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可以拿來做造謠的擋箭牌嗎?
總覺得有必要寫點什麼。
首先,問題是:言論自由可以拿來做造謠的擋箭牌嗎?
以上幾乎所有回答,都沒有涉及到問題的正面回應,答案當然應該是否定的。
言論自由是你表達觀點的一種權利,但是製造謠言形成不良後果,也是你應該承擔的一種責任,如果在發表謠言言論之後,用「我在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而做擋箭牌拒絕接受懲處,那麼謠言不需要負責任,不需要付出代價,會有更多的人為了吸引眼球,或者擴大自己的利益,而去造謠。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是誠信的,而不是謠言四起。
希望謠言止於智者,但是總有人不夠智,我們需要民眾更智,但是也需要去打擊更多的更難以分辨而且有更大後果的謠言,這種手段我們不能放棄,就像我們不能希望所有人都有足夠的格鬥能力防範歹徒襲擊而放棄保護民眾一樣。和人身自由不能用來作為去女廁所偷拍的擋箭牌一個道理
正面回答:不可以。
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你想說什麼就可以說什麼,但是你要對你說出的話負責。誹謗罪和侮辱罪已入刑法。自由是在不傷害別人的情況下才擁有的權利。
另,倒是造謠經常被用作限制言論自由的擋箭牌才是。沒有言論自由,有時候你連是不是造謠都沒辦法分辨。 關於言論自由,其實底線之一就是可以在何種程度上造謠的問題,美國大法官霍姆斯有個判例,即只有言論造成現實和即刻的危險時,才應當受到限制,比如你在劇院大喊一聲著火了造成踩踏事件,顯然是要負責任的。
所以說,言論自由一定程度上是造謠的擋箭牌,文學作品有幾個不造謠的?這裡面有個利弊的界限問題。很多回答沒答到點子上,只是一廂情願的設想理想狀態。
「言論自由可以拿來做造謠的擋箭牌嗎?」
這句話這樣的理解顯然是混亂的。我只就這句話而論,解析其中邏輯關係,不涉及其他。
言論自由不僅不能拿來做造謠的擋箭牌,也不能拿來做說真話但揭露了他人隱私、傷害他人的擋箭牌。
要弄清楚各自的概念。言論自由是表示你有說話的自由,不代表你說的話是正確的,不表示只有正確的話你才能說。言論自由是不管真話、假話、正確話、混賬話,你都可以說——但是,你要為你的每一句話負責!如果你的言論自由觸犯了他人或公共利益,法律就會對你動手,但法律懲罰你是在其他方面,而不是剝奪你的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與「承擔後果」是配套的,想要言論自由,就要敢於承擔後果,如果人人只有言論自由,卻不必為自己言論的後果負責,社會就是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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