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損事故,對方全責,除賠修車外,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該不該找對方賠?
毫無疑問,修車費可以賠償;但誤工費和精神損失費,需要看具體情況。
車損費的賠償由於是對方全責,因此應由對方全額賠償。我們可以採取的方式有三種:
1.直接找對方個人索賠;
2.直接找對方保險公司索賠;
3.直接向自己的公司索賠,走代位求償,由於自身無責,所以也不會影響第二年的保險費。
誤工費的索賠私家車是非營運車,所以不存在誤工費的損失,除非你是營運車,法律是支持誤工費的索賠的。但是,可以要求賠償修車期間合理的交通費用。
如果你在這次事故中受傷了,並因此要有一段時間不能參加工作,那麼可以申請賠償誤工費,誤工費的標準可以參照你的實際收入,但需要你提供相關的證明。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一般是指我們的生命權或者健康權遭遇了侵蓋,並因此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才能提出精神損失費的索賠。
目前,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沒有受傷致殘或者死亡,是不支持精神損失費的賠償的。所以,在你的事故中要想獲得精神損失費是不可行的。
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不可能賠償你誤工費、精神撫慰金!
為什麼?
你是非營運車輛是沒有誤工費這一說的,精神損失費也就是精神撫慰金只有構成傷殘以及死亡才會有法院支持,都是有相關標準的。
自己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的情況下,作為受害人這一方肯定心裏面會特別的氣憤,進而想進一步的追償,我經歷過自己的新車停車位裡面被撞對方逃逸的事情,被我找到逃逸的孫子以後開始我也氣憤,也想追償損失,但是我查閱了大量的案例發現實際司法實踐中法院99%都不支持沒有人傷的事故的什麼「誤工費」「精神撫恤金」,但是前幾天聽過一個有判折舊費的,這也很新鮮,也很膽大,畢竟司法實踐中都是參考別的案例進行判決。
所以,言而總之,總而言之,單純的車碰車的事故,就算你起訴也是敗訴,因為法律不支持這樣的賠償項目,無論你耽誤了什麼,無論你耽誤了多少時間,法律不支持,你只能吃啞巴虧,下次駕駛的時候也就逼的你離那些馬路殺手遠遠的了。
馬路上都是什麼選手,相信總跑在路上的你我都一清二楚,有時候不是怕事,是真跟這群馬路殺手玩不起,一是沒時間,二是沒精力,而我們與發達國家的汽車文化差了一個重要的發展階段:法律跟不上物質水平的提升!
汽車逐漸普及家家戶戶,交通相關的法律卻停滯不前,發展遲緩。
其實重要的是,你人是不是沒事?如果你人沒事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你說的精神損失費,是不會出現的。
誤工費可以談,車損不大,數額不大的前提下,合理的訴求是可以協商的,獅子大開口對雙方都不好,走起訴流程你得計算時間成本。例如馬老闆被撞了,說耽誤他一秒掙100萬的這種情況,就要你自己舉證納稅等收入證明,否則法院不會支持。精神損失同理,需要你自己證明,例如抑鬱或者其它精神疾病是車禍完成,證明這個因果關係成立,很難。
追尾嚴重不?如果修車時間比較長,可以找對方司機要修車期間的交通費,同時可以要處理交通事故的誤工費。
車損費是沒有的,法院不支持。除非豪車,會酌情考慮。
精神損失費必須得受傷住院才能提出。
如果車輛不嚴重,除了保險報的,其他費用估計很難得到,都需要與對方駕駛員協商。
車損嚴重的情況,可以找對方要誤工費和交通費,這個保險是不報銷的,只有私下協商。確實修車時間長的話,可以找對方要,不給就只有去事故發生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對方常駐地的法院起訴。比較麻煩而已。交通費需要有正規打車發票或者滴滴快車開的發票,法律認的是證據。如果不能提供發票,就只能報銷家和上班地點的直接交通費用。誤工費的話,工資超過3500需要去稅務局開個個稅完稅證明,至於誤工多少天,實話實說就可以了,包括你去開證明,起訴期間浪費的時間都要提前預算,按照誤工時間寫到訴訟書上面。最後判多少天都是看法官了。
總之,事情小就基本沒什麼補助了。沒有人傷的,車損大的,也只有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起訴。出事了都是比較浪費時間。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我覺得不應該賠償。但是我們要知道,不關國家法律怎麼規定,保險公司怎麼賠償,我們都要根據對方的家庭條件,按對方資產評估結果,責任大小,對方都要按不同情況必須出錢。
對方全責的情況下,你的損失是由對方全部承擔的。
1、車損:折成費用,由對方承擔;
2、誤工費:
- 誤工費屬於侵權賠償中的一個賠償項目,侵權賠償的範圍是以固有利益損害為限。區別於違約損害賠償、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的範圍。提問者所陳述的錯失會議,可能會產生未來不確定性利益損失,但這並非固有利益,也非直接損失。這部分是沒有理由向對方主張的。
- 誤工費的計算以天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是加班費等勞動糾紛損失類型的計算方式。
3、精神撫慰金:交通事故案件中,因侵權造成嚴重損害時,可主張精神撫慰金。這裡的嚴重損害一般只人身損害達到傷殘等級以上。若屬於提問者的情況,侵權產生了精神損害,但並未造成嚴重後果,是不會得到支持的。
4、以上意見並不影響協商,協商對金額的大小、賠償的具體項目等都沒有嚴格限制。只要不構成顯失公平、脅迫等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就可以。當然處理事情還是要快速高效一些,以免造成更多的損失。
誤工費是以天為單位的,幾小時就別想了,什麼耽誤重要會議為理由也沒用,就算是耽誤股票買賣損失幾個億也沒用,因為這些事情不是事故直接造成的,如果事情重要,你完全可以委託他人處理事故。人傷才有誤工費,也只是以工資收入為標準,錯過投資少賺幾個億這種也得不到支持的,強東年薪1元,就按1元算。
精神損失費是建立在人傷的基礎上,肉體傷了才有精神損失,受到驚嚇是不算的。不然的話你每天嚇到的人就多了,哪裡賠得起。
車輛折舊費,沒傷到車架的根本不會支持。只需要賠維修的費用。
所以別以為自己不違規有路權就不讓別人,撞到了大家都麻煩。
誤工費要公司開收入證明,精神損失費就別想了,除非你受傷達到了十級以上傷殘級別,沒有傷殘等級法院不會支持。不過像你這樣的只是一點點芝麻小的交通事故,跟對方協商解決就可以了,沒必要走法律程序,因為走法律程序到時候雙方都損失更大。
推薦閱讀:
※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的法律關係
※保證金、定金、抵押金,你收取過嗎?
※張志銘:法律解釋的那些事 丨 中法評 · 獨家好文
※5人感染艾滋病醫生判刑2年半,醫療事故罪立法畸輕亟待修訂!
※全國「打黑辦」關於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