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工作中接觸過喜馬拉雅的法務,團隊,可以來說說這個問題。
喜馬的法務在2017,2018年面臨一系列的侵權起訴,導致大量的專輯下架。
用戶:我收藏的專輯,怎麼隔一天就不見了呢?
主播:我辛辛苦苦,勞心勞力錄製三個月的專輯,你喜馬為啥給我下架!版權方,鬼都不知道是誰!!
喜馬法務:老子天天打官司,上法庭,已經很累了。誰不滿意,誰自己打官司去。誰創作的內容,就找誰。鬼創作的,找鬼授權,謝謝。
對喜馬來說,起量,佔據語音平台no1之後,就要讓自己的生意合法化。版權糾紛是喜馬曾經的軟肋。應付版權官司是一腦門官司了。寧可不要這些惹官司的流量,寧可得罪一些主播,也要自身合法化。說得直白點,類似淘寶打假貨。
看到有答主吐槽,喜馬一言不合就下架。鬼都不知道授權方是誰。其實,喜馬要的是一紙版權清晰的授權合同。你能拿出原創者證明自己擁有語音書版權,而且同意授權給你的合同,(具體包括是否干音,可不可以加音效等細節)就行了。
不知道合同長什麼樣,可以問喜馬要模板。
喜馬的目的,是保護自己不會惹官司。如果主播無法拿出授權合同,將來出版權糾紛,依然是喜馬法務的麻煩。
說喜馬海選主播,主播自薦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有聲小說的版權問題,涉及《著作權法》,是看誰擁有有聲書的版權。喜馬能海選主播的,是得到版權方授權,拿到語音書版權之後,才有的行為。
很多有聲書,喜馬是必須得到版權方授權,喜馬本身是不擁有版權的,除非是像陳果的幸福課一樣,由喜馬團隊挖掘,一手打造出來的產品,他們才能擁有獨立的全渠道版權(包括紙書出版,電子書,影視,舞台劇,海外等)。跟自己捧紅的作者(大v)怎麼分成,就看當初簽的合同了。
(P.S. 喜馬的合同,現在不僅僅是在喜馬自己平台上,他們團隊還會到其他平台上推廣。這些收益也是喜馬跟作者按比例分成。)
再說明白點,喜馬拉雅auto擁有 有聲書版權的,只有喜馬拉雅自己開發的產品。
下列情況,版權都不在喜馬這裡:
1 先有紙書的
代表《冰與火之歌》,中文語音書版權在出版社手上(前提,出版社拿到馬丁的授權語音版合同)雖然喜馬上有好幾個冰火的專輯,比如我喜歡的cv鍋包肉,冬陽,但版權原因,最後都下架了。
很喜歡冬陽的《冰火權謀》 傷心。只能到他的淘寶店裡買了。cv鍋包肉也是。。。。。
2 先有電子書的
起點,晉江這些網文網站,跟作者簽約的時候,都會涉及全渠道版權,包括語音書版權,絕大部分都在網站手裡。大神除外。
那麼,主播該怎麼拿下自己心儀語音書的版權?
倒推
a 認識版權方
出版社就去官微,官方公號里留言勾搭。這些號一般都不大,留言有限,多發兩次,肯定能看到
b 認識作者
雖然網文類版權大多在網站,但作者有推薦權。而紙質書,或者作者在其他平台的原創作品,如知乎上的,只要作者有語音書版權,作者同意授權給你,就可以關過,免於下架。
然而,就算認識作者,認識版權方,主播能拿到語音書的關鍵,還是自己的定位,自己的粉絲跟這本有聲書是否符合,粉絲是否垂直。
有時候,就算是喜馬拉雅官方選定的主播,粉絲不買賬,粉絲推薦其他人選,也可能左右喜馬和版權方的最終決定。
比如,這套書,遊戲熱門IP的改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