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里為什麼是把愛徳蒙關起來而不是幹掉呢……?

幹掉了不就沒那麼多「麻煩了么=_=


按照當時的法律體系,維爾福要走正規渠道給他判死刑的話是要上報的,這樣很有可能會查到這樁案子的一些問題,但是把艾德蒙送到伊夫堡是在他的許可權之內的。至於他為什麼不暗殺艾德蒙,可能是因為艾德蒙已經進了監獄不好下手吧


書中法利亞長老對維爾福的評價是「……二十七八歲……雖然還沒有腐化,但已有野心了。」

年輕的檢察官維爾福正在享受婚前的浪漫幸福,他還沒有成為無人性的壞蛋,這一點「幼稚」救了愛德蒙.鄧蒂斯的性命;他真是「圖樣圖森破」,又稱為「乃衣服」。


好像法國是當時比較先進的法制化國家吧,殺人不是隨便的事。否則他們怎麼不幹掉拿破崙?


幹掉了還怎麼寫出屌絲逆襲這種小說啊?


幹掉了小說就寫不下去了


小說本身已經交代了。維爾福在見埃德蒙之前答應過未婚妻這次不殺人,而且其本身懷著對埃德蒙的愧疚。


當時的當泰思就是一個小屌絲,誰會想到他會屌絲逆襲,就好比今天的法院院長把一個屌絲以叛國罪判刑了,難道有人會認為他還能有能力來複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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