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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待「父親不法侵害親生女4年,獲刑8年6個月」?


這樣的父親連禽獸都不如

向來虎毒不食子,動物也知道從小要保護自己的孩子,可是親生父親居然找女兒下手。

這種人不配做父親,也不配做女兒。

父親是什麼?一個多麼美好的辭彙啊!本該是這個世界是最愛女兒的幾個人之一。

女兒是什麼?是父母愛情的結晶!是父母貼心的小棉襖!

有這麼一句話:女兒都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

輩子有緣分一起做父女本該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情。但是這個父親竟然真的把女兒當成

了情人,做出如此喪盡天良,喪心病狂的事情!敢問這樣的父親還有人性嗎?他還能被

叫做為父親嗎?禽獸不如的父親,膽小怕事的母親十七歲的女孩是一名在讀高中生,本

該是處於一個天真爛漫的歲數,但是一場長達四年的噩夢卻把她的生活拉入低谷。

我也很難理解這個父親為何做出這種行為,難道他的心就不會痛嗎?他的道德呢?他的

人性呢?面對女兒,面對妻子的時候,他又是怎麼做到坦然無憂的!這樣的父親真的枉

被稱作父親!他連人都不配叫!父親,女兒在這個世界上第一個接觸到的男人,第一個

最疼愛女兒的異性,卻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真的是罪過!很慶幸,女孩最後選擇

了報警,終於把這個噩夢結束!父親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雖然我覺得如果這件事不是

由法律判刑,而是用道德標準來衡量!這個父親,就該是無期徒刑!

母親何其忍心,居然看女兒受欺負。

女兒出生在這種家庭里,也是夠可憐。遭受父親侵害,母親卻不幫助自己,也不報警,任由父親對女兒下手。

據女孩回憶,她的父親在她十三歲的時候,就經常對她做出一些異常舉動,對她進行不

法侵犯。當女孩和自己的母親反應這件事的時候,母親因為顧忌外人的看法,還害怕報

警了沒有生活費,就一直不把這個當一回事!令自己的女兒受到如此大的心理生理上的

折磨!最後還是女孩自己鼓起勇氣,向公安機關報警,她才得以脫離苦海!虎毒尚且不

食子老虎雖然兇猛異常,但是對於自己的孩子還是慈愛有加,這就好比全天下的父母是

有愛子之心的。

不知道這位母親是如何心理,當女兒在大呼媽媽的時候,當女兒在大呼救命的時候,這位媽媽身在何處。

媽媽說,害怕離婚,自己不能養活全家。

你就是魔鬼!這位「母親」,你枉為人母!你的懦弱無能,害了自己的孩子!

那可是你女兒,你是在賣自己的女兒嗎?你不知道找工作嗎?再說,實在不行,還可以申請補貼。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願麗麗能夠擺脫陰影,重見光明


妄為人父人母!!

據封面新聞報道,今年2月,17歲的成都女孩麗麗向公安報案,稱親父李貴在她13歲起就常常對她進行不法侵害。期間,麗麗曾向母親和奶奶說起此事,可母親顧忌外,人看法,又害怕離婚後沒有生活費,沒有報警。麗麗只能忍耐…… 經成都市雙流區法院開庭判決,李貴被判刑8年6個月。近日,想要徹底擺脫父親陰影的麗麗提出申請,雙流團委向法院申請撤銷李貴,監護人資格,11月17日,法庭開庭宣判,准許撤銷李貴(化名)監護人資格。這種人還有資格做監護人么?

這是一件典型的熟人作案案件,父親不法侵害自己女兒是禽獸的行為,其實這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比這更噁心的強姦未成年幼女,猥褻女兒童,

從案件辦理情況來看,家庭、學校對未成年人性防範意識教育不足仍是引發案件的主要原因。

作為母親沒有上前制止更是荒誕至極,最後還是17歲受害人本人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讓我記憶猶新的一起性侵案件整理給大家看一下,看到的一則令人震驚新聞—《父母引狼入室,名校禽獸教師性侵17歲北京女生一年多》??

