律法去保護人吃人的現象。在歷史長河中,只有生存才會是人最基礎的本能。為了自己的生存去剝奪同類的生命,在野蠻的動物種群中,現在都不是稀奇。更何況是當時大腦沒有完全進化時期的人類。

世界著名的古史專家摩爾根在他的《古代社會》中論證中記述:從近代世界各地遺留的少數原始部落的生活狀況, 就可以了解現代文明人遠古祖先的生活狀況;原始部落多有食人習俗,可知文明人的祖先也曾有食人的習俗。

1998年的夏天美國科羅拉多大學馬拉教授,曾經做過首例檢驗人吃人現象的實驗。檢驗的對象是一塊1150年前的人類糞便化石,教授在其中希望能找到特殊的人類肌紅蛋白質。如果糞便中存在這種蛋白質,就能證明此人吃過人肉。實驗結果表明,這塊糞便的主人吃過人肉。(別害怕,食人族雖離你越來越近,但他們畢竟此刻在文章中表述。但當你某天,你走進荒野的時候,可能會真的離你很近了!噓,小聲點,我們繼續描述)

專家們在周口店北京人的論證、在對歐洲人的歷史研究中、對墨西哥古老部落的研究里,逐步印證了有食人的現象存在。飢餓、宗教上的某種認識、精神異常都會導致人吃人事件的發生。人們過去甚至公開地食用他人或自己的肉以表達仇恨、報復、信念和忠誠。舉一個栗子:歷史中的王莽被認作是一個篡位者,大逆不道之人,在其倒台後,其肉就被眾人爭相分食,用來宣洩一種憤恨的情緒。

2002年12月12日德國發現食人狂。2014年1月在中非共和國出現了人吃人的現象。中非共和國前總統米歇爾-多托賈因食人族的出現逃到了貝南。(我怕啊!好可怕啊!)印度就有食人族,他們是印度教支派之一,會將漂浮在河面上的屍體撈上來,分解四肢,然後生吃。他們認為屍體不是食物,而是神的禮物。(難以想像這個味道,噁心!)

現在食人現象一般都發生在野蠻不開化的地區,那些地區怎麼會有法律去保護被吃掉的人,像上述德國發生的那類食人現象,肯定會有當地律法去懲戒。但在這問題中,讓我們更能體會出現代文明、規矩、律法的重要。終於讓大多數人,不再存在被他人食用的恐懼了。但是大家還是要注意出去玩、旅遊的時候,要有安全意識,人跡罕見的地方少去。萬一出現意外狀況,又不能找不到幫助你的人,很危險的。小心哦,食人族在向你靠近!


著名人類學家列維·斯特勞斯曾經寫過一本書《我們都是食人族》分析了歷史上的食人族,他反思了科學與自然的關係,告訴我們其實那些原始社會的現象,與現在先進的社會之間,並沒有那麼大的差距。 下面來解答你的問題,介紹一下「食人族」的同時,揭秘他們為什麼會「食人」。

1.吃掉敵人的習俗。 在16世紀的巴西,古代旅人以及葡萄牙耶穌會傳教士曾記載當地的野蠻人殺掉敵人後吃了他們。

2.吃掉親人的習俗。 有一個地方,人們到1950年才發現這裡有人居住。它就是新幾內亞的內陸地區。 在這個地區流傳著一種未知疾病,被稱為庫魯症,平均每5人就有一人死於這種疾病。而這種病的傳播正是源於「吃人」。庫魯症的受害群體為什麼會吃人呢?在他們的文化中,食用近親的屍體可以表達對群人的感念與尊敬。

