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婚姻是不可缺少的嗎?

如果一個人過一輩子會不會很好一些?


對於現代人來說,婚姻不是必需品了


不是,婚姻只是和單身、親密關係同居並列的生活狀態,從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


並不是不可缺少的,只是個錦上添花的形式,自己覺得好,才是真正的好


當然,不然怎麼體現單身狗的快活


不是不可缺少的


包容,信任。


身邊有一個例子,有一個朋友在高中的時候談過初戀,同時也搞過同性戀。畢業後也一直在談,也一直在惶恐著,後來遇到現在的老公,終於結婚,他說,覺得現在好幸福。

我覺得婚姻,當你遇到對的人,你就會覺得婚姻還是不可缺少的。


一個人怕孤獨 對於自己來說 不可缺少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寧願不結婚!遇到對的人,就是共擔風雨!遇到錯的人那就是帶來狂風暴雨!選對人很重要,特別提醒,真愛生命,遠離媽寶!


如果沒有遇見合適的人

一個人生活挺好的,前提是你擁有獨立的經濟來源、強大的內心

婚姻需要忍

如果性格中缺少這些元素,還是不要步入婚姻


婚姻可能不是,但孩子是。


不是。

但是,有一個東西是不可少的,那就是法律意義上的監護人。

直系親屬關係里,完全不是血緣關係的,一個是領養人和被領養人組成的,還有一個就是夫妻關係。

為什麼說這個呢?

我不知道答主或者答主身邊有沒有在醫院裡進行過大型的手術。從法律上來說,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和授權委託書只要患者本人簽名就可以了,但是在實踐中,醫院往往會要求患者本人和其近親屬都要在手術同意書和麻醉同意書上簽名。醫院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規避手術可能帶來的風險,防範手術中不可預知的風險可能給醫院和醫務人員帶來的麻煩和糾紛。一般,未婚的,是讓父母簽字,已婚的,配偶簽字,老年人則是由成年工作了的孩子來簽字。

如果一個人是獨生子女,沒有婚姻,在父母百年之後失去了原有家庭,又沒有下一代的情況下難道醫院不讓你做手術嗎?當然可以,由你社區的工作人員或者單位領導來簽字。

有人知道,連遺體捐獻都是需要直系親屬來作為執行人的嗎?

現代的文明進步讓越來越多的人更有主見的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

可是,我們的法律呢,我們的社會呢?它好像沒有分出一條道來為了那些選擇了和絕大部分人不一樣的路去做好一個基礎。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構成了社會中的一個個小家,更被賦予多功能的法律作用。

可以看一看蔡依林《不一樣又怎樣》的MV。

或許,你經濟獨立能力出眾,真的能照顧好自己了,也許你會說我可以自己通過科學的方法擁有下一代,不需要婚姻和另一半就能獨自養大。我不建議這樣。

謹慎選擇一個人,一起建立一個美好的小家很難,但,永遠不要把自己孤立起來,輕易地去放棄。


不是,人生只有一次,在有限的時間裡活的開心自在最重要吧~


不是不可缺少的,只是一種選擇,有的人是正好遇到了那個人,比如生活大爆炸的謝耳朵,他覺得自己足夠有趣,剛好遇到一個同樣有趣,讓他的生活也更有趣的人,即便如此,依然有磨合,妥協和包容,而更多人是不得不選擇了婚姻,也許因為自己不夠有趣,也許為了逃避世俗的追問,也許是對自己太多不確定。所以如果沒有遇到那個人,自己也足夠強大,那就一個人也很好,因為沒有完美的選擇,只有合適不合適,看清自己,勇敢選擇!


對於很多沒有辦法養活自己的人確實是的

有力量的人無論是否有婚姻都能很好吧


感情是必不可少的。某些意義上說, 人在根本上是為了感情而活著。但感情是否可以以婚姻的形式存在, 這未必。可能有些特殊原因無法結婚, 但不一定代表沒有感情。


謝邀

婚姻並不一定是必要的,但是我們生而為人需要有依靠,有伴侶,有新生命帶給我們的喜悅,需要這些來充實我們的人生。


婚姻只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普遍進程,但從來都不必要。人類相互結合只是為了生活的更好。


一個穩定的感情很會給人很多安全感和歸屬感。婚姻和穩定的感情是兩回事。經營不好,都是災難。所以對我來說,婚姻不是必備。


愛人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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