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跟我家裡人相處不來,我該離婚嗎?
我和老婆結婚兩年了,有一個一歲大的寶寶。與老婆結婚後兩個人一直處於吵吵鬧鬧當中。大家口頭提出離婚已經已經很多次了。我老婆脾氣是比較暴躁,急躁的。大家叫我忍忍好了,我一直都是在聽話當中度過,心裡也有點不痛快。上禮拜,我們計劃買房子。手頭上沒什麼錢,但是老婆算了算,如果我父母按照以前的說法,給我們30萬,我們可以買的。但是那天打電話回家,父母說只能有20萬了。家裡炒股虧了,加上做生意投了點錢進去,因此拿不出那麼多錢了。我老婆和丈母娘就找我爸埋怨。說我爸說話不算數,和其它指責。後面我老婆算了算,給20萬也可以買,找親戚朋友借借就夠了。但是,因為那次的謾罵和指責,我爸覺得心寒。加上我們這個三口之家,本來就吵吵鬧鬧,隔幾天就說離婚。這20萬已經是我爸的養老錢了。他覺得我老婆不懂感恩,找他要錢還不講理。他覺得我們已經不會贍養他的。所以他提出給20萬可以,但是要我們兩個一起打欠條,欠條說明離婚和不贍養老人要償還20萬。但是我老婆死活不肯簽欠條。隔天我們去中介公司商討買房的事。在交定金前,我告訴老婆,要答應寫欠條才交,她急忙的說可以簽,然後交了五萬定金了。過了一天,我叫老婆一起寫欠條,但是她現在死活不肯簽了。她說恨死我爸媽,寧願不要五萬元定金都不簽,覺得人格受到侮辱和質疑。還有她覺得萬一離婚了,她還要背債,她不簽。我說離婚把房子賣了還錢就行,她依舊不肯簽。如果這次定金泡湯,依據我老婆的性格,這輩子都不會跟我爸媽好好相處了。做老公我不合格,做兒子我不合格。我真的沒辦法了。
感覺你們一家人都不知道什麼叫好好相處,難怪家裡總是充斥著吵架和埋怨的聲音,甚至連離婚二字都是家常便飯。
怎麼說呢?夫妻相處之道,雖然是親密關係,但是也有界限,也要設定底線。父母與子女相處,無論有無血緣關係,都要彼此尊重,彼此信任。既不能任由一方一味索取,也不能讓老人無比擔憂。
夫妻二人得好好反思一下關於尊重、信任、體諒、界限、同理心這些事。
描述看下來就覺得你對你媳婦一萬個不滿意。離唄,你不是就想離了嗎。雖然一個巴掌拍不響,但是你家這個巴掌肯定是主要原因。
說來說去就是為了錢。我猜測一下,你們家是不是騙人家女孩,說婚後拿30萬首付買房,人家才跟你結婚的?你們家如果條件達不到,你可以別說大話。許給人家一個滿漢全席的未來,最後扔給人家一個餅,你讓誰能高興的起來?
你家不想拿錢買房為什麼還要搞這麼多事情?反過來怨別人?你父母說話不算話,反悔就反悔吧,還美其名曰怕兒媳婦不贍養老人。真不知道法律規定子女贍養老人的責任現在都推給兒媳婦了嗎?
你們一家子真能算計,我告訴你一個你爸沒教你的道理,你對人不真誠,也別想別人真誠對你們!沒有人是傻子,一輩子都按你寫的劇本走。
完全不贊同前兩位答主的回答。你和你老婆都有手腳,你們倆的婚姻你們倆應該自己經營,買不起房子就不要買,憑啥問父母要錢,她家也沒有把媳婦賣給你父母。女人結婚要生孩子是辛苦,那是要做老公的去補償的,生的娃娃也是你們倆的。
所以我也勸你離婚,但你確實不是好老公,也不是好兒子。只是不想你繼續錯下去而耽誤女方,也不想女方繼續這麼作你父母和你。
我勸你離婚吧。。你搞不定你爸媽,也搞不定你老婆。作為一個丈夫不合格,一個兒子也不合格。要什麼媳婦,人家生孩子,坐月子,帶孩子,你做了什麼!!!
你爸媽也是,一把年紀了,說話不算數,本來有錯在先,落人口實,現在還逼迫人簽不平等條約。
你老婆不懂得感恩,首先你們得做到誠信。自己都做不到誠信,如何要求別人。這不是明擺著把尺子只放在別人身上,自己隨心所欲!
是你老婆不好相處嗎?是你!是你爸包括你根本沒把你老婆當一家人,孩子都有了,才想起來買房而且說好的給孩子那哪怕借,到時你們還就可以了!還要寫欠條,你欠你爸媽的沒錯,你老婆不欠他們的!給他們養老是人情不是義務!趕緊離婚!放過她!
現在的人感覺有點奇怪了。嫁女兒的覺得男方買房理所當然,覺得男方父母給錢也理所當然,孩子們也都這樣覺得。通過題主描述,真實情況無法得知,你們家很難太平。因為你們都有搞事的父母,而你們自己超級不成熟。本來結婚兩個人的事情,男娶女,女嫁男的時候都要對彼此家庭條件,性格都要了解。男方當初承諾給30萬,現在只有20萬,當初沒有要,現在逼著老人家給,人家沒有,丈母娘還敢插一腳,憑什麼?老人家辛苦一輩子,娶個兒媳婦討債的。萬千世界本來變化多,錯過了這個時機,有些事情真的無法得知。男方父母想打欠條,可能方法不對,其實更多希望孩子能和和美美的走下去,但是不管是兒子還是兒媳都沒有替他著想。換作是誰都不願意把20萬砸進這樣一個家,家和往事興呀。題主說到忍讓,其實讓不是忍,讓是包容和引導,忍會帶來不窮進的後患。有些事情不妨攤開來說,娶妻娶賢。我自己有兒子有女兒,以後找親家,首先我都要看父母咋樣,父母好的,孩子不會太差,父母做事做人太差,孩子想好不容易。
我和老婆也是,結婚3年,沒有小孩,一直再給老婆治療。之前做生意從沒有讓她做過貸款,這次因為是做擔保貸款,需要擔保人夫妻共同簽字,借款人夫妻共同簽字,兩個擔保人加上我們夫妻一共6人,5人都簽字了,我老婆不簽字,貸款下不來。她有一個條件,說簽字可以,婚前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從這個事上,我心裡感覺老婆和我並不一心,朋友和朋友的老婆都能簽字做擔保,老婆卻不行,卻要談條件,給岳父母說這事,讓他們勸勸他們女兒,反過來說我讓他們女兒背貸款了,真是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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