王先生17歲女兒竟被他一年16萬元高薪聘請家教老師猥褻性侵長達一年之久,這樣性侵行為,甚至發生在自己家中。而這位「禽獸老師」還是女兒在學校的任教老師,甚至是北京一所著名中學的名師,生活中,還是一位6歲女孩的爸爸。

看了這樣的新聞除了震驚就是憤怒。但是依然改變不了事情的發生,相信法律一定會對這位老師作出相應的懲罰。??

但不論遭到何種法律的懲罰,他對這個未成年女孩造成的嚴重生理和心理的傷害都是無法逆轉和彌補的!??

侵害案頻發,未成年人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1.強化自我保護意識

未成年人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往往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遇到不法侵害多數選擇息事寧人、忍氣吞聲,這些行為往往助長了不法侵害的氣焰,因此要加強自我保護,首先要樹立自我保護的意識。例如我院前段時間審查起訴的楊某涉嫌強姦案中,被害人在深夜中突然被壓在自己身上的陌生人驚醒,在驚嚇之餘,其並沒有選擇沉默,而是伺機將嫌疑人蹬至床下,並大聲呼救,最終被聞聲趕來的親友將嫌疑人嚇走。如果被害人當時做出另一種選擇,那麼後果不堪設想。

2.採取多樣化的自我保護手段

例如(尤其是女生)不與陌生人搭訕、交往,不輕易約見網友,保守家庭及個人秘密,上下學最好不獨行,不外宿;善於觀察,更清楚的認識周圍的人,分清是非敵我。 面對不法侵害,要冷靜處理,先穩定局勢,再伺機求救,不與對方正面衝突,尤其不能意氣用事。例如我院審查起訴一起未成年打架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嫌疑人就是一位未成年男孩,面對同事找碴式的毆打、挑釁,其本來已經選擇了以逃避的方式化解,但是面對對方的繼續挑釁,其最終選擇了購買水果刀並在打鬥中將一人捅死,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其有期徒刑十餘年。如果當時其採取向同事求救、報警或者離開等方式,那麼後果可能就是另一個樣子。

3.增強法律意識

法律是保護每一個人的有力武器,對未成年人更是重視有加,而現實中,由於受未成年人閱歷淺、思想不成熟等因素制約,往往面對侵害時,被害人首先想到的並不是法律,因此提高法律意識,對於加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至關重要。我院曾受理一起針對未成年女學生的強制猥褻案件,就是得益於被害人在整個過程中注意保留證據,事後及時告知家人並選擇報警,公安才及時對案件展開偵查,最終將嫌疑人送上了審判台,如果被害人當時沒有保留證據或者事後沒有告知家人,那麼現在嫌疑人還有可能逍遙法外,甚至進行新的違法犯罪活動。

當然,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單純的注重未成年人自我保護遠遠不夠,還需要家長、學校、司法部門乃至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如家長和學校要時刻注意孩子的思想與行為,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介入了解並及時化解,司法部門要強化宣傳、加大針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社會上需要壯大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等公益機構,相信在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還未成年人一個乾淨、美好的天空並不是一個夢。

(圖文來源於網路)

而這個案例中的父親對於自己的親生女兒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是令人髮指,而她的母親卻因為自私的原因選擇沉默,這樣的父母真的是妄為人父人母。~


你到底是父親還是惡魔

說起我們的高中生活,豆蔻年華,青蔥歲月,應該是愛情的偷偷萌芽,背著老師和父母嘗著禁果,體會即將成年的美好,搞著那些在朋友班級四處流傳的地下戀情。但是17歲的麗麗(化名)卻過著如同地獄一般的生活。

事發時間,11月23日,成都商報記者從雙流法院獲悉,一起由共青團申請撤銷孩子父親監護人資格的案件在雙流法院開庭宣判。據了解,這是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正式實施以來,成都市首例依據該法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目前,孩子唯一的監護人是母親。

