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帶著愧疚愛一個人是什麼感受?


曼婷想離婚很久了。

她和老公是大學同學,從戀愛到結婚感情一直穩定。自從有了孩子,他們的距離越來越遠。

吵過鬧過後,現在基本處於麻木狀態。

用曼婷自己的話來說:「家庭就像我們兩個人的旅館,除了必須要做的事從不說話,連搭夥過日子都覺得累,只有一個人的時候,才覺得舒服點」。

「倒也沒發生特別的事,只是對彼此失去了興趣,就算他在外面有了女人,也和我沒啥關係」。

曼婷這樣說的時候十分平靜。

「我們一點一點感受不到愛了,更沒什麼依賴」。

五年來,曼婷無數次想過離婚,也做過努力,試圖改變自己、適應對方、適應婚姻,最終都是徒勞。

「那,你覺得是什麼還能讓你們在一起呢?」我忍不住問道。

「因為內疚」,曼婷的回答乾脆利落。

「想到離婚就像傷害了什麼。我們原來很相愛,剛畢業那會兒,一起度過了貧窮卻很快樂的時光」。

「每次想到從前的好,我就打消了離婚的念頭。」

02

其實,曼婷這樣的婚姻並不在少數。

出於種種原因,兩人沒了感情,也找不到什麼價值感,更談不上被支持和滋養,卻一直在苦苦維繫,好像這樣,就能回到從前所謂的美好。

其實,有一個事實終究是要面對的:你們真的已經不愛了。

之所以還在婚姻里,除了經濟成本、孩子、外界評價之外,更重要的是內疚感。

這有點像販賣「感恩」的親子訓練營,教練聲淚俱下大談孝道,搞許多「給父母洗腳」「給父母磕頭」的噱頭,來強化孩子的內疚。

讓孩子知道父母的不易,然後要感恩、要孝順、要懂事,否則就是大逆不道。

伴侶之間也是如此。明明已沒了感情,卻還要感恩,回憶從前的浪漫和海誓山盟,讓自己覺得分手就是不道德,就是背信棄義。

因為這個人:

在最艱難的日子陪過我

在重病時照顧過我

貧窮的時候不嫌棄我

對我家人曾百般照顧

在金錢上給過我資助

所以,就算是沒了感情,也要對他好,否則我就是個沒良心的白眼狼。

事實上,你不需要因為內疚感去愛一個人,那是同情、是報答、是虧欠。

卻已不是愛。

曾有個朋友,眼睛看東西模糊,交往了幾個男友都因為這原因而分手。

幾經波折遇見了現在的老公,當時他非常痛快,稱「只要相愛,我不在乎你的眼睛」。

憑這份感動,他們走進了婚姻。

如今,朋友很難從老公身上找到當初的感覺,也感受不到他的愛。

老公經常出差大半年才回家一次,還有幾次在他手機中發現了和幾個女人的曖昧信息。

即便如此,朋友還是沒法開口提分手,就因為當初老公那句話,那份已很遙遠的感動。

如果分手,就背叛了那份「恩情」,為報答老公的「知遇之恩」,苦苦掙扎在沒了愛的婚姻里。

無獨有偶,我和另一朋友聊天,他也在如此掙扎中:

「我們家族三代婚姻都不幸福,但從沒有過離婚史,我爸覺得這是家族的驕傲,所以儘管痛苦,我也從沒想過真的離婚,想到離婚會給父母抹黑,給家族帶來恥辱,我就忍了」。

很多婚姻的維繫,除了兩個人的內疚,還來自對家族和父母的內疚。

這些影響如此深遠,一代一代融進了文化中,我們雖然離開封建社會很久,但在內心某處,卻被「內疚」牢牢束縛在封建之中。

03

如今離婚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可離婚卻不能體面分手,依然會用內疚控制著彼此。

前段時間,消失多年的一代歌星孟庭葦上了熱搜,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

因不堪前夫張志鵬的持續暴力而離婚的孟庭葦,並沒過上平靜的日子,離婚多年一直被前夫騷擾,頻繁借錢不還還恐嚇威脅。

張志鵬之所以頻頻借錢得手,是利用了兒子作為借錢的籌碼,迫於對兒子的內疚,孟庭葦一再突破底線。

讓孟庭葦內疚,成了張志鵬借錢卑鄙的手段。

在中國有很多離異的家庭,孩子並不知情,甚至多年保持著「離婚不離家」的荒誕現象。

表面上看起來是為了孩子好,怕孩子承受不起父母的分離,實際上背後是為了緩解自己的內疚感,結果讓三個人陷入更加痛苦的境地。

最近在看一本書《越簡單,越美好》,很認同作者對北歐人愛情態度的描述:

「經濟的獨立和對生活品質的追求,決定了兩個本是陌生的男女,因情生愛而組建起來的家庭,絕不會是因為物質、孩子或者雙方老人等這樣的因素而存在。」

還說到:

「對結婚這張紙,傲嬌的瑞典人表示並不十分在意,他們在意的是那個實實在在的人帶來的實實在在的感覺。愛的時候,親密地在一起,不愛的時候,如果沒有財產糾葛,網上下載個表格就能把離婚辦了,孩子和其他因素不會成為兩個人勉強在一起的借口。」

在發達國家,孩子並不會作為父母不離婚的借口,也不會成為緩解自己內疚的工具,而是告知真相。

沒有誰可以剝奪另一個人知道真相的權利。事實證明,這樣的做法孩子都會慢慢接受,而不是被欺騙。

重點不在於離不離,在於你人格是否獨立,脆弱的人格會用內疚進行掌控,維繫內心的虛弱與恐懼。

早在近100年之前,詩人徐志摩便公開了和張幼儀的離婚,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例離婚。

