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人設崩塌,趙薇夫婦究竟做錯了什麼?


今年似乎對娛樂圈來說真的不是個太平年,明星屢屢出問題,最近發生的事都是奔著自毀人設去的。繼林心如和霍建華夫婦的「裸捐」事件之後,就在昨天,趙薇和黃有龍夫婦又被曝出了「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事情,網上一片嘩然,聲討聲不絕於耳,兩位「還珠格格」的人設相繼崩塌,真是讓人措手不及。

事件大概是這樣的……趙薇夫婦的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龍薇傳媒涉嫌信披違法違規,且調查後事實確鑿,證監會已依法擬對龍薇傳媒、黃有龍、趙薇等作出行政處罰,結果是趙薇夫婦共被罰款60萬,且五年禁入證券市場。

明擺著,這已經不單純屬於娛樂圈的事了,已然成了違法案件,而對於二人遭到的處罰網友們也並不買賬,覺得處理力度太輕了。

事隔多年,這次似乎再也不能用「年輕一時糊塗」來為她開脫了,趙薇在網友中間一直都是冰火兩重天的節奏,喜歡和不喜歡都發揮到了極致。也許是真的覺得娛樂圈不好混,近些年趙薇已經不動聲色地轉戰商界了,娛樂圈換成了商圈,和馬雲等大佬混的也是風生水起,一副人生贏家的做派,但不曾想這個「溝」也翻船了。

此次事件,趙薇在娛樂圈的人設怕是徹底崩塌了,但在商界也許5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也說不定。


1.結果上,證監會處罰得好,但力度還不夠,違法成本太低。涉及過百億的盤以及成千上萬的股民,幾十萬百來萬的資金處罰微乎其微,甚至不及一個股民的損失!禁入市場5年太少!應該二十年甚至永久進入,同時加強監管背後讓親友幫忙操作!甚至應該調查是否涉及經濟刑法犯罪,如有的話送去監獄!

2.以往國人和媒體太把所謂的娛樂明星太當回事,捧到天上了,其實也就是普通人,只是不同職業而已,消費了公眾媒體資源而已。可以欣賞好的作品,但不應該過度宣傳看得很光環很明星很高端,同時,違法犯罪的言行,嚴格執行,毫不含糊!

3.當事人已經很有錢實現財務自由,進一步掙更多錢也沒錯,錯就錯在違法操作違法所得,都是受到過高等教育有明辨是非能力,還繼續這樣做,這是品德問題,還是什麼問題?趙薇夫婦必須懲罰,同時也要調查背後是否有更多人和機構參與,一一懲罰,才能對得起損失的股民和規範證券市場!


厚德才能載物,德不配位,終究鏡花水月;錢財來源源於布施,只要能夠舍的,不管是物質還是情緒等,最終都能獲得財富,所以叫有舍才有得。有了錢財,但是自己的德行不夠,也就留不住財,雖說錢財最終都會散掉,但是能否有福的享受,就是看自己有沒有福德了。你看一些人的錢路不正,這些人都活的不如意,整天算來算去,而且到處有破他的財,晚年大部分凄慘,欠債的都要還的;


他們當然做錯了。

客觀上說,他們違法了,因為違法,被查處了。

主觀上說,他們不知道他們的違規違法是會造成後果的嗎?他們這些人,怎麼會比吃瓜群眾還不懂法律呢?他們的律師團隊都不是白吃飯的,這樣大額資金運作,不可能沒有法律諮詢。因此,他們就是主觀上故意的違法。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他們太貪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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