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明清朝代,中國女性地位真的高么?

最近有不少網民在討論說:

當今社會《新婚姻法》和宋元明清時代的條陳律例進行比照,比較起來,古代婦女地位雖然不高,但不用外出工作,只要在家生兒育女做家務就行了;不必像今天的女性壓力那麼大那麼累,既要拼職場而且古代女子要做的事今天的女性一樣都不會少,並且全社會都在苛刻女性,還指責當今女性吝於付出.......

有的網友認為:漢代並不歧視婦女再嫁,又如唐風氣之開化,對婦女之尊重,有些地方比今天的社會狀況還要好些。又說,古代婦女雖有「七出」之條,卻有「三不去」做保護;又如古代女子嫁妝屬個人私有財產,女子歿後若無子女繼承財產,娘家還可以要回嫁妝,夫家不得私吞等。

那麼,宋元明清時期,中國女性的地位真的高么?請看:

(1)婚姻制度

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主要特徵的聘娶婚制是宋元明清歷代婚姻成立的唯一合法方式。在聘娶婚這種包辦、強迫的婚制下,充滿落後、野蠻氣息的,專以婦女為商品、為奴隸的典妻制和養媳制在這一時期也相繼也現了。

典妻陋俗起於宋、元之際,典妻者是一些貧窮、潦倒或負債的男子,迫於生計,他們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自己的妻妾典於他人為妻,並收取一定的典金。

典者則是一些為使宗族有後嗣而不惜出資借妻得子的人。為人妻、母者的婦女在這裡已作為一種商品、一種貨物而被隨意典賣,完全喪失了獨立的人格和做人的尊嚴。當時這種以妻易財的風氣十分盛行,以至朝廷不得不頒法禁止。元律明律都認為此俗也「有傷風化」而頒令禁止:「凡將妻妾受財典雇與人為妻妾者,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婦女不坐。」到清代,律令規定:「必立契受財,典雇與人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貧民將妻女典雇與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清律輯要》)。清律的這種規定,事實上在實行過程中很難將典雇做妻妾與典雇做服役加以區分,所以,直至清亡,典妻之風猶不絕於民間。

(2)家庭關係

歷代以「孝」治國,三綱五常,自宋代起,「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叫子死,子不敢不死」一類宣揚「愚忠」、「愚孝」的言論也出現了。道學家們倡導的對於父母的發怒不要流露不滿情緒;要屈從父母;家中大小事情小輩不要自作主張;父母發怒,鞭打子女至於流血,子女也不能有任何怨言,等等。

在夫妻關係方面,維護夫權至上的禮法的結合也是十分緊密的,事事處處無不體現著「夫貴妻賤」的原則。例如,關於夫妻財產,宋律規定,妻的財產,由夫與妻共同為主;丈夫典賣妻的妝奩田產,不為違法;妻子如自己要典賣妝奩田產,亦應由其丈夫出面立契。明代關於處理夫妻互相毆打的法律規定更是夫妻地位不平等的寫照:「凡妻毆夫者,杖一百……至篤疾者,絞;死者,斬;……其夫毆妻,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至死者,絞……毆傷妾,至折傷以上,減毆傷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大明律》)。夫與妻、妻與妾地位、權利之差異較之漢唐又更進了一步。不僅如此,法律還限制妻、妾告夫的權利。

即便是丈夫與人通姦,做妻的也不能舉告,而丈夫卻有捉姦的權利,即使當場把與人通姦的妻子殺死,也不過是杖八十了事。如果夫妻之間發生毆殺,妻子加重處罰,丈夫則減輕處罰甚至無罪。可見清律的治罪原則和量刑尺度與明律基本相同。

宋律對於背夫擅去者的婦女規定要「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等。

法律的苛嚴、禮教的專制,大大扭曲了明清時代婦女的人格和形象。從宋代開始家庭中婆媳關係也出現了畸形的變化。媳婦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低的。

清人陸圻在《新婦譜》中這樣形容新婚女子:「事公姑不敢伸眉,待丈夫不敢使氣,遇下人不敢呵罵,一味小心謹慎,則公姑丈夫皆喜。」

女子在表情和說話的聲調上也須小心:「事姑事夫和而敬,事翁肅而敬。婦人賢不賢,全在聲音高低、語言多寡。聲低即是賢,高即不賢;言寡即是賢,多即不賢。」

《新婦譜》還勸告妻子,不要對丈夫「游意倡樓,置買婢妾」有不滿表示。妻子只有「能容婢妾,寬待青樓」才是值得稱讚的。這些壓抑、貶低婦女、損害婦女人格、鼓吹夫權的觀點,與北宋以後「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交雜在一起,從深層心理結構毒害婦女,洗腦千年以上。

