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作家能夠十分清楚地描述很久以前自己的心理活動或者說想法?
我自己覺得哈,當我寫到自己很久以前的心思或者感受,我肯定是記得當初內心的某種狀態的,在用此刻的語言能力進行總結和表述。而不是逐字逐句都是當年的記憶。
1,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掌握了一般的世事人情,再通過仔細觀察表情與外貌表現與周圍人反應,並且學習了適當的文字表達技巧之後,則比較日常的心理活動即可自由表達。
2,比較強烈特殊的心理活動,一方面是要求作者有較好的記憶能力或者較好的記錄習慣,這樣到幾十年後仍能拿來應用,另一方面則是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對這些心理活動進行回憶理解,逐步加深理解,當最後達到透徹的理解之後,則類似的心理活動不需要記錄也能直接加以表達。
3,通過日積月累的學習,閱讀並揣摩與某種心理活動相關的材料和作品,則可以準確表達特殊情境下的心理活動,如果加上自己的想像和創造,還可以創造出前所未有的情境下的心理活動,這種心理活動也許從未存在過,並且可能也永遠不會發生,但通過作者長期積累的知識材料和對特定情境的理解,仍然能夠創造出栩栩如生並且不會令人感到突兀的心理活動描寫。
1.是因為他們可以將別人發生的事情帶入到自己的身上,通過同情、同理心深刻把握他人的心理狀態,來重溫自己當時的經歷。
2.人的記憶是會被自己修改的,同樣的記憶本能和記憶也許會感覺不同,比如說對於兒童某時候的事情你的本能會覺得反感,厭惡,但記憶也許顯示沒那麼糟,記憶與本能不對等。他們強大的同理心也許修改了自己的記憶。
3.也許他們會時常回想自己的經歷,有些經歷雖然記憶不清,但寫下來會覺得有如神助。
總而言之,強大的同理心與想像力便是主要原因。
一家之言,懇請見諒。
我從文學理論的角度淺談一下。
一個人會有遺忘,即便是記得住,也只是一部分或者僅僅是異變了的一個事件、一個人物、一個場景。
文學不是對生活的照搬照抄,也就是說,藝術真實不是生活真實的自然主義模本,而是飽含了作者的能動反映,尤其是情感。因此,我們可以說,作家所謂的清晰地描繪作品,實際上也是藝術生髮的過程,它是假定的,即便是寫實性的文學文本,它的藝術情景也是假定的,但它脫離不了一個真字,即真事理真情感。
我們所看到的文學形象,是真實性和假定性的統一。一方面,文學作品中的事件和形象具有假定性,因為它不是生活,有的甚至與生活本身也不一致,比如《等待戈多》。另一方面,事件和人物又來源於真實,有的甚至比生活更加真實,比如《葯》。因此,作家在描繪形象,抒發情感的過程,必然會是飽含著現今的一種思想感情。
從文學接受的角度看,我們讀者也並不能真實地還原文學作品,因為讀者的閱讀就是對作品再創造的過程。我們看到的文學作品,只是文學符號的系列組合,只有經過我們的想像和聯想,才能成為審美對象,即第二文本存在。所以說,我們認為作家能真實的描寫,甚至一些細節都記得清楚。只是我們的主觀設想而已。正如艾略特所說,作家的創作是為自己的思想找到客觀對應物。那麼。對於不了解作者的讀者來說,需要經過想像去猜測,去還原作品。
另外,我覺得,我們閱讀作品的時候,不需要太過關注作家的體驗,而是去關注作品和讀者之間的一種關係,這就是「填空」「對話」「興味」。
很多深刻記憶,難忘瞬間的情緒很多年都忘不了才是正常的吧?我覺得過了一段時間就忘了的人才是非正常的!
因為這是一個無意識意識化用象徵符號文字建構的過程,寫作出來的成品是個產物後的實物。
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