3.食用同族人。 在巴西以及委內瑞拉的偏遠地區,雅諾瑪瑪(Yanomami)印第安人——他們遭到入侵的淘金者剝削——至今仍食用死去族人搗碎後的骨骸。

4.在非洲的美拉尼西亞,人們把人肉當成一般食物,甚至是最美味的一種。 「食人行為的類型很多,可以是食物性的(發生饑荒或為了品嘗人肉的滋味),政治性的(為了懲罰罪犯或報復敵人),巫術性的(為了同化死者的美德,或為了驅離死者的靈魂),儀式性的(宗教崇拜、舉行亡靈或成年祭典,或為了確保農產豐饒)。最後,它也可以是療愈性的,就像諸多古代醫學處方以及如今的器官移植。」 人並不是野蠻與文明的分界,更多的是文化上的差異。比如佛教把吃一切的肉都等同於食人。


墨西哥阿茲特克人、南太平洋地區的原始部落有食人的現象。

許多的食人族吃掉的都是他們的敵人、抓到的入侵者、戰俘。

對於食人族來說,吃掉戰俘是一種刻印在他們生活中的文化,用來彰顯他們的戰績。

人類學對食人有兩個解釋:文化和營養。

文化偏向從功能主義、文化相對主義、結構主義的立場去分析,在他們看來,食人的目的在於儀式的需要,很多文化人類學專家指出土著們相信吃掉去世的親屬或者被殺的敵人可以將死者的力量轉移到他們身上,也有土著認為吃掉屍體是對逝者的尊重。

偏向於營養的流派則認為食人的存在是為了補充脂肪和蛋白質,他們發現有食人現象的地區有兩個共同點:缺乏大型草食哺乳類動物,戰亂頻繁絕大多數食人社會存在於熱帶地區,生活在這裡的人澱粉充足,但普遍缺乏蛋白質和脂肪,以墨西哥阿茲特克為例,該地最大的哺乳類動物就是當地的土狗,狗與人類的食物集高度重合,與人爭食的結果就是不能大規模飼養(本來就是落後地區,食物缺乏,人都沒得吃的,怎麼從有限的食物里摳出來喂狗?)所以人類的畜牧業都是飼養牛羊等草食性動物,不與人類爭食。

相對來說,營養要比文化靠譜一些,畢竟就算是中國,在饑荒年代都有易子而食的說法,生存,永遠是一個生命最原始最基本的追求。

而所謂的食人族並不是說專門吃人,而是有固定對象的,所以他們不是隨便吃人,而至與法律管不管的了他們……我只想說要用誰的法律去管他們,法律是文明社會的產物,要怎麼去制裁一個生活在原始社會的部落?


謝謝邀請。前段時間在郭老師的辦公室看過一段印第安人群居生活的錄像,他們分成幾組互相叫喊著,從錄像里乍一看完全是一副無序的生活狀態,但完整看下來還是能看到他們族群本身的秩序,印第安人的族群生活也成為了人類學,歷史語言學的重點研究對象,以期看到人類更豐富的生活狀況和語言狀況。

在印第安族群中,據記載,哥倫布在拉丁美洲的印第安部落中聽當地加勒比人如何吃掉俘虜。在美洲,歐洲,中國和非洲等地都有一些關於食人現象的傳說或記載,有一些還有風俗,傳說中墨西哥北部有食人族為風調雨順會吃掉死去的人。

食人的現象確實在很多地方都存在,或是由於一些原始民族的野蠻,或是由於天災人禍讓人不得其他口糧而生髮出的殘忍一面,這些都是有確實的文獻記載和歷史事實依據。而關於是否存在食人族,食人族食人有何民俗依據?(宗教還是僅僅野蠻?),雖然有一些考古依據可以推出食人現象的存在,但似乎都沒有非常確鑿的證據來證明食人族。而摩爾根在名作《古代社會》中說過,原始部落多有食人習俗,倒是從側面證明了食人族確實存在過。

那麼,現在還有食人族嗎?或者食人的現象存在嗎?張昕宇梁紅做的《侶行》節目,曾經實地考察過亞馬遜的一隻據說在歷史上的食人族,而現在這個部落已經被現代社會文明影響,已經不存在食人的現象。

你怎麼看待吃人這種現象?你還知道哪些食人族的例子?歡迎在下方分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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