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如何應對單親家庭的父母養老問題?
我很小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是媽媽一個人很辛苦的把我們四個女兒撫養長大。現在媽媽年齡大了一個人獨居,我三個姐姐都結婚了,大姐以「嫁出去的女兒 潑出去的水為由很少回來家,二姐時不時會回來家探望,三姐遠在上海幾乎一年能回來三五天…
我個人前期在上海工作現在有一個機會可以去澳洲發展,如果好的話可以定居在那邊。但是目前這樣的情況讓我很糾結自己的選擇,本來覺得兩個姐姐在這邊可以照應到獨居的媽媽我也可以趁著媽媽身體還硬朗早點先把自己的生活定下來,這樣三五年之後也能更好的盡孝。
原想著大姐二姐能在陪伴這一塊多負擔一點我和三姐在錢上也負擔些,但是大姐就是覺得結婚了有自己的小家庭就不可能顧得上這邊,她差不多一兩個月才回來一次,平常也很少電話,為這個問題我和她爭吵過很多次,但是除了傷感情沒有任何效果。二姐雖然時不時會來家裡但是始終覺得以後還是要和婆婆一家人住在一起媽媽這邊就是兼顧著這樣,然後我三姐一來工作非常忙,幾乎每天加班到凌晨的節奏,二來遠在上海(我家遠在邊疆),可能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平常也是兩周才想的起來給媽媽打個電話,見面更是沒有可能。
我自己之前四年在上海,平常能做到的就是隔天和媽媽電話聯繫下,這次回來陪伴媽媽一段時間自己深刻覺得盡孝這一塊做的太少,幾乎每天夜裡都會反覆想我走了之後媽媽的生活,如果自己留下來就可以陪伴媽媽了,但是工作的話就只能在這個五線小城考個公務員,過上自己一直都不想要的按部就班的生活。如果離開媽媽可能未來三五年還都要過獨居的生活,(如果之後我穩定下來她願意來澳洲我是完全支持的)想想就難過,尤其擔心她發生什麼意外我們都不在身邊,那樣我一輩子都不能原諒自己。
現在因為這個問題每天晚上睡不著覺,感覺很難做選擇…
我的建議是,先出去。
每個月給幾個姐姐一些錢(具體誰照顧老媽給誰錢),或者直接給媽媽生活費,老太太手裡有錢還在乎誰回來不回來?
在國外好好努力,定居後,把老太太接出去享福。
從你個人來說,如果去澳洲有更好的發展對事業更有利,意味著可以賺更多錢,可以更好的在經濟上贍養母親。
從社會層面,社會養老。
有個職業叫保姆。
盡孝,是一件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別人的事。
你母親今年多大?如果尚有自理能力,體能各方面都還不錯,那暫時不需要四個閨女齊上陣去照料吧。有時候我媽特煩我回家,回家前她要洗換床單被罩,收拾我的房間,打掃衛生,我回家了還要煮飯給我吃,給我安排日常行程,然後我離家後又開始洗洗抹抹...
感覺父母有時候一個人過得比有子女陪伴要愉悅暢快,要麼想開,要麼一己承擔,孝順是沒辦法量化的,所以不能拿來比。
有經濟基礎,就很好解決。讓父母自發的找到愛乾的事,不要讓父母感到空虛,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持,身邊有同齡人。一代有一代人的生活。
第一,你媽媽是成年人了,無需所有人二十四小時陪著。就算有人二十四小時陪著,你覺得她能特別開心快樂嗎?你們和她是有年齡斷層的,她的世界你們未必能了解,你們的想法,她也未必能理解。她有她的生活 ,她的社交,她的愛好,和老姐妹在一起,恐怕比你們陪開心。
第二,目光遠大點,啥叫做養老父母?你自己都不自保過不好,能咋照顧父母?只有自己強大,在父母真正需要你花錢時候,才能保護好他們。
第三,從父母角度而言,不自私的父母,都希望子女能過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為了父母而折翼,若非要子女犧牲為自己的父母,說實話,本質都是自私的。
你媽媽身體還硬朗暫時不用你考慮到養老問題吧?其中一個姐姐也離得近。你有困難不能盡孝為啥要要求姐姐。不放心就請個阿姨,然後姐姐們帶照應不就好了。
去就是了,跟你媽說清楚就好了
二姐做得很到位了啊。如果要捨棄小家天天住一起照顧,沒幾個女兒能做到,除非媽媽婆婆願意住一起
人人都說女兒是媽媽的貼身小棉襖,我怎麼感覺你媽穿了4件的確涼呢?
法律可沒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狗屁說法。
養不養老,你姐姐說的可不算。法律說的算。
想要錢就去起訴吧,能說出嫁出去的女兒這種話的人,也就別在乎啥親情這種虛頭巴腦的東西了。直接起訴,以後你媽和你姐的關係就是簡單的幾百塊撫養費,簡單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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