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第二人稱的小說嗎?

我想用第二人稱寫一部小說,開創一個歷史先河,可是朋友好多人都在勸我,說我異想天開,還有過分的說我神經病,求大神幫幫我,給我一些指導和建議


瀉藥

很好,本人就是會塗鴉的網文按摩師,伊瓦的戰士萊曼

你可能看到 @聽晨雪 說的人稱問題,但估計你不知道具體談論了什麼內容,我貼出來

視角

首先,視角寫作時的選擇難度,是你>我>他。

就是最難是第二人稱,其次是第一人稱,再其次是第三人稱。

嚴格上來說,帶角色內心戲算第二,不帶算第三。

第一人稱下,讀者就是角色,所以,讀者可以對內心戲感同身受(當然要合理)。

第三人稱下,讀者是站在角色旁邊觀察角色,那就變成了【角色怎麼行動都是我看到的】,自然也就看不到內心戲。

偽三,就是以第三視角寫第一人稱,其實這個視角,就是不會寫故事的新手起手姿勢。新手寫文3根拐,穿越,系統(金手指),偽三扔掉了,就厲害了。

偽三的優勢在於【親和度】,讀者第一眼看過去很舒服,相當於寫了一張床,很貼合你的體位,把你嵌進去。

但同時也是劣勢,因為大量的寫手根本就不知道【如何貼合讀者體位】,關鍵點在於【上帝視角邏輯】,就是【作者三觀不可能匹配所有讀者】,這也是為啥很多書突然間就爛尾了,因為【邏輯綳不住了】。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的地方,又要推進故事,又要解釋選擇,又要時刻上線內心戲,這得多強的作者才拿得下來?

更別提第二人稱了,全程用我的內心戲去評述他的行為。

《福爾摩斯》是標準第二人稱,全書行文視角鎖定華生,從華生視角寫福爾摩斯。

第三人稱寫,不是說不能有內心戲,而是通過其他方面去反應,比如自述,比如對話,比如動作神態的側面表現,甚至是他人反向分析。

第三的關鍵在於【作者是故事的講述人】

偽三的關鍵在於【作者是故事的親歷人之一】

第一的關鍵在於【作者是故事的第一親歷者】

第二的關鍵在於【作者是故事第一親歷者的講述人】

因為網文的快節奏,故事是需要一條線索來串起來編織精美的,這個線索就是主角,所以,網文小說應該是狹義的第三。

而電視劇是群像,側重點在【人物組成的故事】,這就應該算是廣義的第三。

固然,每個人對於寫作的觀點和想法都不盡相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為了寫出更好的作品而不斷精進

加油

詳詢私信,以上


柯南的《福爾摩斯系列》,就是第二人稱的代表作,所以,開歷史先河這個事兒,你沒戲了,哈哈。

我曾經和萊曼探討過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第三人稱、偽三人稱、上帝視角的區別,第二人稱視角難度確實很大,值得挑戰。


有……我建議你不要用,我在平時說話時喜歡用第二人稱……結果付出慘重的代價……

在我們這裡,「你」相當於「我」,表示親近。

比如:

路上碰見一個朋友,人家問:「回來鎮早,手留提溜著啥?」

我回答:「哎呀!將近兒碰見小奇,非歹塞顧你一兜子橘子!我要鎮多橘子弄啥!哎呀!」

這裡的「你」其實就是指「我」的意思……

後來有一次……算了不說了,太丟人。

很多人不適應這麼說話,意思理解有歧義……

就這……


推薦去搜搜夢女文。

各位太太為了讀者感受,都是貼心寫的第二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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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第二人稱可以去看日式輕小說《無頭騎士異聞錄》。

↑強推!


有的,但我忘了叫啥。

使用第二人稱代入感不如第一人稱,視野不如第三人稱。

這就像你玩遊戲,選了個攻不高、血不厚、控不行的綜合半吊子角色,所以我們極少見第二人稱作品。

我覺得你有願意嘗試的想法值得鼓勵,但不要急於求成;創作是一種生活方式,它也可以成為工作,我們日子一點點過就好了。


當初是你要分開,分開就分開。

現在又要用真愛,把我哄回來。

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

讓我掙開,讓我明白,放手你的愛。

怎麼樣,全部第二視角,來描寫的一段傷心欲絕的愛情故事。


我記得我剛去逛ao3的時候,發現一大堆英文同人小說都是第二人稱(「你」是讀者)……

第二人稱的小說應該不難有人想到,或許已經有了一部分人去探索過這個領域了,如果只是想開創先河就算了吧,寫著玩倒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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