向自己最信任的人傾述卻換來沉默和指責

今年17歲的麗麗(化名)是一名在讀的高中學生,一場噩夢卻伴隨了她四年,直到今年2月父親的入獄,才換來了她的寧靜。

麗麗生活在一個普通家庭,和父母生活在農村,父母靠務農維持生計,平時生活平靜。可這一切從她13歲上初中時起便因為父親的異樣打破了。據麗麗回憶,父親李貴(化名)在她13歲時就總是表現出異樣舉動,常常對她進行不法侵害,麗麗發現後,就和母親說起了此事,母親質問李貴,但李貴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母親顧忌外人看法,又害怕和李貴離婚沒有生活費,就沒有報警。日復一日,父親李貴的舉動讓麗麗感到很害怕,她又找到機會告訴了奶奶,可奶奶卻說是麗麗自己的問題,還罵了她。

將心比心,在人生的一個美好時節,卻有了這樣的遭遇,麗麗也許每晚都會躲在被窩裡偷偷的流淚,也可能會擔驚受怕,害怕房間的門在夜深的時候被推開,害怕自己的遭遇被同學們發現,因此而變得自卑,變得孤僻,變得不敢與同齡人交流。在母親的沉默和奶奶的指責中,麗麗默默的流下眼淚,無數次的問,為什麼?為什麼?是我做錯了嗎?為什麼啊!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身雖為人父,心卻是歹毒。希望麗麗能夠走出陰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對於這件事情,我只能說這樣的人不配做父親!身為父親,卻對自己的女兒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真的是道德淪喪,不配為人!

『』准許撤銷李貴(化名)監護人資格。」今年11月17日,17歲的麗麗(化名)從成都市雙流區法院得知這一消息,覺得自己終於徹底擺脫了噩夢。從13歲起,麗麗就受到父親的不法侵害,日前,雙流團委向法院申請的撤銷李貴的監護人資格開庭宣判,這也是自2017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正式實施以來,成都市首例依據該法由組織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

近年來,類似猥瑣幼女案頻發,一次又一次出現在我們是視線當中,這次更是突破的道德的底線,一個父親,化身為狼,竟然對自己的親身女兒下了毒手,而且時間長達4年之久。相對於其他類似案件來說,這種人更是應該被批判,被唾棄,我覺得給他判刑的8年6個月太少了,相對於他做出的事情來說,真的是遠遠不夠的!對自己親生女兒4年的侵犯,影響了一個花季少女一輩子,給她造成了一輩子的陰影。而他,只是短短的8年6個月。

甚至,他在監獄裡面改造的好,連8年6個月的時間都不需要,就可以出來,繼續成為禍害了。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只能說還是判的太輕了。

最後,屢屢發生的類似案件也是值得我們去深思,為什麼這類案件縷縷不絕,我不知道以後這樣的情況還會不會出現在我們的視線當中,但是我知道,在某些地方,一定還會有類似的情況存在!

我希望,政府和社會能夠動員起來,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尤其是應該從小做事,學校也應該組織一些這方面的課,讓孩子們能夠有一些防範意識,懂得保護自己,懂得去尋求保護,懂得去把自己受到的侵害說出來。當然,必要的監督機制也是不可少的。這裡,也需要廣大的網友朋友們,一起發動起來,共同維護好我們良好的社會風氣!


台灣美女作家林奕含,因年少時被補習班老師誘姦,多年來無法治癒心理創傷,最終在年僅26歲時自縊身亡以求解脫。

根據央視科教頻道相關統計,未成年幼女被性侵幾率高達百分之二十,男童為百分之八。其中,絕大多數為熟人犯案,這些熟人包括老師、鄰居、親戚、同村人、同事等等。

每當看到這些新聞,痛心氣憤之餘,我們不禁要問一問,在這些女學生被性侵的時候,她們的父母都在忙什麼呢?

大量的事實證明,並不是每個孩子都能得到負責任的父母。不客氣地說,如果做父母要考試的話,很多父母根本就及不了格。

有那麼一些父母,其實就是性侵自己女兒兇手的幫凶。

在寶豐縣小學性侵女學生案曝光之後,有一位家長表示:有幾次送女兒上學,要返回時女兒死死拉住她的衣服不肯鬆手,哭著反覆說:「不想在這個學校上學了」。作為父母,她「當時也沒當回事」。

寶豐縣案件中,確定被性侵女學生15人,實際數目卻遠遠高於這個數目。在公安機關取證時,不少家長出於面子考慮,故意隱瞞情況甚至矢口否認。不知道這些父母,在看到禽獸許國正逍遙法外時會有什麼心情。