(3)繼承

在繼承製上,宋代以來律法基本沿襲唐律的維護嫡長子繼承製,不過兩宋的繼承律較唐律更為詳盡,在沿襲「兄弟均分」、「子承父分」的原則下,在男女財產分配上規定了許多細則,這些規定後為明、清律法所沿用。宋律還規定,婦女有一定的財產繼承權。南宋時,婦女的繼承權有所削弱。宋律所定的婦女繼承權大致包括:已出嫁的姊妹或女兒,可獲規定遺產的1/3,但須限制在3000貫以下;在室女可得兄弟份額的一半;寡妻自娘家隨嫁的田產,即「妝奩田」,仍歸妻所有,改嫁時可以自隨,也可以典賣,但不可帶走夫家的財產。

兩宋法律還對遺腹子、私生子、義子及贅婿的財產繼承權作了規定。比如元朝對寡婦或無子之家的女子,也均承認她們享有繼承權。

明代則規定:婦女不論生前離異或夫死寡居,只要準備再嫁他人,其所有隨嫁的妝奩田產,全部歸前夫家所有,只有夫亡無子而守志者,才能繼承丈夫的遺產。可見宋元對女子嫁妝的自主權,到明代,婦女便喪失了對於隨嫁田產的自主權。

在財產繼承方面,清律以家長遺囑為準。倘家長生前或臨終時未立遺囑,則依法為「諸子均分」,且不問妻妾婢生。清代女子一般無財產繼承權,但戶絕人家,其財產「所生親女承分,無女者入官」。對無子守寡的婦女,與明律的規定相同,可以繼承夫產,但在立嗣之後,財產要歸嗣子所有,事實上也就表明清代婦女在財產繼承權上無多少權利可言。

再對比一下今天的《新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分割原則:個人的財產屬於個人,而婚後的共同財產就需要進行分割。有聰明人一針見血指出:《新婚姻法》的意思,跟明清時代婦女一樣,女子在財產上無什麼權利,你個人的婚前財產及公證或贈予你個人的財產,是確定你本人的;至於婚後的財產,如婚後承擔男方婚前的房貸等,那點升值獲利會等分給女性,比無償獻血好一些,但,比起宋元明清時代的女子,我們是進是退?大家有沒有比較真實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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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調戲女子,會死得很難看


首先下結論,現代女人的地位要遠高於古代,基本已經男女平等。

因為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女性的經濟地位那麼她的地位也必然提升,這是古今不變的道理,中國現代女性的地位是由兩方面決定的,一是解放初為了適應政治理想,老毛親自作出了「婦女能頂半邊天"的政治指示,從而在政治不再設阻力,女性政治權利得到保障,其次是女性被作為一名勞動力在工業化中作出了貢獻,例如紡織女工乃至女拖拉機手(某版人民幣上印有此像),那時的男女平等比較簡單且公平。

然而進入新社會後,產生了一種畸形的女權群體廣泛存在,她們最顯著的區分特點是只想要權利而不想盡義務,她們口口聲聲說應當男女平等,但是在男女請客吃飯時卻不願AA制,當地鐵車廂擁擠,女廁所不夠用時,卻只想去搞一些女性地鐵車廂,把男廁所佔領,她們一邊鄙視著古代女性地位低卻又在羨慕古人妻子對妾室(小三)的生殺予奪的衍生權利,以及所謂的古代女性不工作只負責「貌美如花"的場景,然而真的是這樣的嗎?有這樣的好事嗎?一邊權利低卻能懶惰的享受?這符合邏輯嗎?

讀過木蘭詩的人都知道幾句:唧唧復嘰嘰,木蘭當戶織。是的,古代女子是要幹活,只不過受限於工業化水平,只能在家干,一般是種桑及織布,織布這個東西估計沒多少人見過,但是我見過,我家在農村,從小就見過農村婦女織布,我家屬於安徽中西部,可以種桑樹,養蠶,然後賣蠶繭,很少織衣,畢竟工業化了嘛,但是我們當地有一種風俗,就是男女結婚當天時腰間是不系皮帶之類的,而是系「絲帶」,這種絲帶就是由蠶絲織成,多由上了年紀五十歲以上中老年婦女織成,絲寬略寬於皮帶,約一米長,經緯線之間間隙略大,約為那種粗紗床單那種,織成後染成赤色(粉紅),大家猜猜要多久?半月之久也,蠶繭要先煮,再抽絲上紡車(小學課本南泥灣那種)紡,然後再織,古代女子一織織到大半夜是常有的事,甚至為了省油要熄燈盲織,這些那些田園女權人士懂嗎?除此之外,古代女子還要做衣服,縫補,煮飯燒水,去野外打豬草撿柴禾,打掃家中衛生,侍奉婆家父母,哺育兒女,這些她們能看到嗎?她們看不到,因為這些古人佔99%的平民女子被她們視而不見,她們見到的只是一個有著數名丫環,有著數十車嫁妝且娘家或富或做官的地主(官家)小姐,然後再到處拿著這點在嘰嘰喳喳,看,現代女人還不如古代女人權利高呢?都是你們男人的鍋!


