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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已經提出離職,同事說三天後離開是沒有責任心,沒有職業道德?要等領導招到人辦完交接以後再離開嗎?

試用期離職


按規定來,隨時可以走,招不招人有沒有人幹活是領導考慮的事,與你無關

用道德和責任綁架的是大騙子


不需要,試用期隨時可以離職,提前一天通知即可


你現在是試用期,不存在招到人進行交接吧,你現在還是在學習,這樣的工作交接給誰?所以,你的同事說的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試用期可以提出辭職後,直接走人,學徒工不會創造效益,更不是產生多大的影響,所以,你可以直接離開,尋找你的下一個方向。

但是,你也是出於禮貌,才沒有直接走人,這也展現了你的大度和寬厚,作為試用期的員工,能夠做到這樣的樣子,已經很不錯了,所以,最後的選擇在你,可以直接走,也可以選擇交接。

謝謝!


拒絕道德挷架。

首先看勞動合同和各種管理規定。按契約行事。

其次和領導協商。移交清楚,不留後患,好合好散。


三天離職是法定的,離職完全不用顧及什麼

當然也要考慮實際情況

如果有手續需要單位辦理的,又可以能單位扣你工資。當然單位是違法的。

但是仲裁成本比較大,所以建議還是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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