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晴雯死前,為什麼要咬下自己的指甲送給寶玉?


謝謝邀請!晴雯這麼做,是對自己的心事做了最後的表白。

《紅樓夢》中的晴雯曲《霽月難逢》道出了晴雯的悲劇緣由:

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聰明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毀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

晴雯太出眾。長的好。心靈手巧。性格活潑,甚至有些潑辣,連寶玉有讓著幾分。這讓她在寶玉的大丫鬟里獨佔鰲頭。也為她的命運埋下隱患。畢竟有襲人在,她只能排在第二位。

個性太張揚。牙尖嘴利,不肯受一點委屈。沒有襲人的心機。

表面看,晴雯被逐只是王夫人的一個很正常的舉動,怕寶玉被狐狸精帶壞了。實際上有王夫人自己的心思在裡頭。

晴雯是賈母派給寶玉的,按正常的發展,是會做寶玉的姨娘的。

誰都知道有這個可能,晴雯自己也知道。寶玉又寵讓著她,就難免有些嬌縱。

這讓貌不如她的第一大丫鬟襲人心裡肯定是有不爽。也讓表面和善,貌也不出眾的王夫人心裡不痛快。

她這個正妻讓丈夫的姨娘添了多少堵!所以,她對美貌妖嬈的晴雯也是極不待見的。正好抓住了機會,毫不猶豫逐出了晴雯。

心高氣傲,也算是錦衣玉食的晴雯哪受得了這種氣,這種苦。更重要的是她和寶玉清清白白,潔身自愛的她怎麼受得了這種冤枉!

用她自己的話說,平白擔了這虛名!早知被人這麼看,不如和寶玉真的有了什麼,也不枉這一場飛來橫禍。

所以臨死之前,趁著寶玉去看她,她把自己的心裡話對寶玉說了,並且咬下了自己的兩根指甲,脫下貼身小襖給了寶玉,等於說把自己給了寶玉。既是給寶玉留一的個念想,也是給自己一個交代。最後的心事了了。

晴雯的一生結束了。那麼短,像彩雲,燦爛美麗,卻轉眼流散。徒勞公子空嗟嘆。


其實這一節很有意思,我說《紅樓夢》是一部「文學雙面綉」,它表面看著是一套,背面實際上是另一套。以這一段為例,我給大家略微一說,大家就明白了。

大家都知道晴雯是寶玉房裡的丫鬟,這些丫鬟中除了襲人,就數她最有資歷了。但是,不管晴雯資歷再怎麼高,她終究還是個丫鬟對吧?

大家看清代老照片,慈禧太后的手上經常戴著幾個漂亮的護甲,保護著她的長指甲。大家可曾見過她身邊的丫鬟戴這個了?

所以,「主子們」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是可以留長指甲的,丫鬟們是絕對不可能的,甭管幾等丫鬟,至少是要端茶送水,伺候主子,要幹活的。

書里寫晴雯留著長指甲,大家說,這晴雯實際上還能是丫鬟身份嗎?

曹雪芹是不是表面上寫的一個故事,書的背面其實卻有另一個故事呢?這紅樓夢是不是「雙面異綉」,可以兩面欣賞的奇書呢?

下面就是雙面異繡的絲織品,正面,反面完全是不同的圖案。


情解紅樓夢:

愛新覺羅·弘時是《紅樓夢》唯一著者,曹雪芹和脂硯齋都是弘時筆名為核心的《紅樓夢》著者和著作研究。


謝邀。

晴雯被小人陷害逐出大觀園後,很快就身體不行了,她自知自己將不久於人世,但留下了一件很深的遺憾,就是王夫人等人認為她是一個狐狸精,雖然比起襲人,寶玉與晴雯更有共同語言,更加情投意合,但實際上兩人清清白白,她等於是沒有吃上羊肉,卻惹上一身羊味,這是她意有不平的地方。且看晴雯自己怎麼說: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雖生的比別人略好些,並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擔了虛名,而且臨死,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我當日也另有個道理。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向來就是定情之物,看作自己精心修養、長達二寸長指甲,往後死了就再沒有用,這時剪下來送給寶玉,正好有個寄託,見物如同見人,於是晴雯拭淚,就伸手取了剪刀,將左手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鉸下,又伸手向被內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襖脫下,並指甲都與寶玉道:「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將來在棺材內獨自躺著,也就象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論理不該如此,只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

又是剪指甲,又是交換貼身襖子,意欲為何,上面這段話,晴雯自己已經交待的清清楚楚。


晴雯拭淚,就伸手取了剪刀,將左手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鉸下;又伸手向被內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襖脫下,並指甲都與寶玉道:「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十指連心。晴雯是個重情義的女孩,也是個很有個性,很叛逆的女孩,你們不是不願意讓我和寶玉親近嗎?你們不是冤枉我和寶玉有肌膚之親嗎!我偏要讓我身上的東西永遠跟著寶玉。這可能就是晴雯的真實內心吧!


是借用西遊記:「但恐難以識認 ,即咬破手指 ,寫下血書一紙 ,將父母姓名 、跟腳緣由 ,備細開載 ;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 】,【用口咬下 】,以為記驗。取【貼身汗衫一件 】,包裹此子 」

比較:「晴雯拭淚 ,把那手用力拳回 ,擱在口邊 ,【狠命一咬 】,只聽咯吱一聲 ,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咬下 ,拉了寶玉的手 ,將指甲擱在他手裡 。又回手扎掙著 ,連揪帶脫 ,在被窩內 ,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絞小襖兒】脫下 ,遞給寶玉」

「小姐到了江邊 ,大哭一場 。正欲拋棄 ,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 ,小姐即【朝天拜禱】 ,將此子安在板上 ,用帶縛住 ,【血書】繫在胸前 ,推放江中 ,【聽其所之 】。」

【此子】此書也,血書,血淚也,【指甲】連心也,誰解其中味?


指甲,身上長得東西。古代一般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是不可隨便減損的。晴雯不僅把指甲給了寶玉,還和寶玉互換了貼身內衣。臨死之前,把最重要的東西交於寶玉,晴雯應該第一覺得寶玉是可托之人,再有就是她那倔強的個性,根本沒和寶玉有肌膚之親,卻被冤枉扣屎盆子,那乾脆把貼身衣物給寶玉,咋地吧?


多謝大聖邀請。晴雯是個忠烈女子,只是性子急、烈一些。賈府里以王夫人為首的一幫人都說晴雯是狐狸精,媚惑了寶玉。其實晴雯是清清白白的,倒是人人都稱賢良的襲人才真正給寶玉開了身。我想是這是晴雯以死表情,以死抗爭。真是魯迅先生借狂人而說的那句話,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滿紙寫著「吃人」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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