徐志摩認為他們不應該繼續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婚姻生活。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

徐志摩在追求著一種心中的真愛,或許這和林徽因、陸小曼無關,因為最終他們也沒在一起,這只是徐志摩對內心真愛的勇敢追求。

而如今,像曼婷這樣被束縛在無性、無情婚姻里的人不在少數。

其實離婚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勇於面對自己,敢於直視在你和伴侶之間已經沒有了感情,而不是活在虛幻的想像中。

很欣賞影片《非誠勿擾》裡面的離婚典禮:

葛優扮演的秦奮宣布:今天見證我們共同的好朋友---芒果和香山結束他們維持5年的婚姻,從夫妻變回熟人。

芒果,你誠實地回答我,從今往後,不論香山多麼富有、多麼健康、多麼愛你,你都不願意和他在一起嗎?

芒果:不願意。

香山,你誠實地回答我,從今往後,不論芒果多麼漂亮、多麼動人、多麼愛你,你都不願意和她在一起嗎?

香山:不願意。

下面請二位互相交回戒指。

雖然這只是電影的一個情節,也有些理想化,但我們依然能夠感受到分開和在一起同樣的重要,同樣的神聖。

完全沒必要苦大仇深,更沒必要用內疚捆綁彼此。

04

當內疚成了維繫婚姻的籌碼,愛情就已變質。

強迫愛一個不愛的人,壓抑就一定通過其它方式呈現。

比如發生婚姻以外的情感。

其實,真愛和婚內、婚外無關,之所以有婚外情、出軌、小三這樣的說法,是利用了人們的同情心,是在用道德引發愧疚。

生活中,最常見的莫過於把內疚投射給孩子。

「若不是因為你,我早和那個混蛋離婚了」,類似這樣的話可能並不陌生。

當離婚受到良心譴責、引發巨大內疚時,「為了孩子」就成了最好用的工具,為內疚找到了合理的出口。

而這會引發孩子更大的內疚。

我曾有一個來訪小方就是這樣被催眠長大的:

小方媽媽家境很好,本該找個體面的人結婚,可一場大病讓她陷入了抑鬱,正在那時候認識了小方的父親。

雖然小方父親是個農民,家庭也很貧窮,卻無微不至地照料過小方媽媽,就這樣他們走進了婚姻。

婚後問題出現了,小方媽媽有思想又獨立,也有能力,在媽媽眼中爸爸則是個膽小怕事的人,唯唯諾諾,害怕衝突。

從此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吵,每次吵架爸爸總蹲在角落默默抽煙,媽媽更加憤怒,說自己瞎了眼,爸爸根本就不算是個男人。

「要不是當初他照顧我,我才不和這麼窩囊的男人結婚呢」,媽媽無數次對小方這樣抱怨過。

很多時候,小方真的希望他們能離婚。

後來小方也明白,媽媽之所以不離是因為爸爸救過她,離了別人會說閑話,這會讓媽媽內疚。

從此,媽媽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小方身上,什麼事都要管她,非常嚴格,稱女孩子要指望自己,男人都是軟弱的,根本靠不住。

每次小方成績不好或不聽話,媽媽就會大哭,有幾次揚言不活了,活著沒意思、沒盼頭。

如今,小方也面臨著離婚,孩子才一歲,她老公也是個軟弱的人,當年媽媽的遭遇再次出現在了自己身上。

「我哪錯了,憑什麼他們的感情要我來承擔?若早一點意識到這個就好了」,小方這樣說。

現實中,小方父母這樣的並不罕見。

他們把婚姻不滿轉嫁給孩子,讓孩子來報答。

他們通過讓孩子內疚控制孩子,控制自己的婚姻。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可悲的結果。

05

事實上,面對婚姻並不是簡單的離或者不離,而是要正視你們的情感真相。

的確,大多婚姻都慢慢變成了親情,沒了浪漫與激情,過著平淡的日子。

這並不代表婚姻的失敗,反而是另一種的在一起。

真正的失敗是通過各種努力依然毫無進展,婚姻變成了折磨,就像掙脫不掉的牢籠,彼此毫無樂趣,沒有交集,或充滿了暴力與羞辱。

卻因為內疚在苦苦支撐。

就像曼婷和小方父母的婚姻那樣。

張愛玲曾說過:

說好永遠的,不知怎麼就散了。最後自己想來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當初是什麼原因讓彼此分開的。

然後,你忽然醒悟,感情原來是這麼脆弱的。經得起風雨,卻經不起平凡......

有些愛的喪失沒有理由,也不必找個借口把道理說通。但凡你能夠說服自己的,都不是什麼大事,還在可控範圍內。

記住:千萬別為內疚去維繫情感與婚姻,那是對伴侶的蔑視,也是對真實自我的不忠。

每個人都幻想一帆風順的感情,但感情總有各種溝溝坎坎。曾經被他溫柔呵護,捧在手心,寵成公主;如今他卻狠心離去,獨留你一人寂寞哀傷。如果你對挽回心愛的他一籌莫展,又不甘心錯過真愛,或者有任何情感或婚姻困惑。


百依百順的無限包容,

做了個理所應當的暖男(tiangou),

想把自己能給的、她想要的都給她,想娶她,照顧她想把餘生分一半給她,

後來發現,完全是自己自作多情一廂情願罷了。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以前可能還有自尊的時候,帶著愧疚什麼都變得卑微了。但你還會自我激勵,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無論做的再多也彌補不了對她的傷害。


會想念他的好,覺得自己應該好好珍惜吧,但實際上不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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