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 物業有沒有責任?求解
01-07
電瓶客廳內充電 起火燒毀新房 ——鳳凰房產北京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劉孝斌 曲嚴)在入住不到一個月的新房子給電動車電瓶充電,卻導致起火燒了整套房子。昨日上午,業主黃先生心痛不已。
失火的房子,位於洪山區魯磨路東湖明珠小區某單元8樓。昨日上午,楚天都市報記者在現場看到,這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屋,客廳焦黑一片,地上、牆上、天花板上都有火燒煙熏的痕迹。卧室、廚房、衛生間都有過火痕迹,卧室被褥都是黑的。
黃先生介紹,這套房子今年5月才裝修,8月底入住。前日下午5時許,他將電動車的電瓶放在客廳的凳子上充電,自己在卧室休息。突然,客廳里傳來「撲哧」一聲響,他出來一看,電瓶上部已起火。黃先生趕緊去衛生間接水滅火,但沒有效果,就立即通知物業並報警。當晚6時許,明火被物業人員和消防人員撲滅。
黃先生告訴記者,此次火災造成的損失在20萬元以上。電瓶是在網上購買的,他準備找商家索賠。
責任方在業主
就題中的描述,物業並無失職並且才參與了救火,和物業無關
另外如果火災波及其他樓層,其他樓層是可以要求該業主進行賠償的謝邀。
從新聞里讀不出物業失職的內容。物業不知道哪家業主在充電瓶。沒有責任。
物業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物業公司承擔責任來源於物業管理條例及物業合同,從敘述來看暫時看不來物業公司有違約或侵權的地方。
從文字描述上看沒有,火災有可能是因為電瓶問題或者是使用者未按照規定操作造成。暫時沒有發現能跟物業刮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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