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這兩則關於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的新聞?
02-22
前妻婚內借錢賭球 大學教授「被負債」600萬
女子結婚兩個月負債五百萬 原因意外呼籲修改夫妻債務規則當然我們更關心怎麼在現在這種法律背景下防止被不靠譜的另一半坑了?
重磅!最高法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作出補充規定(附《規定》全文)
所以新出了對24條的補充規定。不過如果能證明是惡意串通、非法債務,原本就是無效的,關鍵還是舉證責任如何承擔。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基礎上增加兩款,分別作為該條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知道有沒有人利用這條解釋的漏洞,與自己的外遇串通,編造婚內債務,離婚後讓原配償還所謂的夫妻共同債務? ????
太容易被惡意利用了。這條司法解釋遲早會修改,但肯定會以不少善良人的悲慘遭遇為代價。
可以說是年度最佳反婚法條了
據說有很多受害者組建了微信群,致力於帶動更多的人向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映對24條的意見。如果真的是受害者眾多,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希望能夠引起學界的重視,最後考慮廢止這一不合理的規定。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也應該兼顧公平和正義原則,不要機械地套用「二十四條」。
我也是婚姻法24條受害者。
我就是受害者之一
如果是債權人肯定就不會這麼想了
靠著離婚轉移財產的也大有人在。債務人開著豪車住著豪宅名下卻沒有財產,債權人全家吃著上頓愁著下頓,千盼萬盼卻盼不來執行款來保證基本生活的情況也常有發生。
最好有法律方面的專家提出可執行的修改意見,兼顧債權人和無辜配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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