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蘭亭集序原稿被發現,那麼王羲之的後人是否可以申請收回蘭亭集序的所有權?


如果《蘭亭集序》原稿被發現,小編認為應該歸國家所有,王羲之後人無權擁有所有權。

蘭亭集序是中國晉代(公元353年),書聖王羲之在紹興蘭渚山下以文會友,王羲之與謝安、孫綽等四十一位軍政高官,在山陰(今浙江紹興)蘭亭「修禊」,與會者臨流賦詩,各抒懷抱,抄錄成集,大家公推此次聚會的召集人,德高望重的王羲之寫一序文,記錄這次雅集,即《蘭亭集序》。

《蘭亭序》中記敘蘭亭周圍山水之美和聚會的歡樂之情,抒發作者對於生死無常的感慨。該文不僅文采斐然,更重要是的書法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都是後人的摹本,已成為歷代書法家學習的優秀範本,歷代關於蘭亭序真跡的傳說很多,堪稱千古之謎。

唐太宗對王羲之書法推崇備至,曾親撰《晉書》中的《王羲之傳論》,推頌為「盡善盡美」。還將《蘭亭序》臨摹本分賜貴威近臣,傳說唐太宗臨死時下詔以《蘭亭序》真跡殉葬,因此後人普遍認為《蘭亭序》真跡目前是在唐太宗的墓里。

如果蘭亭集序原稿被發現,那麼王羲之的後人是否可以申請收回蘭亭集序的所有權?

1、如果是在唐太宗的墓里發現,肯定歸屬國家所有。根據我們文物法的規定,皇帝的墓包括附屬物都不屬於個人財產,肯定歸屬國家。

2、如果在其他地下發掘,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對「地下埋藏物歸屬權」的規定: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受單位應當對上交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所說的埋藏物,是指埋藏於土地之中且所有人不明的財產。假設王羲之真的有後人(真實可靠),也無法證明財產所有權。

3、從法律上講,王羲之後人的繼承關係(主體、內容和客體)也無法認定,況且在唐代《蘭亭序》就已經是國有資產,並不屬於家族財產。

麓風軒小編只是書法愛好者,更專業的回答建議諮詢律師。


這個問題基本就是個閉合的問題。作為王羲之家族的傳家之寶一直傳到第七代孫王法極。後來這份原稿被唐太宗收藏,唐太宗對他推崇備至,曾親撰《晉書》中的《王羲之傳論》,推頌為「盡善盡美」。還將臨摹本分賜貴威近臣,並以真跡殉葬。昭陵是唐朝皇帝唐太宗李世民與文德皇后長孫氏的合葬陵墓,位於陝西禮泉縣城西北22.5公里的九嵕山上。至今沒被挖掘,蘭亭序到底在不在裡面都不知道,他的後人怎麼申請?還有就是如果真的挖掘出來了,也應該是唐太宗的後人有資格來要回把,東西是王羲之寫的,但是在第七代的時候它的實質歸屬權已經是唐太宗了。不在是王家的東西了。而其這個作為世界級的文物,我想也應該由國家博物館進行收藏展示把。從技術層面來講,他的後人應該不具備保存的條件把。


謝謝邀請。這恐怕不可能!第一、如果真的發現了【蘭亭序】原稿,那馬上會定為國家一級文物。無論通過什麼途徑發現,都必須上交國家。弟二、王羲之後人其碼也有五十代了吧,其法律身分無法確定。

另外,跟你說個到家話:這樣的東西,絕不能由個人保存,對保管人沒有任何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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