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有一未成年私生子,他的死亡賠償金我可以不要未成年撫養費那部分,讓未成年和她媽自己去要麼?

父親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外面還有一未成年私生子,作為婚生兒子我去跟肇事者協商他的死亡賠償金事宜時,我可不可以不要未成年撫養費那部分,只要我的那部分,然後讓未成年和她媽自己去管肇事者要他們那部分么?還是說我要來的錢不管多少,都要分給未成年?

因為我不想和他們有牽扯,他們要他們的,我要我的,我也不多要他們的。


你還是爭取吧,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一樣的權利,就怕你要回來賠償金之後他媽媽再帶他過來找你要,然後你會很煩。賠償金不管多少,你和私生子的權利都是一樣的。

如果你自己去要不太懂相關法律不知道怎麼談判的話可以在當地請一個律師,他們更專業。希望你好好的,堅持住。


我沒接觸過實務,僅供參考。

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死亡賠償金的裡邊應該是包含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的一般原則是它的賠償範圍是填補你方的損失。也就是說那些喪葬費這些費那些費的加起來,假如總的是一百萬,那這一百萬裡邊就要包含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而你是作為受害人家屬去進行協商賠償的,那你協商賠償之後應該是把所有的費用全部協商完之後和他結清。他以已經和受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為抗辯理由的話,那麼它是可以不付給那個孩子還有那個孩子的母親。那個孩子還是那個孩子的母親,就可以以此為依據向你這邊索要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最後補充一句,他作為非婚生子女應該是和你一樣享有繼承權的,如果你不給他分一遺產,他是有權起訴你分割遺產的。


沒有過硬的證據怎麼證明是私生子,這是一個最大問題。


注意:死亡賠償金即便剔除被扶養人生活費,私生子也是有權利分配的。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規定,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故死亡賠償金的請求權主體是死者近親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 條的規定,近親屬的範圍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題主和你父親的私生子關係好嗎?

照我的人生經驗來判斷,常理來說大概率形同仇寇。如果真如我所判斷的,那麼我的建議是不要去索要你同父異母私生子弟弟的撫養費

非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但是你那個私生子弟弟能否在你父親過世後證明他是你父親的兒子?

除非他們娘倆早有預謀,在你父親生前就去做了親子鑒定,那麼你父親的死亡賠償金就要先扣除撫養費後再分給你弟弟一份。

但是,不少阿貓阿狗醫療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在法庭上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個人在醫療機構做親子鑒定的時候,整個過程可以選擇不對外公開,僅僅只是當事人知曉。因此,在鑒定時可能只留下當事人簡單的姓名電話住址等,而不一定有具體個人信息,如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等。這樣做出的鑒定,在法庭上就可能不會被採信。

如果題主快刀斬亂麻,儘快處理父親後事,與肇事司機積極協商賠償金,閉口不提撫養費,早點把錢拿到手,那麼私生子完全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但如果題主提出了撫養費,那麼就等於承認私生子的存在。那麼當他再向題主討要死亡賠償金的時候,給還是不給呢?

當然,如果題主視金錢如糞土,該給的一分錢都不賴,那麼我也無話可說。但是,題主有沒有想得更多一些呢?

題主你可能只看到了死亡賠償金,但是對方呢?說不定他們看到了更多。

存款、車輛、房產、公司股權,等等等等,只要題主父親生前擁有的,他們都能來插一手要求平分,而這都是法律所支持的。但究其緣由,除了上一輩人的風流債以外,還有那題主的這段話:

既然那麼仁慈地要給那個未成年撫養費,那麼乾脆多給點吧!房子車子都賣了給他們一份!


私生子理論上也可以跟你平分賠償金,就跟另一個回答一樣,這也就是理論上的。

實際生活中,私生子在你父親去世後除非生前做了親子鑒定等合法證明自己身份的文件,不然主張自己的權利也很難。不用糾結他那一份未成年撫養費之類的賠償,如果你們不主張,賠付時是不會計算在內的,死亡賠償金未成年和父母的撫養費等在保險賠付時都是要一筆筆單獨計算的,說的很冷血都是明碼標價的……

看對方吧,如果有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文件,找到你們要求主張添上他們那一份賠償那最好能添上,要不事後他們有文件能證明在跟你們對簿公堂也麻煩。

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的身份……保險的基調就是能少陪就少賠能不賠就不賠。首先要你能證明你爸爸是你爸爸才能得到應有賠償,同理他也一樣


死亡賠償金…尤其是交通事故…命都被定好了價格…你當然可以選擇只拿走自己的那一份。隨便吧…我們都不知道你經歷了什麼。


你父親私生子和你有同等繼承權,共同繼承死亡賠償金的同時,還可以另行主張撫養費,不是從賠償金扣除撫養費,剩餘部分都屬於你!你們需要共同去主張賠償金!


你父親因交通事故去世你們主張的所有賠償(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這個私生子法律上來說都有份,他應該作為原告之一和你們一起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死亡賠償金和受扶養人撫養費是兩個不同的賠償項目,前者只要證明是賠償權利人即可主張,後者還需證明死者有扶養義務。

你如果在訴訟或調解中未主張的,可以由其他賠償權利人繼續主張,不影響賠付。

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9)粵14民終596號判決書中認為:

死亡賠償金共有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的身份關係,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依賴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非等額分割。

由上述判決可知:死亡賠償金是賠償權利人共同財產,即使本案中死亡賠償金的其他權利人未參加訴訟,將來也可以向已經獲得分配的權利人主張應得份額(如果不能舉證證明共同財產系按份共有,則按等額分配)。也就是說,將來你同父異母的弟弟或妹妹是有權向你主張賠款的。

從息訟的角度建議你:把你的弟或妹也列為共同訴訟的原告,以免不必要的訴訟。


如果父親遺體已經火花,那你完全可以不搭理私生子及其母親。因為他們已經無法用DNA證明血緣了。


建議還是爭取。婚生子女和未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義務,都可以作為你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因交通事故死亡,主要賠償項目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包括醫療費,若有醫療費也得賠償,並根據事故責任不同賠償數額也不相同。

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主張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權利,其餘的賠償項目,按照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非婚生子女的母親,沒有繼承權,只能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主張權利。

現在車輛都有保險,涉及死亡的保險公司都要求所有的繼承人同時到場處理,少一個保險公司也不會同意。像你這種情況,估計最後打款賬戶都不能協商一致,估計保險公司也不敢打錢。一次性解決,把未成年子女的留出來,數額明確,配合一次性處理,更省事。處理不了,建議訴訟。


這個看對方是否願意了。


實務中,你自己是協商不成的,因為如果對方要判緩刑,必須所有利害關係人給他出諒解書,也就是說他不但需要你的諒解,還需要私生子的諒解。因此,交警會把你,私生子,肇事方叫到一起談判。不可能先和你談再和私生子談,那樣對肇事方不公平。如果起訴,死亡賠償金有計算標準,你可以按照標準計算總金額,然後按照繼承法你繼承的部分,主張賠償。剩下的不用管,這也能降低你的訴訟費執行費。


應該一起去,未成年子女應該還要事故方賠付相應的撫養費的


死亡賠償金要跟私生子分!撫養費是未成年的!


什麼東西啊,根本不可能啊。誰證明他是私生子呢?瀘州二奶案了解一下。強烈主張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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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交通事故判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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