北京王先生案件中。畜生鄒明武在2015年9月擔任王先生女兒家庭教師,除了各種動手動腳外,這位教師對王先生女兒分別於2016年4月、7月、8月、12月進行了4次強姦。

整個過程長達整整一年時間,並且補課期間「家裡一般都有人。王先生和妻子雖然沒有跟女兒在一個房間,但也在家裡。」作為父母,王先生表示,一年多來,他「從未注意到有什麼異常」。

甚至,在第一次被強姦後,女兒向父母表示不想再繼續補課,如果要繼續補課,底線是不想讓鄒明武再給自己補課。類似的表態又有多次。但作為父母,王先生認為「女兒只是課業繁重,情緒化地拒絕補課,並未太在意」。

估計女兒也被這樣的父親給逼瘋了,於是在第四次被強姦後,她堅持讓王先生給家裡補習的房間安裝了監控,並明確向父母表示,讓他們「自己看不想繼續補課的理由」。

更搞笑的是這位王先生取證的方式。在安裝監控後,王先生親眼看見了深受他信任的家庭老師開始對自己的女兒實施獸行。但王先生並沒有當下阻止,他「為了留下證據,強忍著錄下了全程」。

小編看到這裡忍不住呵呵一笑。人都說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王先生這麼有定力,估計是水泥做的。怪不得一年多來什麼都沒有發現。

據一位被性侵的女孩說,在她小時候,所有認識她父母的叔叔伯伯,任何人都可以抱走她一整天。她的那位媽媽,不但沒覺得這有什麼不妥,反而覺得「不怕生,不哭不鬧,這就是聽話,是值得驕傲的」。

這位女孩在4歲時被一位「叔叔」堵在家裡性侵。在那個時候,她那位媽媽正在「離自己家不到五十米的鄰居家打牌」。

另一位女孩說,她這一生最大的恥辱就是,小時候被鄰居家男人摸了下體,媽媽知道後不但不報警,反而拉著她去找這個男人理論。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這位媽媽當著眾人的面,逼著自己的女兒現場脫下了褲子……

不得不說,為人父母真的是很難很難的事情,也是最神聖的職責。

如果你覺得盡不了這種責任,或者說沒有能力保護好你的孩子,那就避免把她們生下來。既然做不好父母,就不要做父母。

如果已經有了孩子,那還請你多上心,別那麼固執,那麼愚蠢,那麼不負責任。

作為父母,如果你今天又笨又木又傻、不負責任,那就不要怪你的孩子在她們年少時不信任你,長大後不尊重你。因為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你配不上父母這個稱號。


父親是什麼?一個多麼美好的辭彙啊!本該是這個世界是最愛女兒的幾個人之一。

女兒是什麼?是父母愛情的結晶!是父母貼心的小棉襖!有這麼一句話:女兒都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這輩子有緣分一起做父女本該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情。但是這個父親竟然真的把女兒當成了情人,做出如此喪盡天良,喪心病狂的事情!

敢問這樣的父親還有人性嗎?他還能被叫做為父親嗎?

禽獸不如的父親,膽小怕事的母親

十七歲的女孩是一名在讀高中生,本該是處於一個天真爛漫的歲數,但是一場長達四年的噩夢卻把她的生活拉入低谷。據女孩回憶,她的父親在她十三歲的時候,就經常對她做出一些異常舉動,對她進行不法侵犯。

當女孩和自己的母親反應這件事的時候,母親因為顧忌外人的看法,還害怕報警了沒有生活費,就一直不把這個當一回事!令自己的女兒受到如此大的心理生理上的折磨!

最後還是女孩自己鼓起勇氣,向公安機關報警,她才得以脫離苦海!

虎毒尚且不食子

老虎雖然兇猛異常,但是對於自己的孩子還是慈愛有加,這就好比全天下的父母都是有愛子之心的。但是這個父親卻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他根本就不配被叫做父親!他給予了女兒生命,把女兒帶來這個美好的世界,但是自己卻親手把女兒的世界毀滅!

