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家長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老師卻說同學們要互幫互助呢?


不衝突。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能力之外或比較吃力的事情互相幫助,完美。


家長只需要為了自己孩子好,培養她獨立自主的品質,人只能靠自己,這是從長遠考慮的,對他們傳授的人生經驗。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而且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二管一,壓力小事情少啊。就是像互相幫助,家裡就一個孩子,哪來的互相,缺材料啊!你看以前,一家七八個孩子,不也要求大的帶小的,互幫互助,一人犯錯,姊妹陪打。因為管不過來啊。

而老師,只是一份工作,四十來個孩子,老師不要互幫互助,互相監督,他有這麼多眼睛嘴巴和精力嗎?選班幹部,課代表,班長,小組長。。。就是為了從大到小,從科目類別,以人管人。這就是管理的藝術。也讓學生學習集體生活,團隊協作。也是學校的教育環境使然,也是統治階級的要求。咱們老百姓就是羊群啊。


現在問問題都問的這麼不清楚嗎

自己事情自己做和同學互幫互助不矛盾啊。自己事情自己做,不代表不能互幫互助,不是所有事情都能自己做完,也不是所有事情都必須自己做完。自己事情自己做是一種能力提現,能夠和同學互幫互助也是一種能力,兩種都是解決問題的能力。


1)得分什麼事情

2)自己做=鍛煉自己的能力

互幫互助= 互相合作

兩者之間不是對立的,可以同時存在


因為作為家長,你不能指望在你家孩子不會做或者不願意做的時候一定會有別的小朋友來幫助他,所以你必須培養他個體獨立性,強調自己的事情的事情自己做。

而老師作為一個小社會性團體的領導者,不能指望手下所有孩子都能完全搞定自己所有的事情,所以老師會培養他們的社會性,強調互相幫助。

比如我家孩子學校上游泳課,老師會安排那些會扣扣子的孩子幫那些不會扣扣子的孩子之類,這時候就是強調要互相幫助。 但你作為家長,肯定要訓練自己的孩子自己穿衣服褲子,扣扣子,系鞋帶,這時候強調的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因為父母比你先離開人世,必須讓你早日學會自己做。你找同學幫忙,那也是你的能耐,也屬於自己做。


同學相互幫助是為了積累親密分,而親子關係本就關係緊密、更多地是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所以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家長說的環境是在家裡,需要孩子能自理。

老師在學校環境,孩子互相幫助才能提高融入社會的能力,這是兩個不同的角度。不矛盾。

只有自己事情能自己做了,才能做到在學校互幫互助。

媽媽的要求是基礎,老師的要求是更高一個層次!


我發現,這無疑可以證明我的自私了


這不矛盾呀,幼兒園裡也一樣啊,自己的衣服自己穿,但是有小盆友扣子實在扣不好的話,旁邊的孩子也會幫著扣一下。到達暫時的能力極限了,互相幫助也讓孩子學到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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