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歲)和四個男生(15、16歲)打架,我輕微傷,對方一人輕傷,請問如何解決?
01-19
一人故意擋道,我摔東西後對方主動挑釁。我嘗試用拳頭攻擊一人面部後,被四人合力攻擊倒地(腿部被踹受傷),在四人的群毆下,我只能抱頭保護自己,一人抄起木板扇我(導致頭部、右臂受傷)。情急之下被迫掏出隨身攜帶的工具,在混亂中反抗,打傷三人。
我算輕微傷,對方一人輕傷兩人輕微傷。我只先攻擊其中一人,沒有主動攻擊其他三人,被群毆後拚命反抗。請問算正當防衛嗎?
目前希望盡量調解私了,但輕傷一方家長態度強硬蠻橫,聽說已經找了律師。警察說鬧大了他們也會留下案底。
發揮社會輿論就有機會正當防衛,不然還是你吃虧
以大欺小 竟然以少剩多。認錯 初犯教育為主。
根據你的描述來看,存在雙方互毆可能,如果是這樣就不能構成正方防衛。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方不願意私下和解,建議儘快找律師幫你進行溝通,從證據細節處入手正當防衛。
按照最新正當防衛解釋,應該算正當防衛。
我覺得一開始有鬥毆的嫌疑,不夠成正當防衛。但是對方拿起木板準備襲擊你,而且對方又是四人,明顯屬於武器突然升級後對你的人身安全形成了現實的、緊迫的危險,此時你的反擊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只要對「不法行為」即可防衛,而不需要對方必須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從結果看對方也是輕傷和輕微傷沒有超過必要限度,全案整體分析應該構成正當防衛。
誰先動的手,原因又是什麼
如果警察介入,當然公事公辦,如果你們雙方都沒有報警,讓家裡出面吧,自己解決只會越搞越亂,出更大的問題就不是父母能解決的了!
約出來再揍他們一頓,打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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