長達四年的侵犯,那是上千個日日夜夜啊!我不知道女孩是怎麼熬過這一段時間的,每天在家裡看到天天侵犯自己的壞人!看到那個知道自己被侵犯還無動於衷的母親!這會一種多麼絕望和傷心的感覺啊!

我也很難理解這個父親為何做出這種行為,難道他的心就不會痛嗎?他的道德呢?他的人性呢?面對女兒,面對妻子的時候,他又是怎麼做到坦然無憂的!這樣的父親真的枉被稱作父親!他連人都不配叫!


父親,女兒在這個世界上第一個接觸到的男人,第一個最疼愛女兒的異性,卻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真的是罪過!很慶幸,女孩最後選擇了報警,終於把這個噩夢結束!父親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雖然我覺得如果這件事不是由法律判刑,而是用道德標準來衡量!這個父親,就該是無期徒刑!就該活活被大眾的譴責聲辱罵一輩子!

看完記得給小編點贊啊,


對一個女孩來說,最悲慘命運不過如此。

一、看到這件事,筆者盤點了相關案例,發現生父侵害女兒的禽獸行為並不罕見。十大案例摘選如下:

1.河北男子強姦親生女兒四年,稱想要零花錢就做一次。

2.四川禽獸父親強姦12歲女兒稱想玩玩控制不住。

3.鞍山禽獸父親強姦親生女兒生下一子。

4.湖北孫某強姦16歲的女兒,與女兒發生了150多次性關係。

5.四川一淫父酒後看黃碟兩次強姦14歲親生女兒獲刑七年。

6.湖南男子強姦親生女兒致其懷孕。

7.四川獸父李勤性侵親生女,稱女兒自願獻身,17歲少女被生父強姦近100次。

8.父親長期強姦女兒稱「經常這樣長個子更快」。

9.四川獸父強姦10歲女兒偷看洗澡頓生邪念。

10.重慶禽獸父親張某奎竟性侵猥褻兩女兒。


二、8年牢獄結束之後是什麼?

這種事情,這種傷害,對一個女孩來說是一輩子的痛和恥辱。

8年的刑罰太短暫,除了大家認為的刑罰與罪惡不相符,還有什麼問題?

有沒有想過,該父刑滿釋放時,女兒可正值20多歲,這讓一個渾身創傷的女孩如何面對?

如果說該父入獄對於這個女兒來說,是好不容易熬到的頭。那麼在身心還無法得到醫治的時期,女孩要被迫再次揭開傷疤……


三、能否原諒其母?

很遺憾,在這件事中,兩個監護人都沒有各行其職。

可能正是寄希望於母親的少女,在發現母親的軟弱之後,不得不自己站出來,才有今天我們所看到的這些。

我更願意相信不是因為生活費,而是因為該母擔心被別人說道。

但這又如何?擔心外人的看法過於自己女兒受害?過於自己丈夫侵害自己女兒長達四年時間?……無法想像,令人咋舌!

這樣的母親,只想說,不稱職!也無法原諒!


太多人性缺失、道德敗壞、衝破想像的事發生在我們身邊。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些事怎麼看?

對於筆者來說,依舊堅信,父愛是最神聖的東西!



最近怎麼了?

先是看到繼父性侵10歲的女兒,母親卻不敢管,不敢說。也不及時終止女兒懷孕,10歲女孩懷孕8個月,你想讓她生下來嗎?還是女孩自己去找姥爺,姥爺帶她去醫院,才知道,並報警。醫護工作者內部集資,給孩子終止妊娠。

這樣的事情就已經讓人氣憤。

現在又出來一個親生父親性侵自己13歲的親生女兒。母親為了生活費,怕外人笑話,不敢管。孩子只能忍耐。忍無可忍報警,判刑8年零6個月。

至此伴隨孩子四年的噩夢終於暫時結束。女兒要求撤銷父親的監護人資格。獲得法律的判決。法官表示:該案是《民法總則》正式實施以來,成都市依據該法由組織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首例案件。

這樣的人不配做父親,就徹底跟他斷了關係。可是女孩的心裡陰影會因此就煙消雲散嗎?

