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野生動物獵殺你的寵物?
你該如何愛護動物。
你做的每一個選擇,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就看對你來講代價是否不可承受而已。
比如農村,很多四川農村的村民會報警,大熊貓糟蹋了他們的農田。他們會把看家狗帶回室內,任由糟蹋,然後報告有關部門,申請國家賠償。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
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採取預防、控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實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但是假設,你和你的寵物在農村,家中,或者室外碰上了野生動物,該怎麼辦?
1、趕緊抱上你的寵物跑,跑的越遠越好。不承擔任何責任。事後最好報警。
2、實在跑不過了,可以任由野生動物吃掉你的寵物,並在安全地帶拍照錄像,然後申請國家賠償。代價是你損失了你的寵物,但是保住了自己的命。
3、相反,任由野生動物吃掉你,讓你的寵物自己跑,由你的家人善後。只是你願意承擔這個代價嗎?
4、反擊!或者乾脆幹掉它!
1、如果野生動物有傷害你寵物的意圖(此動物不可能有幹掉你的能力),你幹掉它,需要負法律責任(很可能是刑事責任)。
2、如果野生動物有傷害你的能力,並正在侵害你的寵物,你可以選擇:
你能夠證明自己有生命危險,幹掉它不負法律責任。應該適可而止,能打跑以打跑為主。這不叫正當防衛,這叫緊急避險。
《刑法》第21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你不能夠證明自己有生命危險,參照4.1,你會盡量去靠攏4.2,但我個人猜測法律責任會少很多。
還是那句話,你做的任何事,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就看你能不能承受的起。
本人並非律師,也並非在法律專業畢業,本人說話僅限於個人理解,可能是錯的,也可能部分正確,本人不對可能造成的後果負責。
歡迎批評指正。
我覺得吧,野生人類獵殺我的寵物的可能性還會更大一些
這個假設就很難實現,我的狗出門都是繩子牽著並且在國內城市中,國內城市中出現能殺死我的狗的野生動物幾率太小了。
哈哈,比起這個更怕人類獵殺我的寵物,比畢竟每次去烏鎮認識的狗就少個一兩隻。那邊人養狗都是放養,被雲南廣西貴州等地(我覺得江蘇沛縣也要背鍋)的打工者給偷去殺了吃。。。。。。以至於市區里我都擔心狗會被壞人抓走。
謝邀,這個前提有點難哈哈,沒有前提創造前提好了~現在進入中二妄想症模式。
當野生動物(肉食)因生活環境被壓縮到忍無可忍,退無可退,他們餓著肚子進入了城市。而此時城市的守衛力量所能使用的槍,它的子彈全部過水,潮濕,啞火,過期——恩,麻醉藥也過期了。
你的寵物就像家兔一樣缺乏警惕性和危機性,雖然能狂吠嚇唬野生動物,但是野生動物以兇狠和身高體型壓制了寵物的威懾。雖然可能能咬幾口野生動物,但是叢林中的獵手還是能很快鎖定寵物的喉嚨然後咬穿。
現在你可以選擇提起辣椒水,菜刀,擀麵杖,煤氣罐,與野生動物搏鬥或者趁野生動物注意力還在自家寵物身上的時候逃之夭夭。
題主的問題是如何在此時愛護動物?
我個人大概是左手防狼噴霧右手擀麵杖。
聽說野生動物嗅覺很靈敏(鬼畜笑)。
以上皆為玩笑。
野生動物進入城市這個前提是很困難的,基本不可實現。除非題主家住國外有蜘蛛或者棕熊出沒。
不過寵物一定會以你的安全為先,這是肯定的。
先查查他是不是保護動物,,,,
是人類先毀了他們的棲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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