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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姻不幸福,相互折磨三十餘年了,該支持已年過半百的他們離婚嗎?


婚姻是他倆的事兒,子女不好說讓他們離婚或者不離婚吧?依我看,三十年都過來了,後面的十幾年或更多年,還是能繼續的。很多打了一輩子的老夫妻,越老感情和依賴性越深,這就是「我上輩子欠你的」的這句話的由來。他倆之所以打了一輩子還能在一起,那肯定有互為吸引、愛慕、補充或更多不為人知說不出來的點點滴滴。依我看,作為兒女盡量不參與他倆的婚姻是否繼續。如果想參與試水一次,把其中一人接走段時間,讓他倆分開過日子,你看他倆是不是惦記著對方,或者在意對方的蛛絲馬跡,如果是,那更說明他倆藕斷絲連分不開。如果不是也會給他們提供遠了親、失去才覺得珍貴的感受。無論怎樣子女還是當粘合劑更為好些。


有這種想法是不孝子女。那有孩子讓父母離婚的?三十餘年都過去了,你也三十來歲的人了。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如果是一方受到了欺負,你可以幫著做主嘛。多勸勸另一方。你不要生氣發火,更不要指責。多講些事實,舉一些例子,誰家過的好,誰家過的不好,因為什麼等。要家和萬事興。讓大人給你留個面子,也在社會上好混。大人看到你的請求,只要你說的有道理,都會退一步的,應吵也不吵了,也不會相互折磨了。這就看你的能耐了,你也應該頂起門戶了。離婚是有原則的,一方如果背叛了另一方感情,另一方不原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離婚。他們都是五十多歲的人了,還能活幾十年?磕磕碰碰地生活,也是一種幸福。


謝謝邀請!俗話說:少來夫妻老來伴!有個人陪伴自己,總比孤獨終老要好的多。離婚了自己過,想吵架都沒人理你,這種滋味比吵架都難受!自己在家太孤單,在兒子家婆媳關係不好相處,女兒家怕也不行,時間長了女婿也會嫌棄!大半輩子都過來了,年齡也不小了,也不知道哪來的精力吵架!

吵吵鬧鬧也許對你來看是折磨,兩個老人說不定這就是他們的溝通方式,已經習慣了,這輩子也改不了,說不定還樂在其中呢!有一天真的不吵了,那還真是過不下去了,因為連吵架都懶得吵,傷透心了,那眼裡才是真的沒你了!

我公婆也會經常吵架,吵得厲害的時候咒罵對方那是真的難聽,還會動手。高興的時候就和小孩子一樣說說笑笑。三十多年了也是這樣過來的!離婚真的不是上上策!有一天想吵架也沒人會和你吵了,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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