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崩壞三4.2版本文案抄襲?
新活動原封不動的照搬fate,而且這不是什麼玩梗的沙雕活動,而是像星與你消失之夜,夏日幻夜這種非常嚴肅的活動。
另一個是版本直播預告,抄襲scp的設定,我不太清楚這個圈子是否允許商業借鑒,但mhy照搬一個與自己並無關聯的領域可以確定只是單純的文案copy
此處聯動隔壁未定的文案抄襲,我原本以為或許只是一個誤會,但現在有理由懷疑就是抄襲成性。
fz那個頂多算個情節相似,內容差得太遠。
scp這個應該是要和迷跌香的花語做一個對應,整點花活。文案肯定翻譯自英文網站,而不是修改自中文網站,因為很蹩腳。
劇情確實和scp有關的話,應該會提到scp,否則玩家也看不明白,到時候自然就沒什麼抄襲風波了。如果我的推測不成立,那就是文案夾帶私貨,建議開除。
另外,你說的正經活動一樣會引用,只不過你們沒發現就是了,具體的我就不提了,省得又是一波節奏。
得,道歉了,看樣活動劇情不會和scp有關係了。
我覺得這個頂多道德的譴責,或者表現為部分玩家對此種行為的唾棄,不算抄襲。
關於Fate
①引用梗橋段不足以構成作品抄襲。眾所周知,文案中的每句話都是為了整個劇本服務的。就目前的看來,崩壞3的活動劇情並沒有明顯過分的抄襲。微觀上,該不會有人認為一段文字形容一個畫面會構成侵權吧?單從文本出發,難道你覺得」還活著,還活著!」這僅有的一句話會構成抄襲?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只保護思想的表現形式,文本上沒有抄襲,你就更不能因為文本形容的是一個相似的畫面,而判定侵權(如果法庭承認文本描述的畫面一致是侵權行為,那麼會引發道德危機,敗壞創作風氣)。宏觀上,這一個橋段的所謂引用並不足以否定整體文案的獨創性,我相信應該沒人會說觀星活動是fate的劇情,將作品的肢體割裂開來對比沒有任何意義,法律保護的是肢體拼裝起來的人而不是各個肢體。
②關於部分抄襲。這也是許多人比較關注的,其實歸根結底就是一個詞「適度」,舉個例子,一部電影里一個主角說了另一部電影的某兩個人的對話的一個橋段,大家覺得這是抄襲嗎?我認為這種量級的抄襲仍然保持著「適度」,如果說非要找一個相對貼切的例子的話,我覺得這就像是你在論文里引用了其他人某幾個的觀點句子但是沒有標出處(更何況Fate的台詞里也沒這幾句話啊)。
但是,寫論文出現這種行為會有審查編輯其他監督,這類「侵權」由誰來管呢?答案是沒人管,著作權的侵權糾紛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就好像別人侵佔了你的房子,你不起訴的話,法院也不會主動去接這個案子或者直接判定對方就侵犯物權的行為賠償損失、恢復原狀、消除妨礙。回到這個事件,就算這個真就完全一模一樣照抄Fate:Zero動漫底下的翻譯,也很難定義是「過度」,或者說是否過度應該是由著作權人主觀認定,再由審判仲裁機關結合法規、行業慣例來判定。
③關於因果關係和侵害結果。如果就算真的被告了,我也覺得很難認定侵權,原因在於很難證明損害的事實。第一,該活動是免費活動,該活動本身造成的損害是什麼?米忽悠從中怎麼獲利了?怎麼計算賠償損失?第二,活動的對應主角——觀星,作為該活動的氪金對象,難道大家因為米忽悠在活動劇情里整了個Fate劇情而促使大家去氪金抽觀星嗎?沒有因果關係,不承擔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使用他人作品的,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由於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無法指明的除外。
關於SCP....
