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會不會有人困難到想進監獄?

會不會因為監獄待遇太好,很多人因為生活太困難,想惡意製作重大事故,犯罪入獄啊?監獄豈不是罪犯犯罪原因?但如果監獄待遇不好,那豈不是違背了罪犯享有的生命權、健康權?可是,監獄提倡人道主義建設,豈不就是提升待遇,為了增加利益嗎?那麼,國家治理犯罪,是不是應該從人民生活水平開始?


的確,很多人以入獄養老,以監禁避險;然而,用此原因作為降低監獄待遇的論據是不合理的。就如許多絕症或抑鬱者以死刑輕生,但國家不會因此廢除死刑。

當一個人的生活品質低於監獄且無法改善,那他便可能會選擇死亡。死亡方式有很多種:無論是獨自輕生,亦或以死刑代之。


有,(我曾犯過錯誤),八六年我到陝二汽(陝西第四勞改支隊)服刑時,聽比我投勞早的犯人講,我們一大隊就有一甘肅籍犯人,刑期不長,平時待人認勞忍怨,踏踏實實幹活,但每次快到期時,他總要脫逃(伎倆極低),然後加刑一年,快到期時又如法泡製,讓人生疑…,有一次檢查時,搜出他寫給他老家弟弟一封信,信中教唆他弟弟來西安,… 然後會判刑,然後會投勞…,最後幹部問他為什麼這樣?他講,監獄比他家鄉吃的好!大家也明白他為什麼總脫逃(故意)…,現在想起來仍讓人酸澀,寧可失去自由,只為活著!


很遺憾,這種情況太多了

人權組織要求提高罪犯改造環境,大學教授要求提高罪犯改造環境,媒體要求提高罪犯改造環境。可是每次刑滿人員再犯罪充當譴責監獄排頭兵的還是媒體、人權組織、大學教授這些人。這些人雙標的厲害


理論上是有的。

理由如下:

一,吃穿住行,除了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討論行以外,吃穿住都是有保障的。吃,一日三餐,花樣當然沒那麼豐富,吃得飽是沒問題的,飯量大的也沒問題。穿,囚被服是配發的,有固定標準。住,跟影視作品裡的不一樣,有點像大學宿舍,一個房間六張上下鋪,十二個人,特殊情況下會有加鋪。

二,生病,就當前的監獄地位和社會影響力來說,監獄對罪犯提供的醫療保障是不設上限的。雖然監獄的職能是國家刑罰執行機關,國家的暴力機器,但是從現在的社會輿論的壓力來看,不計成本的治療和搶救是常態,而且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一直是這個樣子。

如果說搶救罪犯不計成本還能說得過去的話,那麼對於那些慢性疾病、癌症、醫學上不可挽回的病例,監獄提供的真的比醫保的保障多得多的多。比如血透,比如植物人,比如因家人無經濟條件治療拒絕接收而不能成功保外的癌症罪犯。

說的再極端一些,因病在監獄裡面正常死亡的也不少,毀三觀的是,家屬還會提出罪犯進監獄的時候是活的,現在人沒了的說法來無理取鬧,最終的結果就是監獄拿錢解決問題,這就是赤裸裸的現實。

三,第三個方面還是跟生病有關,如果一個人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那麼在監獄裡,是有人照顧你的。當然了,也還是其他的罪犯提供生活上的輔助,服務態度和水平上肯定不能跟自己家人相比,但是也比沒有要好很多。

四,這一點是我很困惑的,罪犯家庭困難,或者家裡有未成年的子女,監獄是會上門慰問,幫扶的,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給錢。從刑罰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做法超出了監獄的職能,但是為什麼還是有人去做,留白吧。

五,再啰嗦一點其他的,冬天每周都有澡洗,過年過節也會吃餃子,每周幹活五天休息一天學習一天,有電視看新聞聯播有報紙雜誌,可以跟家人有限制的通電話、寫信。

罪犯刑滿了沒人接沒人安置,監獄會用小車送回家,幫著聯繫落實安置,如果因為安置不到位後面這個刑釋人員出了問題,監獄也是跑不掉的,雖然我覺得這跟監獄沒有必然關係。有人會說監獄沒有把這個人改造好,這種想法想當然了,幾十歲的人了,社會都沒把他改造好,監獄有何德何能讓他變好。監獄存在的價值在於用失去自由的刑罰體驗讓犯罪人不會再犯,給他威懾力,這才是現實的刑罰體驗,跟有沒有把人改造好無關。更何況,人是自然界最高級的有思想有感情的最複雜最善於偽裝的動物,而改造好是一個跟虛無沒有辦法量化的說法,做不到的。對於很大一部分罪犯來說,刑滿了,還是會重操舊業的。


除非又老又病!正常人都不會想進去!那些二進三進的人是忍不住違法!他們只會怪自己運氣不好倒霉!而不是為了進監獄去故意犯罪!監獄的里的人可以說沒有一個想不早點出去的!


不請自來!

以前在知音上看到的付達信,很窮,一天一塊六,入獄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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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高齡不用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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