我表示懷疑。周圍人說三道四,她還是孩子啊,學校不議論嗎?學費從哪來?興許就會因此中斷學業。希望女孩堅強點,頂著壓力,千萬不能退學。那樣一個家庭,只有知識才能改變命運。沒有文化,以後再重複她母親的路,前途黑暗啊!

我們都在歌頌父母無私的呵護與愛,父愛如山,父母的愛是我們受傷時,最好的療傷港灣。孩子幼小時,沒有父母的關愛,你讓他們如何成長起來?

可是這樣的父母給予孩子的卻是噩夢。卻是冷漠的不予保護,他們配做父母嗎?

這樣的父親更把自己淪為畜生,判了八年,少了。

近年以來,侵害幼女案越來越多,國家該用重典,所有性侵幼女的,處以凌遲罪,大卸八塊,一刀刀片了它,問問大家試不試感覺大快人心?

要知道被性侵的女孩可能終身都會有陰影。影響她們以後的生活和婚姻,又會有下一個不和諧家庭出現。

女孩的父母,你問問在這方面是不是都是提心弔膽?還得工作,有的可能需要外出打工,把孩子就在老家,留守兒童期盼和怯懦的眼神,她們可能很小就會患上抑鬱症。

保護她們的安全問題,就得出重典,讓那些沒有道德的人想起來就害怕。這種殺一儆百的刑法做起來效果一定特別好!

女人問題也特別嚴重,自己沒有脊梁骨,任人宰割,不敢保護自己的女兒。那你就別生下她。

還記得上學學過的課文嗎?麻雀為了救助自己的寶寶,敢跟獵狗對質,那種拼了命也要保護自己孩子的勢氣,比它身體龐大很多的獵狗都害怕,轉身離去。看了讓人感動,過目不忘,永遠記在心裡。

原來有些母親還不如一隻麻雀!

很喜歡一首詩,與大家共勉。

一個女人,

如果你的丈夫不優秀,

那你必須成長,

因為你沒有依靠;

如果你的丈夫很優秀,

那你必須成長,

否則你將跟不上他的腳步;

如果你的孩子不優秀,

那你必須成長,

因為你要引領他的思想;

如果你的孩子很優秀,

那你必須成長,

因為你不能成為他的絆腳石。


父親不法侵害親生女4年,母親竟沒有報警。

都說女兒是父親的貼心小棉襖,父親是女兒的大山。到這個父親,做的事情讓我們難以接受,甚至超過了人理論綱,竟然對自己的孩子做這樣的事情!

一個花季般的年齡,只有13歲,才上初中的女孩,那時候的她應該是有夢想,很天真的女孩。可在13歲的時候,打破了安靜的生活,父親李貴對她總是表現出異樣舉動,常常對她進行不法侵害。期間,麗麗曾向母親和奶奶說起此事,可母親顧忌外人看法,又害怕和李貴離婚沒有生活費,沒有報警。年齡尚小的麗麗只能忍耐。

小編說到這裡,相信很多人心裡都有了怒火,覺得這個父親簡直了,居然把魔爪抓向自己女兒,讓孩子活活在噩夢裡生活了4年,這對孩子的心靈和身體上都有很大的傷害。

還有就是這個母親,居然為了錢情願女兒被自己丈夫侵害,孩子是你身上帶下來的一塊肉,你是如何忍心,是如何讓自己心安理得的,沒有盡到一個母親應該盡的義務,沒有保護到自己的孩子,對於讓犯罪分子知道不報也不制止。

慶幸的是瀕臨崩潰邊緣的麗麗鼓起勇氣向公安報案,訴說了自己的被害經過。2月19日,麗麗的父親李貴被刑拘。經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開庭判決,李貴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如果麗麗不報案不知道會在黑暗裡生活多久,或者也會選擇輕生等。

這樣的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最近發生這樣的事情太多,不知道是怎麼了,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然後在生活提高的時候人們的心理素質以及品格品質沒有提高。很多人突發事件心靈扭曲,做出社會都無法理解的事情。

對於麗麗,生活慢慢平靜了,希望她的噩夢永遠的結束了,不過在她的內心留下了深深的痕迹,也希望她能夠從中走出來,以後生活會更好,畢竟社會上好人還是比壞人多得多。

看完了別忘了點贊??關注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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