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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平等,是天理還是人慾?


謝邀。

朱熹的"存天理,滅人慾"是人文禮教。"天理"是指千百年來人類社會所規定的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則,是公正是非之心,是天地本善之心。「人慾"就是心的疾病,是私慾,是追求過度。「滅人慾"不是要扼殺人性、滅除性慾、食慾、愛欲等,正常合理的"人慾"就是"天理","存天理"是向善,「滅人慾"是去惡。

沒有絕對的自由,也沒有絕對的平等,看自由和平等的範疇,結合當時的道德是非標準才能確定。「自由平等」到底是「天理」還是「人慾」,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環境,甚至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解讀。


我個人認為,朱熹所說的「天理」代指的大致就是世界運行的客觀規律,世界上不以我們人的觀念而轉移的部分。

而我們平常所說的「自由」「平等」絕大程度上,是人慾。

我們現在所說的「自由」、「平等」。就是為了我們能得到更多的、實現自己私人的慾望(慾望沒有所謂的「善」「惡」之分,只是慾望)所用的一個借口。

奴隸提「自由」,是為了得到權利:自由活動的權利、不被欺壓的權利……;我們普通人講「平等」,也是為了得到更多的權利,比如孩子入學的難易程度、比如男女就業機會的同等化.......

但這都是我們為了自己的慾望所喊的口號。世間上的事沒有所謂的「對」「錯」,都是我們人類富賦予它的含義。普通人只能從自己的角度看這個世界。對自己有利的,能使自己慾望得到實現、得到儘可能的實現的就認為是好的,而對自己不利的,有礙於自己慾望實現的就是壞的。每個人都是總在要求更多,作為群居動物的人類註定要相互侵害利益。人的慾望無限大而能被人利用的資源有限。

「自由」「平等」倒也是「天理」,每個人、每個生物都一樣地活在這世界上,憑自己的力量能改變這世界的或大或小的一部分。這就是作為「天理」的意義上的所謂「自由」與「平等」了吧。


這個問題可以拆成四個問。

按照朱子的說法,「天理」指的是沒了就活不下去的,「人慾」指的是對自身有利的(如比平常更能獲得視覺享受),它們並不衝突,不要被「存天理,滅人慾」誤導認為它們是對立的。

(1)自由是天理嗎?

(2)自由是人慾嗎?

(3)平等是天理嗎?

(4)平等是人慾嗎?

歡迎修改問題。


要看對應的邏輯。


人各不同,基本生理慾望是都有的(克制不等於沒有),而思想精神上的慾望差別可以很大甚至相反。

所以為何不能有人的慾望能包括一些對另一些人來說不可能是慾望的慾望呢?

對人這個整體概念來說,不是性本惡也不是性本善,而是混合的。具體到單個人,其初始也許偏向惡或者善都可能。

慾望也不見得純粹是後天影響的產物,後天環境只是其具體化的條件。

所以,簡單的說人是「如何如何」絕大多數時候都不可靠


人慾總是被束縛的,不自由的,苦的,所以受盡苦楚之後,就會嚮往回歸天理(本性)平等,自由。


自由在哪一方面,倘若世間沒有法律,這個自由,便是赤裸裸的慾望,自由是建立在善知善見之上。

平等,人生來就平等,這個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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