主要爭議的話還是沒有履行署名義務。我覺得可以適用免責條款第二項:「(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新麗塔的確有偏藍色,而且確實是在描述新麗塔的背景和外觀,但無論如何,署名權還是不能侵犯的。從SCP基金會中國分部的回應來看,的確是米忽悠沒跟SCP中國分部協商。
唉,其實這個沒啥好說的,沒署名........署名權是著作人身權的核心,米忽悠以後玩梗少玩點小眾梗吧。
米忽悠是真的慘,理性來講,前面那個Fate碰瓷真的有點過了,不過SCP那個的確有點問題,目前尚未有證據證明米忽悠與著作權人另有約定。民商法嘛,講究的就是意思自治,除了某些特殊權利如生命權,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都可以放棄的。甚至在商事環境下,基於成本,可能也會出現放棄人身權的現象,當然了,自己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不告不理大勝利)
筆者總結:還是希望各位能理性看待這件事,說真的,我挺喜歡SCP基金會中國分部某個專欄的「告誡」,抄襲這種事還是由專業人士或者當事人之間來判定協商吧,當版權警察是有點搞笑。
筆者私貨:作為一名BBB老玩家(破真),還是希望BBB越來越好,把Otaku的Creative Technology Technique 落實在每款遊戲上,創造出更多STH OUT OF IMAGINATION(忽悠員工T恤的標語)。
原神、崩壞4趕緊出吧,崩壞4能不能搞一個在時空斷裂里換戰鬥服的功能?憑什麼Reburn里Kiana可以白練變成月光,我控制的白練就不能?
測試服文案搞事一直都是文案傳統藝能,正式上線前活動文案幾乎都是保密的,怎麼可能會成為正式服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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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了啊,愛惜羽毛了啊
首先啊,崩壞3遊戲本身就是縫合產物,但縫合水平在國內是數一數二的,所以即使一直有人在黑,本身風評也是不錯的(因版本策劃調整導致的風評下滑不討論,此處僅討論遊戲品質)
然後,文本是否縫合我覺得不重要,更何況目前公布的只有這一段。。。如果最終劇本是大幅抄襲fate,你再來出警也不遲。
然後是SCP的問題,SPC的引用就是很標準的「明明可以不做的這麼像」然後自己犯病,不排除是mhy自己想再來波碰瓷營銷炒熱度,畢竟原神PV1他們就是這麼乾的。除了碰瓷營銷以外的可能性就是「剛好」用到這段,或者乾脆就是「借鑒的」,此處有待討論。
等4.2這個nt版本出來再來噴也不遲,大不了大夥一塊大戰mwb(笑)
最後,我並不是那麼看重劇本是否抄襲、引用、以及「致敬」,因為劇本只要能看、好看,它就是成功的,如果是它不行,那麼抄襲就是它的一個噴點,但如果寫得好,那誰管你啊(笑)。
抄scp的建議調查原因,修改文案,fate看不懂
那些遊戲都不咋玩,就想秀一波優越感的米黑。
還有遠古時期和mhy結下樑子,甚至原本只是路人的米黑。
準備好做筆記。
看看怎麼樣黑,才是理智地黑,才是合乎情理地黑,才是不至於被人看起來就像滿地打滾撒潑鬧騰地黑。
首先麗塔宣傳文案那個確實就是照搬,官方也正式道歉了,這個沒啥說的,但fate那個文案抄襲?
「我記得他的臉」
「那是一個眼中含著淚水」
「卻又由衷的為終於找到活人而感到喜悅的男人」
「他顯得那麼的開心」
「簡直會讓我以為獲救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還活著」
「還活著...還活著」
「他彷彿是在感激著誰一樣」
「用讓快死了的我都覺得羨慕的口氣」
「說了一聲謝謝」
「他說能找到我真是太好了」
「他說那怕只救到我一個人」
「也是他的救贖」。
這文案和崩三那段文案有哪點相似嗎?嗯?就硬抄?題主節奏帶的好啊,用一個實錘,來帶另一個虛空錘。我就說為啥麗塔你敢放scp的對比,咋fate就只有一張截圖。
回答了一個問題就一直給我推薦同類問題嘛……
這次的問題在於「米哈游引用scp但是沒有標明出處」,並不是「米哈游抄襲」。
scp官方對於引用,包括商業引用一直是鼓勵的,只要標明出處,相關問題可以去b站搜「關於scp題材商用的一些釋疑」。
所以這個問題首先就不成立。其次等米哈游站出來道歉並且標明出處。最後如果正式服都上了也不站出來(正式服未實裝相當於從宣布我要這麼做了,實裝相當於我真的這麼做了),我會去親子噴他們。
沒看過fate。求題主增加描述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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