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政府立法,邊走路邊玩手機將最高罰500美元,我們是否有受到啟發?
走路玩手機,妨礙公共安全。之所以立法,說明此現象嚴重。手機方便了人們生活的同時,也成了一害了。科技發展總有兩面性,只是看看能不能正確應用啦。
近些年來,因為走路玩手機而導致的交通事故頻頻發生,危害了三方家庭,這個措施實施下來,我認為是有一定的可行性。不過,可行性只有40%,因為現在社會人家交往寬泛,社會生活速度加快,人與人之間的頻繁交易與聯繫,不能說是簡簡單單的「走路不讓打電話」就能夠被遏制掉的,相反如果真的讓該項措施在我國施行,那麼,在我看來,是有很大機率降低我們國家的發展進程,從而進一步減緩了走向新未來的進程速度。這是我的看法:遠古店主
上次也有個關於走路玩手機的問題,我認為現在的問題是玩的有點過了,每一秒都眼不離屏,無時無刻的愛撫,即使有潛在危險時也是投入其中,無法自拔。視力下降,難以恢復,聽力也會在使用耳機兩年後有下降,這些難以修復的損傷,真不值得過度使用。
那些使用手機那些過度的人,過馬路不看路,打電話玩電話大有人在,投入時這世界就Ta一個人了。前段時間新聞里有一男孩晚上回家,邊走邊玩,沒一次抬頭,在人行道該轉向時他走到湖裡,直到第二天才發現,通過攝像頭才知道原因。現在特殊的玩機族是騎車看電影看小說的,送快遞的,背著包,一邊騎車一邊搶單,昨天就遇見一個,還遇到背包下滑影響了他拉包,造成車擠到我的車,你說這不算危險,好,你們以後路上多觀察司機,我親眼見過多個女司機,開車發微信的,那些把安全寄託給別人的要注意了,也有人和你們一樣的想法,ta們認為錢不是問題,你還不注意點?把生的希望交給別人?騎車帶人目無世界的人你們更要注意了,誰能知道下一秒會不會有個玩手機的影響了司機的判斷,給其他人帶來傷害。
邊看手機過馬路時候,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手機上,對過往的車輛缺少反應,很多時候看手機突然過馬路,再小心的司機也難免不中招,提升到法律層次也是保護行人,可能美國的法律的意思是裡面沒有保護弱勢群體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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