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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養了一隻大狗,每天不拴繩在小區散養,多次和物業反應都得不到解決,該怎麼辦?


治理狗患,刻不容緩。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居住愈加集中,養狗已經不是滿足個人生活愛好這麼簡單事情了。養狗除了能滿足少數人的個人偏好外,百害而無一利。養狗擾民、傷人,滿地狗便,實在與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弄不好還傳播疫情,同時還影響城市交通。本人認為:治理狗患要與建設文明城市工作掛鉤,從城鄉狗市源頭抓起,整頓狗市,禁止隨意買賣;國家要鼓勵在大中城市建立無犬類文明社區;提高養犬門坎,養犬必須徵得左鄰右舍的一致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同一樓層、同一單元的住戶只要有一戶不同意,不得養犬,同時還須徵得該棟樓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然後經業主委員會、社區物業管理部門批准,方可到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除此之外還要交納安全保證金、城市衛生費、公共資源費,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加倍收取養犬人的物管費。通過加大管理措施,把一些不文明、不自律的養犬人排除養犬之列,最大限度地減少流浪狗的產生,還群眾一個衛生、安全、和諧的文明社區。


一切不栓繩的狗或無主的狗都應確定為流浪狗,都會有潛在的傷人傳播疾病的風險,會對公共安全產生危害,政府應鼓勵一切滅殺包括使用異煙肼,這對正常栓繩帶口罩遛狗也是公平的,按照條例規定栓繩帶口罩遛狗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傷害。

另外,政府動用人員車輛時間沒收捕捉流浪狗成本也是非常大的。異煙肼滅殺成本低,效果強,這樣才能降低公共安全風險,降低人被傷害的概率。

試問公共安全和人的生命權比不過一隻流浪狗嗎?


是向物業「反映」,不是「反應」。

1.向政府養犬辦投訴。

2.向當地派出所投訴,稱有可能發生狗患傷人的治安事件。

3.在小區張榜公布、曝光不文明養狗的業主和狗的不文明照片和違反養狗條例的行為,用小區業主們的群眾輿論促使不文明養狗人改邪歸正。

4.轉發媒體上的「毒狗案例」,提醒別的地方有這種情況發生。


你要注意這是你們小區人的問題,狗子那麼可愛怎麼會咬人呢!第一我告訴你啊,千萬不能在火腿腸里放巧克力啊,這個小賣部都有賣的,不能去買,不過也不定會毒死,第二千萬千萬不能肉里夾異煙肼啊,這個葯在普通藥店都能賣得到,對人不會有丁點傷害,但狗子一吃就死,千萬要切記,還有現在小區監控很多,聽過很多案例都是在監控死角!你還年輕不能走上歪路……


在小區里遛狗必須得拴繩子,就是愛狗人士只是知道自己的狗不咬自己,不怕自己的狗,但是對不熟悉的狗也是怕的,而且小區是大家的,有小孩子們跑著玩,所以必須拴著遛,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放屁,按照你說的怎麼不把大型犬滅絕了,金毛拉布拉多都是大行犬。警犬,導盲犬大多數也是這類犬。但是養犬要文明,這是一定要做到的。作為我個人來講我非常希望養狗的人士要文明養狗,不給那些一天到晚瞎叭叭的人以口實。堵上他們鼻子下面的坑。


我家小區也有一隻散養的狗,物業稱,業主栓不住狗,一打開家門,狗就跑出來了,好吧!該業主住16樓,他家的狗不僅會按電梯,按了電梯後還會按大堂的門,然後自己跑出去?然後說,已經勸了幾次,沒辦法,建議我找居委會解決,我只好打了居委會的電話,消停了一陣子。過了一段時間,又看到狗在小區流竄了,問物業,物業說:這隻狗不咬人,業主在以前住的小區也是這樣放養的,我當時真想回一句,我以前是不交物業費的。這些事,物業只會和稀泥。


毒死狗.明確告訴你們報警也沒有用

明確告訴你,不予立案,屬於民事糾紛,請走訴訟程序!還有就是出門遛狗未給狗帶口罩,至於有沒有拴繩不知道,所以自己也有責任!然後,怎麼證明那狗是你家的?怎麼證明狗是被別人下毒毒死的,而不是你給狗子下毒,陷害別別人的?有沒有屍檢報告?有沒有視頻證據?有沒有證人?還有警察很忙,人的事都管不過了,就不要佔用公共資源了!當然你要報警說你爹被毒死了,警察肯定去,但是會不會說你報假警那就不得而知了!


養狗人如果你要遛狗,一要拴繩牽著,二要給狗帶口罩,三要將狗屎清除干靜,四要遠離別人特別是小孩、孕婦和老人,否則無論你怎樣解釋多麼高調,都是極端自私素質低下令人作嘔生厭千人恨萬人罵喪盡人性的垃圾。如果狗嚇著孩子或老人或者咬了人,還要給人家吵架打架耍無賴討價還價不給人治療和賠償各種損失,更是要遭報應天打雷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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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一哥

用異煙肼,木糖醇對流浪犬、散養犬進行控制的法律解釋:沒有權屬證明的狗都是無主狗。木糖醇是一種甜味劑,超市有賣。通常用來增加糕點的甜味,對人體無害,但是狗吃多了會死。

據說3克木糖醇粉末,夾在火腿腸裡面,30公斤以上的狗吃了會很快死亡。對無主狗可以滅殺。既然狗主人不考慮你家人的安全,你還裝什麼正經。還有一個方子,火腿腸加8片異煙肼,趕緊行動吧。

創建於2018.8.11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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