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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閉式精神病治療一個多月後突然腦溢血現已死亡,醫院是否有責?


你問醫院是否有責律師比較清楚,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正常封閉式的精神病院15-30分鐘就會查一次房,你父親的死亡時間如果是在凌晨,護工瞌睡所致你父親未得到及時治療可以深入追責。一般從發現到治療不會超過1小時,醫療糾紛是個很麻煩的問題,又發生在精神病院更不好說,逝者安息生者節哀!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互粉必回永不刪!


先不論誰對誰錯,家人去世,都是悲痛的。但是悲痛不能代替理性。從問題所提供的情況看,我個人覺得醫院沒有責任。一是腦溢血具有較明顯的突發性,不可能預先知道,所以也難以預防,加之病人本身具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這就更加難以提前感知。二是發病後,醫院的處理是正確的,減少搬動,就地就近搶救是這類疾病的原則。經過三個小時,應該是進行了醫院所能做到的搶救了。反之,如果發病不先搶救,而是為了免責,馬上送遠處的醫院,更有可能耽誤搶救的時間,那才是責任。結論就是,請逝者家人節哀,不要把責任加給醫院,要相信,醫院和醫生,更不願意病人在他們的手上出事的。


回答前首先請題主節哀,家父離世心情肯定痛苦,望一切安好。然後回答問題:其實你自己把都答案說的很清楚了:腦溢血死亡。大的方面來講,很難追究醫院的責任,首先這不是墜亡、其他外力因素導致的死亡。其次,醫院有一套嚴格的治療管理流程,只要醫院按照規定的護理流程走,基本也不會哪個來擔責;還有,本著「誰主張 誰舉證」的原則,你得有證據證明醫院有過失導致家父身亡才好追責;最後想說的是,腦溢血是一種致死率很高的病,正常身高體壯的人也有因此病意外去世的,所以,各種因素疊加,很難追責醫院,真的想去打官司,建議找醫療糾紛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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