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房,房產屬於自己的,婚後房產還屬於自己嗎?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當事人一方是在結婚前購買的房屋,並且登記在自己一個人名下,婚後也不存在貸款的情況,那麼該房產應當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婚後沒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不論結婚多少年,該房產為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房屋是在婚前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婚後又加上了另一方配偶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婚前個人購買的房產,只付了首付,婚後有共同還貸的情況,如果該房產也登記在付首付一方個人名下,離婚時可以確認該房產的所有權為其個人,但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補償。


婚前財產,婚後也不會更改性質。

房子婚前就是你的,你也沒有寫她的名字當然房子肯定還是你的啊。

甚至因市場行情變化拋售後產生的增值部分,由於這些財產本身僅是個人財產的形態變化,性質上仍為個人所有之財產,拋售後的增值是基於原物交換價值的上升所致,仍應依原物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而不應當認為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如果夫妻結婚時約定了婚前財產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約定的這一部分的財產增值部分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你把房子租出去了,產生的額外收益,這部分收益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當然如果你們自己協議約定屬於共同財產,那就屬於共同財產了。


婚前個人房產,婚後產權歸屬是不變的,但有幾個方面問題,1、如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入了愛人名字,產權人由單獨所有變成了共有那這個房子也就是夫妻共同所有,2、婚前銀行按揭貸款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產性質歸屬不變,但要離婚後房產歸屬人要補償另一方在婚內的共同還款及房產升值部分3、如婚前全款一次性購買無另一半出資到什麼時候這個房產都是你個人所有。


婚前個人購房,無論是否按揭,房產歸屬都沒有變。但如果婚後按揭還款,離婚時雙方協商能夠達成協議的按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房屋歸產權登記的個人,但應結合夫妻共同還貸的數額佔總購房款的比例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由產權登記人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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