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千刀萬剮」到底是什麼刑法?行刑人怎麼選的?
千刀萬剮,其實就是磔刑,即凌遲處死。
凌遲處死,主要是針對罪大惡極的人,也是最殘忍的死法之一。
這個被判刑的人,先是被綁住,然後劊子手拿出刀具,一刀一刀的割。
一般來說,如果劊子手心情不好,或者皇帝有,監斬官心情不好,要求割多少刀,如明朝劉瑾被割三千六百凌遲三日。都是先從耳朵,鼻子,再砍斷四肢。
這些地方,刀割下去,人不會立即死亡,只會很痛苦,然後就是四肢身上的肉,如此割下去,一直割到犯人流血而盡,痛苦而死。這個過程,可以長達幾個小時的折磨。
所以,在古代,最輕鬆的死法,其實是斬首和弔死。能夠在幾十秒一分多鐘喪失意識。是受苦最少的。所以古時候日本人破腹自殺前,都是會找好一個幫忙的,拿著一把日本刀,等自殺的人短劍刺入腹部後,會幫著斬首,以減少痛苦。
古代判斬首的罪人,一般都會死前向劊子手打好招呼,甚至於告訴他哪裡準備好了一點銀兩,行賄劊子手。希望他一刀砍斷,如果沒有砍斷,希望補一刀。
古代砍頭,由於很多劊子手不專業,或者刀具不夠鋒利,很多時候,是一刀砍不斷的。這個時候,罪犯沒有死,會很痛苦,所以會祈求,行賄劊子手。
其實,古代的毒藥,毒性一般沒有辦法讓人立即死亡,這個過程也會比較長。
在中國,還有很多刑罰,也是非常殘忍的。
譬如朱元璋最喜歡的活剝人皮,這個是活生生的把人皮剝了,非常痛苦,犯人是痛死的。
還有一個,腰斬,也是非常痛苦的。因為腰斬,人的大腦是清醒的,被腰斬的人,會看著自己的血液慢慢的流干痛苦而死。這個過程,也是不短的。
劊子手一般都是監獄特別聘請的專業戶,專門用來砍人的,也有兼職的屠夫。一般要求力氣大,人高馬壯。這個職業,不是一般的人能幹的。
(文中圖片可能會引起部分讀者不適,請謹慎閱讀)
這是兩個問題,首先回答第二個。
首先誰是第一個「出道」成為剮刑行刑人的,已經不可考了,具體選拔流程不太清楚,所以不能瞎寫。但是靠猜也大概可以猜到,必須需要心狠手快,膽大且社會地位不是特別低的男性。
其次,這門手藝確實是有「師承」的,師傅帶徒弟,畢竟這門特殊的手藝和吃飯的傢伙什,是不會傳給自己的後代的。
至於第一個問題,要想明白「千刀萬剮」是什麼刑,首先要知道一個人,他就是剮刑的始作俑者——北齊文宣帝,高洋。
剮刑的由來和鍾愛它的皇帝們前幾年,有一部電視劇叫《陸貞傳奇》,大家還記得吧。這個電視劇我是一集都沒有看過的,這跟原著、作者、演職員沒有一丁點兒關係。
因為這部劇的歷史背景是北齊!而情深似海的男主居然是武成帝高湛!女主角的原型是陸令萱!
三連擊!讓我先冷靜一下。
當時我內心是拒絕的,甚至腎都差點抽了一下。因為什麼?自己百度吧!(此處省略一萬字)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臭名昭著、最變態兇殘、最瘋狂奇葩的朝代,北齊和它的統治者高氏家族的名聲,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這個朝代的皇帝一個比一個瘋,這要是都能洗白,真是「嗶— —了」狗了!!!
