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裡面該不該為了顯得自己合群而去跟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人玩一起?

怎麼樣看待寢室有個女孩子為了顯示自己臉小然後把敷在臉上的面膜弄的很皺,然後再對我們說:「不知道為啥每次用的面膜紙敷在我臉上都不能拉開」,喜歡在寢室炫耀對自己很好的哥哥然後說:「我哥哥對我很好,好多次我嫂子都吃醋了」。這是綠茶的表現嗎?


其實,在青春歲月里,寂寞是常態。一個人的生活很正常,你真的沒有必要去在自己變強大前花大量的時間去瘋狂的社交,因為那些看著熱臉貼冷屁股的社交,不過是無用的社交。

人脈不是你認識誰,而是誰認識你。

我們都有過糾結今天晚上是應該去跟一群人唱歌還是一個人在家看書的選擇:不去,總覺得那個場子里有一些牛掰的師兄師姐,留下他們的微信會不會有用,去了,發現狂歡其實是一群人的寂寞。

可是,你思考過一個問題嘛:就算你留了他們的微信,又能怎麼樣,充其量不過是點贊之交,你進入不了他的世界,他不願走進你的人生,沒有交換,沒有交集。

合群沒錯,但要合自己該合的群,合屬於自己的群。

只有等價的交換,才能有等價的友情。


跟隨你自己的心,儘管在社會上很多時候都是需要違心的做事的,但是,其實只有自身足夠強大了才能不違心的做自己。

比如歡樂頌里的安迪,她學歷高,外形好看,收入高,聰明,即便是古靈精怪的曲筱綃也敬她三分,但她其實不擅長與人交往,也不是個合群的人,但那又如何,還是有很多人羨慕她,喜歡她。

有能力不善交際的叫高冷不世故,沒能力又不善交際的叫內向,傻,不合群,孤僻。

所以,大學裡人際固然重要,千萬不要因此而強迫自己去附和任何一個人,你就是你自己,好好愛自己,好好提升自己的硬性本領。

大學畢業了也不會和大學同學有多少聯繫,所謂的人際在此時也就顯得蒼白無力。

所以,好好學習,畢業以後好好工作,成為別人羨慕的人,誰還會說你不合群,只會說你大學時多努力。

當然,適當的交朋友還是有必要的,畢竟一個人的孤獨不是誰都能忍受的。


在大學裡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顯得合群而去接觸一些不喜歡的人,做一些不喜歡的事,但是有利於自己成長成熟的人和事最好還要虛心接受的。

一、沒必要去做的事情

有些人有些事在大學裡真的是沒有必要去接觸,例如什麼什麼組織聚餐,什麼什麼社團活動什麼的……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最好不要強求自己的內心去參加這些東西。

二、即使不喜歡也需要虛心去做的事情

大學裡會有很多有助於我們成長的機會,也會接觸到很多有助於我們成長的人,有的時候老師交代你去辦一些你不喜歡的任務,在團隊中大家一起為了一個目標而努力的時候,在這些情況中有時候你可能會遇到一些你不理解的人,也會出現很多讓你難以想像的事兒,這些人這些事兒雖然讓你覺得很不舒服,但是你也要堅持去做

總之你需要不斷的去提升自己,提升自己既不意味著逃避現實逃避某些圈子又不是刻意的去融合,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你有自己的判斷


謝邀。

首先,什麼是合群?合誰的群?誰又有權定義我們是否合群?

努力去迎合跟自己性格、三觀不合的圈子,最後只能是吃力不討好。委屈了自己,也噁心了別人。

不管是在大學,還是在社會,我們都需要去尋找適合自己人格和思想發展和提升的圈子。

再者,不迎合不代表不合群。只是這樣的群並不屬於你。沒有人會真正喜歡一個只會虛與委蛇的人。而那些有堅定的立場和處事原則的人,才是真正為大家所敬重的人。

不用在意別人的議論,如果真的找不到適合自己的圈子,也不要急於自我懷疑。

猛獸總是獨行,牛羊才成群結隊。

無論何時,都要正確的認識自己,認識他人。有些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有些矛盾是無法彌合的。

沒必要去討好不懂自己的人,也不要因為一時的意氣或情緒而錯過一個品性端正的好人。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起玩個大頭鬼??,和自己不喜歡的人一起玩真的累。

我室友(應該說是前室友,我去年忍不下去了換了寢室)就是活脫脫的和我三觀不合。

她是那種瘋狂叫窮的人(當然,實事求是,她家的確不太富裕,畢竟能評上貧困生了),我是那種花錢大手大腳的人,而且我家裡親戚也會三不五時的給我點小錢,就會顯得我家很富裕(其實並沒有),這是前提。

有一次,家裡人去歐洲,給我帶了雙鞋,耐克的大概1000+,是淺灰色,宿舍沒有鞋櫃,她們又喜歡在寢室瘋,我就隨口說了句,玩鬧的時候不要踩了我的鞋。畢竟髒了得洗,我懶。

她們當時啥都沒說,直到我被她們徹底孤立後的某一天,我嘗試緩解關係時,才發現,我的一句提醒讓她自卑了,我驚了??。還讓我不要炫耀自己家裡有錢。還說有錢不給她,就不要叫了。

這個問題暴露之後,我一開始沒打算換寢室,畢竟還有最多半年的時間就不在寢室住了,我想著忍忍就過了。但是,事情沒有結束,我開始被恐嚇,被關寢室裡面,被丟在寢室外頭,莫名被三個人攻擊,沒有很過火的,但是讓人心力交瘁。我才知道,這個寢室,真的不用呆下去了。

這期間我也嘗試反抗,張口要說她們就陰陽怪氣的說我不會真的為這種小事生氣吧,伸手要打她們就說我仗著自己高自己壯欺負人。

終於,我打不過,我躲了,我搬走了。我搬走那天,我拿著東西下樓,看到她們上樓,聽到她們在我背後說「終於走了,還欺負我們」之類的話。

最後,我祝她們幸福(雙手合十,虔誠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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