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成累贅,自理能力全喪,甚至連自殺的能力都沒有,活著還有意義嗎?


生存還是死亡,這是個問題!這問題問得我好惶恐,作為癌症晚期患者死對我來說並沒啥可怕,就是怕臨死前非人的病痛折磨,真希望到那天睡一覺就過去了。如果我生活不能自理,什麼都要家人打理,我會有生不如死的感覺,腦子清醒,會對家人有深深的負疚感,腦子糊塗就更沒有生存的意義了!但對於家人可能就不一樣了,你只要還有一口氣,只要你人還躺在那,對他們來說就是希望是念想,就是有意義的!我想我真的會在還能動的時候準備好耗子葯的,因為我不想讓家人再為我這無意義的人做任何無意義的事情。但是在我生活質量很好的時候我一定會好好活著的,不會辜負自己和家人!


在外人眼裡也許沒有意義,在家人眼裡意義很大。我媽媽因為類風濕整整卧床十年,最後的兩年吃飯都要喂,而且各種疾病不斷,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輸液。沒生病之前的媽媽終日勞作,走路快,幹活快,說話快。父親是一位老師,家裡的一切不管不問。全靠媽媽一人家裡家外忙活,辛苦養大自己的兒女,又帶大孫子,還沒等閑下來就病倒了。十年病痛,兩年卧床,期間媽媽經歷過多少折磨,只有她自己能體會。最後的日子 ,媽媽好像撐不住了,她不止一次說好想快點走,還要求我爸給她買瓶農藥喝了一了百了。一旦病情少有好轉,媽媽就又樂觀起來,又對生活有了諸多打算。儘管一家人儘力去挽救媽媽的生命,儘管媽媽對兒女對家庭有萬般留戀,她還是在痛苦中走完一生。媽媽的離世,對我來說是人生中最大的打擊,我幾乎把眼淚哭干,肝腸寸斷。那一晚,我拉著媽媽的手,緊緊的拉著,生怕一鬆開她就再不會回來。我是醫生,在媽媽咽氣的最後一刻,我才不甘的拔掉媽媽的氧氣管,還有手上的輸液器。兩年多了,我依然不能走出痛失慈母的陰影。悠悠生死別經年,魂魄何曾入夢來?一個人,無論病情又多嚴重,只要活著,就有意義。對親人來說,每個人都有活著的意義。


如果老了或其它原因導致我生活不能自理,我會安然離去。於我,不能說不能動不能寫等於是失去一切,我活要有尊嚴,不求苟活,一具不能活動的軀體如同擺設,煩人伺候,多活一天於人於自都為折磨,毫盡平生所積,甚至虧欠,我會永遠離去,還生者一個平靜,留一份美好回憶。雖然活著好美,但我更求生之意義。有尊嚴的離去也美麗。


當然沒有意義了。只不過到了這個時候,可能真的沒有多少精力去想有沒有意義的事了,滿腦子估計都是求生的念頭。人生在世,可能不會追求大富大貴,但是平平常常過一生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渴望。即使沒錢沒權,能健康活著,也是快樂,否則生活真的就沒啥意義了。


那是你自己的感覺。想想身邊的親人,他們希望你存在著,即使沒有生活能力,你要為他們好好的存在著,這就是你的意義,並且樂觀,積極向上,多給他們一些精神上的力量!你可以成為不懼困難的榜樣來創造你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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