扯遠了。
這個高洋,是高湛的親哥哥,也是北齊的開國皇帝。此人前期可謂英才蓋世,以法治國,嚴懲貪污腐敗,勵精圖治,由他修撰頒行的《北齊律》甚至影響到了隋唐時期律法的編撰和制訂。
然而,這個「英雄天子」的「英」不過是曇花一現,只六七年的時間高洋就迅速腐化,瘋狂的本性也隨之顯現出來,最後變成一個一天不殺人取樂,就渾身上下難受的暴君。而他最喜歡的殺人手段之一,就是剮人(又稱臠割,與凌遲名異而實同),用刀把肉一片片從人體上割下來。後來魏徵等人修《五代史志》時曾有一條罪名說高洋,就是「輕刀臠割」人。剮刑的始作俑者他稱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另外,明成祖朱棣篡權成功之後,大肆屠殺建文帝的舊臣,處死的手段就以剮刑居多,詳細的記載於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中,此處略,有興趣的可以找來看。
極刑之首在酷刑絞、斬、鋸、焚、毒、釘、埋、鋸、餓、煮、腰斬、車裂、抽腸等死刑中,剮刑為極刑之首的理由其實只有一個字:慢。
剮刑即凌遲,又稱磔(zhé)刑,就是老百姓口中的「千刀萬剮」。原來寫作陵遲,原意是指山丘緩延的斜坡,後人僅取其緩慢之意,來命名這種需要緩慢速度把人處死的刑罰。
慢,是剮刑的精髓。
(這個應該是24刀吧,其中5、6刀是雙乳,11、12割雙腿上的肉)
剮的刀數,也隨著皇帝的心情變化著,於是就有了後來的8、24、36、72、120刀(元代)的區別。其中已知被執行刀數最多的,當屬明武宗朱厚照身邊的太監劉瑾,和明思宗朱由檢在崇禎十二年處死的進士鄭鄤,據傳分別是3357刀和3600刀,不僅刀數多,而且必須剮足三天。
但劉瑾在第一天剮完300多刀後,第二天剮了幾十刀就死了;而鄭鄤是3600刀之後,正好肌肉被割光,在這之前死沒死我就不清楚了。這裡插一段,劉瑾被判剮刑是實打實的罪有應得,哪朝哪代想謀朝篡位,被逮著都是極刑沒跑兒。
相比之下,鄭鄤就有點倒霉了,我本人更傾向於被黨爭連累,至於他被人告發「杖母」、「奸妹」是否確有其事,就不做判斷了。
在民間,凌遲還有一個別稱,叫「魚鱗剮」,就是用漁網套住去脫掉衣物的被執行人,然後把從網眼勒出來的肉,用刀一片片割下來。犯人看著自己一點點變成骨架,期間痛苦無比,漫長之極。
凌遲為酷刑之首,實至名歸。
被凌遲的資格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被判凌遲處死的,那麼需要達成何種條件才能開啟呢?
綜合明清兩代主要有以下幾種:
1.謀反大逆;
2.明火執仗(公然搶劫);
3.謀殺(多條人命);
4.殺祖父母、父母、毆傷業師;
5.劫囚脫監;
6.謀殺本(親)夫;
7.發冢掘墓;
8.採生折割等(拿人體器官入葯)。
剮刑的工具和基本流程你該不會認為只有刀吧?
呵呵,其實我也不知道齊全的工具有什麼,只好找到什麼就寫些什麼好了。
其實刑具是根據凌遲的整個程序配合使用的,剮肉的刀當然最重要,卻不是唯一的工具。
有快刀(割肉)、鐵鉤(鉤住肉)、木杆、凌遲針、砍頭刀、繩索等。
據網上找到的資料,整個過程如下:
「刑具除了快刀外,還有一個鐵鉤。先拿鉤子從人犯身上鉤起一小塊肉,舉刀割下,扔進小筐中。肌肉凈盡,然後割去外生殖器,剖心挖肝,梟首剉屍俎骨。
與凌遲有關的歷史事件和人物除了劉瑾和鄭鄤,在歷史上還有幾起著名的關於凌遲的人物和事件,比如唐代抗擊安祿山的顏杲卿、萬曆年間謀反的劉天敘等七人、太平天國的石達開、洪秀全的長子洪天貴福、清末最後一個受刑人——大盜康小八等等。
其中最神秘、最眾說紛紜的,是嘉靖年間發生的「壬寅宮變」:十幾名不堪酷虐的年輕的宮女,深夜欲用繩索勒死痴迷長生之術的嘉靖皇帝,結果事敗,不分首從,全數被判剮刑(先將肢體割碎,再斷咽喉),梟首示眾。有興趣可以自行搜索一下。
而比較冤屈的,當屬明朝抗金大將——袁崇煥。由於聽信謠言,朱由檢在崇禎三年以「擅自與後金軍議和的、擅殺毛文龍」兩項罪名,判處袁崇煥凌遲處死之刑。
結語自凌遲出現開始,歷朝歷代的統治階級都用此刑處死過罪大惡極的犯人、政見不同者等。
(梟首,將人頭懸於城牆之上示眾;戮屍,當眾侮辱人犯屍首,如鞭打或焚燒)
由於凌遲過於殘忍,光緒三十一年(1905),由中國近代法學奠基人沈家本上書奏請,廢除凌遲、梟首、戮屍等重刑,「俱改斬決」。至此,凌遲,這個延續千年的酷刑至此退出歷史舞台。
歡迎斧正,咱們評論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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