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工簽在加拿大當地找到僱主並且工作一年之後,申請LMIA是不是非常容易了?
不是,完全不是。
lmia和其他工簽不同,其本身不是單純的移民申請。你想拿到lmia,你得找個老闆首先願意大費周折的跟esdc證明他在這個崗位上沒法找到本地或者pr的人來上班。體現方式是至少用3-5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一個月以上,沒有任何符合資格的人之後才能找你。
同時要詳細記錄所有應聘者的情況以及他們不合格的原因,然後再解釋為什麼你可以成為最強的候選人。
那麼在這一系列解釋都合理的情況下,並且公司的運營和財務狀況都可以證明其有能力承擔你的工資,且體現僱傭你的合理性後lmia才會被批准。
所以單純是有一些工作經歷和有過配偶工簽,並不一定真的可以提高你獲得lmia的概率。
不會,LMIA本身就是一個特殊的工簽,如果題主找到一個願意配合的僱主那麼肯定是再好不過的了,這樣申請也會容易很多。這裡也可以和大家說一下,憑藉自己的力量找到願意配合的僱主很不容易,真的非常難。所以基本LMIA都要靠移民公司幫忙的。
謝邀,簡單易懂版。
緊缺崗位曼省工作半年之後申請省提名(3個月獲批),然後申請聯邦提名(6-15個月獲批),一人遞交全家移民。跟LMIA毫無任何關係,完全兩個東西,你不需要考慮lmia,因為你已經獲取了開放式的工簽(比lmia封閉式工簽好)
進階版
要注意幾點:
1,配偶工簽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在你的配偶持有合法學習或工作簽證並且全職在讀或在職狀態。
2,如果是c類工作(非緊缺崗位)的話,要工作一年遞交省提名,但是我建議尋找一份noc 0ab類工作,這樣工作6個月即可遞交,縮短了移民周期(也就是減少了移民政策變動的風險)。
3,每個省份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我建議你去曼省,因為曼省是移民大省,政策寬鬆,我上面所提到的也是針對曼省的政策,所謂傳說中的「省提名」這個政策就出自於曼省。
4,曼省目前沒有雅思的要求,但是在2017年的11月公布了新的政策變動,語言要求clb5,雖然是公布了幾年了,但目前到今天還未實施。
5,你與配偶不能是異地的關係,假如說你想在曼省做主申請人(工簽持有人為主申請人),那麼你的配偶也得在曼省上學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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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 是加拿大勞動力市場影響力評估,LMIA是它的縮寫。
在它之前 叫做 Labour Market Opinion( LMO )。
首先你得了解在大多數情況下一個加拿大僱主需要僱傭一個外國員工是第一步就是獲得政府頒發的認證許可,這就是LMIA許可。
為了能夠獲得LMIA對於加拿大勞動力市場產生正面的影響,政府在審核的過程中他們除了考慮到僱主以及職業因素外,還需要明確這個LMIA證書在沒有合適的加拿大僱員的情況下才會被發放。並且僱主所僱傭的員工可以達到聯邦和省府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LMIA的審理因為其類別也會有所不同。其主要分為「高工資」與「低工資」兩個類別。如果海外僱員被發放的工資低於該地區平均收入中位數則被認為是「低工資」,反之就是「高工資」類別。
並且僱主幫助海外僱員獲得LMIA之前,需要提供充足的證明以及告知政府,加拿大當地並沒有合適的僱員適應其公司的工作,並且僱主所作的證明需要是「積極的」。並且當海外僱員登陸加拿大工作後,政府會對公司以及僱員進行調查。
簡單來說就是,
1.工作類別是否屬於緊缺
2.工資是否符合lmia標準
3.需要僱主積極的配合你來申請lmia,僱主不配合基本lmia就沒戲了
4.通過以上評估後,才可以獲得lmia
LMIA詳細諮詢可私聊我
瀉藥。申請LMIA 更重要是要看僱主是否配合,因為是僱主申請。如果僱主全力配合,題主的工作經驗和工作種類匹配度高。最終的勞工批文成功率會高。
不過如果題主有願意配合的僱主,建議他申請unnamed LMIA. 獲批之後,再加上你的profile,會容易很多。
辦理LMIA是需要僱主配合。如果僱主願意繼續僱傭並全力配合,且該job offer與你既往工作職責和title衝突不大的話,LMIA難度不大。不過題外話,配偶工簽是開放式工簽,題主是想通過LMIA加分走EE?還是說配偶工簽要到期了。
問題的前半部分,陳述方面有問題,估計是配偶工簽的持有者在當地工作一年以後。問申請LMIA是否容易?這個問題問的也有問題,申請LMIA是僱主的事情,能否通過,與配偶工簽持有者基本上沒有太大關係。申請者關心的應該是LMIA獲批後,是否能夠獲得工簽,是否LMIA 上的職位與自己的教育和工作經歷相匹配。
LMIA的審批是由加拿大勞工部ESDC負責的,審批基於以下三點:是否有必要僱傭外國人?僱主是否有能力支付額外的僱人費用?僱主是否有合理安排,將此職位轉移到加拿大人上面?符合把名字放在LMIA上的申請人非常多,ESDC關注的是僱主方面的情況,移民部和簽證官關注的是申請人方面的情況。
LMIA 獲批後,可能有兩種用途:用它來申請工簽;用它來給聯邦技術移民的CRS加分。
你有開放工簽,申請LMIA是為了什麼
如果僱主配合,可以直接遞交移民申請了
配偶都有開放式工簽在上班的話,為什麼還要僱主再為你申請LMIA呢?那是勞工部為了僱主聘用海外員工的批文。是為了聯邦ee加分嗎?適用性加分工作經驗一樣啊。
另外LMIA的申請需要僱主提交企業很多相關信息和資料,例如t2,t4之類的。不是所有僱主都願意的。和僱主商量看看吧。
並不是。
首先LMIA存在的意義是,確保申請人不會對加拿大勞動市場造成負面衝擊,包括但不限於搶佔一個本來應該屬於加拿大公民或PR的工作職位。
因此,申請LMIA,主要的審核點不在於申請人是不是曾經有加拿大工作經驗(雖然「申請人是否能夠勝任該項工作」確實是重要審核點),而在於申請人的職位,技能是否在僱主可得能力範圍內,找不到一個加拿大公民或PR完成,而必須僱用一個外國人完成。而進入加拿大勞動力市場的這個外國人,帶來的衝擊和影響,又是負面的,還是正面的(或者中立的)?
如果題主拿LMIA工簽旨在移民,那麼在已經有配偶工簽的情況下,為什麼不選擇一個僅用配偶工簽就能移民的省份?
當然這其中大概涉及舉家搬遷到其他省份的問題,但是如果移民是目前首要目標的話,那麼不妨衡量下輕重緩急:
配偶工簽可以完成移民的省份:
得到:輕而易舉完成移民;失去:目前所在省份已經穩定的生活
配偶工簽無法完成移民的省份:
得到:暫時不用考慮搬遷帶來的各種不便;失去:便利移民的條件
題主自己最了解自己的訴求、接受度和限制。在不能兩全其美的情況下,各方面衡量,首當其衝保證主要訴求,降低或放棄次要訴求,方位上策。
LMIA是僱主申請的,跟你沒什麼關係。1年當地工作可以給你加分,但是如果僱主不給你申請,也沒用呀
不一定,case by case
是想ee加分,就不是不知道配偶工簽好不好找工作,找到之後好不好申請l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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