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打架,住院花6萬多,判刑後還需賠償嗎?
鄰居之間打架居然要走到法院判刑這一步現實生活中有但不多見。住院費花費了6萬多,說明對方人沒有死亡。要到法院判刑說明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那麼對方的傷情可能是輕傷也可能是重傷。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實踐中輕傷案件是可以和解的,如果通過公安機關調解或者自行和解並且賠償到位取得受害人諒解的,那麼案件一般是不會走到檢察院和法院這一步的。重傷是不可以通過和解撤銷案件的,但積極賠償有利於從輕處理。
一般的傷害案件中賠償不僅僅就是住院費這麼簡單,一般包含的醫藥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組成,如果構成傷殘的還要再出錢,主演是看傷者的恢復情況。你只出了住院費,其他的費用還沒出呢,那你在民事賠償上的義務還在,到了法院這一步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判刑是刑事方面的處罰,民事賠償義務是跑不掉的,所以即使判刑錢還得賠,我覺得在合理範圍內積極賠償對你是有利的。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因此,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如果被判處刑罰,並且法院認為還需對被害人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的,您還需要對該損失進行賠償,這部分損失並不包括您所說的住院費。
北京市信之源律師對問題的看法是:打架鬥毆致輕傷,才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後,仍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希望解答能給您帶來幫助,如有問題可諮詢信之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般這種刑事訴訟,原告都會附帶民事訴訟的。受害一方會要求索取民事賠償。如果嫌疑人一方認罪並願意承擔受害一方的賠償,法院都會酌情輕判,如果嫌疑人一方拒絕賠償,法院一般會根據賠償標準來作出判決。到時候這個錢,你還是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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