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不能生育了,我想要小孩,該繼續下去嗎?

因為我們要還賬30萬,女友結過婚,有過小孩,不上生育了,為我打掉一個孩子,但是她很強勢,什麼都要聽她的,以後買車寫她名下,房子寫她一個人,以後不上班,叫我養著她,這三十萬她的15萬,我的十五萬。我做生意虧的,她的是小孩撫養費,十五萬,因為我們都是情侶關係,所以她一直叫我去借錢,還款。自己很壓抑,倆個人總是有很多問題


建議分手。

如果你看中血脈,年齡越大越看重。

打掉孩子的原因不知道在誰,如果在你,建議賠償。

不過那麼多外債能不能找到老婆,能不能生的起孩子是個問題。


怎麼不能生育,沒子宮了么,還是之前打胎多次導致不育,如果是後者並且是你造成的,你想撒手不管?況且還有人工代孕。你有這個猶豫就說明你女朋友在你心目中不是頂重要,自己想清楚。就算你以後找個能生育的,以後的生活不一定比跟你女朋友在一起幸福


就單論標題,這個是得靠你們情侶自己磨合。這東西,知友幫不了你,頂多給你點建議。

你想要小孩,女方沒有生育能力。這時候你自己得掂量,究竟是女方這個人重要,還是孩子重要?這個你要想明白。

不過說真的,我不建議你們繼續下去。生育方面,她沒能如你的願。如果以後矛盾爆發,你看著你的同齡人都有了孩子孫子,天天分享和孩子的生活,你受得住么?你會不會埋怨你的妻子?這是未來生活的不確定因素。

而且單看題目沒啥,但看了問題描述,又覺得你們之間其實已經有很多問題,生育不過是個導火索。問題描述不夠清晰,我來粗粗分析一下。

先給結論,我覺得你在這個婚姻中虧得比較多。你女友幫你還債15萬,但她同時要車要房還得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這些資產中她一點投入也沒有,那她是想空手套車房?你累死累活做生意,好處他還全拿了?我從頭到尾,只看到他出了15萬。更不用說他還沒工作。

也就是說,你的付出=車+房+承擔未來一切生活開支,她付出=15萬

完全不對等嘛。


來問這個問題,就說明想分手,那就乾脆點,不要拖泥帶水 。

你肯定也考慮過領養,但更想要親生的,那還是長痛不如短痛,放過彼此


初看標題,本想說可以領養,血緣不重要重要的是感情培養(如果血緣重要所謂「另一半」算什麼),就當作發生了新生兒室里不小心領錯小孩照樣養大的事件(你對被領養的孩子的出生也不負有責任,因此對ta好才更值得ta感恩),也不用出於自己的意志而強制一個生命出生、讓其不得不面對持續一生的不可控風險(強加風險給別人,是虧欠別人的行為,儘管這裡的別人指的是孩子)

但看了描述,還是你自己看著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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