越是往南,女人越沒地位。北方游牧民族,女人有地位。

隋唐,鮮卑入住中原,所以才有武則天玩弄男性,這在中原土著眼裡簡直是發瘋了。

宋朝,一開始在後周時期,因為核心都是河北胡大爺掌舵,女人地位高。比如郭威貴為天子,連娶四個寡婦,沒霍霍一個小閨女。而且每次都要遵從正妻的意見。南下之後,就完蛋草了。

那時的漢人,指的是遼國人。宋人被驅逐出了河北,是南人。後來的漢人,是金國人,南宋是南人。漢人女性地位遠高於南人。

一直到清朝,英國使團發現,河北直隸即便是漢人,也有很多不裹腳的,滿人則是明令禁止裹腳。滿人婦女地位尤其高,姑奶奶就是她們的稱呼。

至於其他地方,毫無地位可言,連想都不要想。不停的生育,活到老生到老,這輩子怎麼說呢……

本朝尊重婦女,除舊革新,就別往前翻頁了,看不得。

其實歐洲也是這樣。北方蠻族女性地位高(雖然不可愛,羅馬人的評價),南方開化的羅馬卻差遠了。


宋朝女性地位下降。

纏足開始於宋朝。 而且宋朝的纏足傷害骨骼,並且造成巨大痛苦。

歷史研究著作《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宋朝之前的任何朝代都沒有纏足,五代李煜的窅娘也不是纏足,北宋初期也沒有纏足,但是北宋中後期出現纏足。纏足開始於宋朝。宋朝纏足已經造成很大痛苦,「受無限之苦」。 而且纏足習俗在南宋興起,南宋婦女纏足已經不是個別現象,「小腳」已經成為婦女的通稱之一。


宋朝婦女地位的下降,看歷史學家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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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另一位宋史明史大神的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893717/answer/361074749


以至於古代女性是如此受到來自於社會上的壓力和歧視。剛才在之前的文章中小編也說了。小編最近一直在查閱大量的歷史資料,當然都是關於古代女性以及相關古代關於女性的法律法規的一些歷史資料。說到這兒,小編要給大家講一個笑話。從古至今,一對新人結婚的時候。他們要進行洞房花燭夜。那麼為什麼要叫洞房花燭夜呢?為什麼要洞房呢?那麼這個原因要追溯到猿人時期了,在古代時期,如果一個類人猿,當然是一個雄性類人猿,他如果看中了某一個雌性類人猿。那麼這時你們猜這個雄性的類人猿,他會怎麼做?是上前表達愛意?你這不是扯淡嗎?當時的類人猿怎麼可能有這麼高的智商和這麼高的情商呢?他是直接拿著一個棒子上去直接將雌性類人猿敲暈,直接扛進一個洞里。然後直奔主題,生米煮成熟飯。所以說從這個笑話就可以看出,在最初的人類起源的時期。女性就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這是最有力的證據。因為在人類起源的時期,他們沒有發展出成型的智商和大腦,所以說這個時候所表現出的行為直接反映出他們當時的直接想法。所以說在古代,你只能一直都是受到。男人們的壓迫。因為沒有辦法。在古代社會,是男人們當家做主。那麼中國的女性在古代的社會地位為什麼會這麼低呢?主要原因還是由於男人的本性以及大部分男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大男子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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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知道古代裡面明朝倒是最高的,從小說就能看出來了。跟現代一些地方都是相似的。人的天性得到解放。


唐有武則天,宋有李清照,明有秦良玉

不論地位高不高,這三位女性可以靠才華讓社會認可

元清???

慈禧?還是皇后,不是皇帝。只能垂簾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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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前,皇族女性叫公主,宋一起來就改成了帝姬。

你該不會覺得這恨萌吧,在日本的話倒是無所謂聰明的日本人不搞明顯的壓迫,不喜歡光明正大損人,他們搞性格制度,男性應該怎樣,女性應該怎樣,中國也有,不以這個為主,日本以這個為主,這樣可能還能讓父女關係更親密,

但中國父權社會不是這樣了,

公主,公民之主,宮殿的主人都可以這麼理解都是有自己獨立意識的。

太子,也是有什麼龍啊之類象徵。

可是漸漸發展出來了帝王的身邊的女性,帝姬我只能如此理解。

皇子,皇家的子。

……

我覺得宋朝開始對女性壓迫最深,且沒什麼人權男女皆是如此,反倒是曾經的蠻夷有些地方母族開始過的滋潤了,沒錯,我說的就是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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