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不夠喜歡你該不該分手?

我跟我女朋友表白,她說願意跟我在一起,但是沒有那麼愛我,給我個機會讓她愛上我,相處了一段時間我感覺並不開心,我該不該分手


這個問題是要看你夠不夠喜歡她,如果你真的很喜歡他的話,那就是錯過了不要後悔,一定要死死抓住,不夠喜歡…那就是還有一點嘍,馬上開啟你的神技能打爆她的芳心,讓他足夠喜歡你。如果你也不夠喜歡她那就趁早散夥,誰也不耽誤誰,是吧?大好時間不能用來磨嘰在處理感情的過程中,我說的是處理過程中,不是感情相處…

貌似有點跑題…哎呀,就這樣了,個人觀點,不要抬杠哦,謝謝了


只要你沒有綠的傾向都不用分手,就這麼簡單


」發現並不開心」是「我發現沒有真正愛她」嗎?

愛情這玩意兒還是有點玄乎的,哪裡有那麼多命中注定,一見鍾情,沒那麼多epic love.

經驗一段感情還是要實事求是一點,總要付出一點努力,是吧?

好慚愧一個沒談過戀愛的人居然在這裡「指點迷津」

據我「多年觀測」,愛情也就這樣啦


你喜歡她就繼續下去。尋找你的亮點展現出來 讓她也能慢慢對你有感覺。 有些女生談戀愛也許只是被你所感動給你一個機會


你怎麼知道她不夠喜歡你呢?


這也問!


分了吧 ,別害人家,拖得越久傷害越深


自己心裡有了疑問 也有了答案又何必來問呢?


1、愛情中,兩個人的付出是不可能對等的。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分手的原因都是他(她)不夠愛我。

2、你是不是足夠喜歡她呢?如果兩人都不夠喜歡,那離分手也不遠了。

3、如果有一個人足夠喜歡,別分手,你會知道什麼是:失去了還想再擁有、終於學會了如何去愛。對了,從此以後你還會聽懂所有的情歌好像都是為你的失戀而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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