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感情破裂,老公對我家庭暴力,分居兩年了,他不肯離我該怎麼辦?
作為一個幾乎不辦婚姻案件的專業婚姻家事律師,給你提個小小的建議。
他打你,你啪嚓一下就倒地,哭天搶地打120,到醫院了喊幾個親戚過來幫襯,然後你也好親戚也好來報警,警察會來醫院做筆錄。這樣,診斷證明,報警記錄你就都有了,會比較順暢。出院以後,以男方長期或多次家暴為由起訴離婚,證據相對充實,第一次離婚的可能性要比上法庭動嘴皮子大太多了。
如果你先報警,極大概率手機被砸,被打的更厲害,事後男方下跪痛哭,你心軟了,要不沒報警,要不沒去醫院。等事後你又想離婚,苦於沒有證據,事兒就難辦了。
別問我為什麼知道的這麼清楚,因為我幾乎不辦離婚案子,但是卻有著豐富的案件經驗…
1、家庭暴力,要有證據
主張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告,絕大多數都沒有提供合格的證據。
最常見的,是沒有任何證據,畢竟事情可能已經過去很久了,這種情況法官當然是不認可的。
最唏噓的,是妻子當場脫衣服,展示自己胸口和背部的傷痕,但法官依舊認為,無法證明這些傷痕是丈夫造成的。
最無奈的,是妻子被家暴的時候報警,但在警察的【勸說】下,最終放棄做筆錄和做驗傷,訴訟中法官認為只有報警記錄,無法證明家暴。
2、你真的會分居嗎?
主張已經分居的,除非對方予以認可,否則大部分情況下,法官也不認可你在分居。
比如,分居了,怎麼還有家暴呢?難道他還能衝到你租住的地方來打你?
比如,你是為什麼分居?是因為工作分居?還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法律只認可感情不和分居哦。
比如,分居期間,還有見面嗎?還有夫妻生活嗎?如果有的話,不好意思這不是分居。
比如,你說分居,你有證據嗎?你說住親戚家,你有居委會證明嗎?你說租了房子,租房合同有備案嗎?
如果沒有上面這些證據,不好意思,法官很有可能不認可你的【分居】
3、怎麼辦?
第一,如果再次發生家暴,請馬上撥打110,要求做筆錄和驗傷;
第二,聯繫婦聯,請求幫助找房子,然後搬出去住,最好直接找個異地的工作,分居分得徹徹底底;
第三,如果比較著急,就直接起訴離婚,被駁回後,等待1年後再起訴,根據法律規定,第一次起訴判不離婚,然後分居1年,就可以離婚,如果不太著急,就等分居滿2年再起訴離婚,根據法律規定,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報警,取證,起訴離婚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婚姻法是這麼規定的,但是現實中很多人就因為對方不同意被拖著,建議你好好去法院諮詢一下……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分居多久都沒關係,沒有分居也可以辦理離婚,只要雙方協議同意。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另外如果有家暴這種情況的話,
最好及時報警,有出警紀錄作為佐證的話,起訴離婚會容易一些。
起訴唄,來知乎問也沒用
收集家暴,感情不和,分居方面的證據。第一次不判離,再過半年起訴,判離可能性會增加。
協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願意協商,堅持離婚的一方可持訴狀、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未成年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房產證、車輛登記證書等證據起訴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法院將對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法庭調查,予以綜合分析,以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並根據查明的相關事實依法進行判決。既然對方不同意離婚,如果你依然堅持離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了。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而另一方又堅持不離,一般情況下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目的是再留給雙方一個機會,希望通過雙方特別是不同意離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現以及溝通能使夫妻關係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繼續維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的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然堅持離婚,可再次起訴。
推薦閱讀:
※晚婚族,你們後悔嗎?
※男方是初戀而女方談過許多個,這對於男方不公平嗎?
※一個離婚的女性,社會上的包容度對她們大嗎?
※現代人需不需要婚姻?
※這個男人適合結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