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朝的俸祿低,卻還是有這麼多人想做官?


很簡單,因為依靠種種利用法律漏洞或直接不合法的途徑,明朝官員的實際「收入」並不低,成倍於法定官俸,這種積習成久的官場惡疾浸入明朝政治的肌髓百年,最終成為明朝統治機器機能崩潰的一大原因。

從法律規定來講,太祖給明朝官吏規定的俸祿的確堪稱可憐,具體的數值很好找,我就不在此羅列以防冗長,清修《明史》就直接定調:「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1]其實與當時的物價對比來說,洪武后期所最終確定的官俸並不算低,明中期人王瓊有言:「國初定製,百官俸給……足勾養廉用度」[2]。但問題在於,洪武年間制定的俸祿待遇被明朝定為「永制」,而明朝自成、弘之後,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已經是今非昔比。

更為可憐的是,明朝官俸自永樂開始分為本色、折色二部分,什麼意思呢?在國初,俸祿都是按米糧實物支給的,但問題在於靖難之役把國庫打光了,成祖登基以後對糧儲很發愁,於是朝廷下令:「天下倉糧,宜撙節以備國用。各處都司官俸,舊全支米者,宜米鈔中半……」[3],從此,明朝官員的俸祿就分為本色與折色。本色就是照舊按米糧實物發放的俸祿,後來亦有用布匹等物充當的;折色,則是將俸祿的一部分折成白銀與寶鈔,而明初用白銀支付很少。一般來說,本色還能照常、照實發放,但問題就出在折色上。

折色多少,是在建文四年末按照《俸糧支米鈔格》[4]嚴格規定的,後世雖有變動,但幅度不大。要知道,明朝糧食價格上漲的速率並不低,正嘉以後,米價是在持續上漲的,同樣的錢到了哪怕到了成化朝,充其量也就只能買額定大米一小部分。更要命的是,大明寶鈔的發行極其失敗,不久就是廢紙一堆,發給官員的寶鈔什麼也買不到。到了景泰時,沒有辦法,只能把理應折成寶鈔的折色俸再折成白銀髮放。到嘉靖朝開始,索性除月米以外,一切概折白銀髮放。中間來回折騰幾次,官員手中實際能拿到的俸祿還不抵規定的那點可憐的數值。

即使在吏治澄清的明初,明朝人已經在抱怨俸祿之低。自此,明朝人對本朝俸祿可憐的抱怨不絕如縷,如萬曆朝的于慎行閣老竟然仰天長嘆大明王朝的官俸連北漢小朝廷都不如:「至北漢劉崇以太原一道正位建國,宰相月律止百緡,節度使止三十緡,較之唐末已為太減矣。乃今一統之盛,宰相月俸猶不能半此,則近代之俸可謂至薄矣。[5]

俸祿太低,但是官員要養家糊口,要上下交際,要維持排場——特別是晚明,整個社會沉醉在消費主義的浮華之中,怎麼辦呢?明朝官員們充分發揮集體智慧,開發出層出不窮的斂財手段。現代學者把明朝官員的法外收入概括為五個主要途徑:乞請與賞賜、占田收租、 逃避賦稅、貪污受賄、以權經商。[6]其實,賞賜只是九牛一毛,以權經商也不普遍,而貪污受賄終究是嚴重違法行為,時刻有可能因此鋃鐺入獄甚至丟掉腦袋。最重要的,還是以避稅為支撐點的廣為占田,和常例錢兩大途徑。憑藉這兩大途徑,明朝官僚的實際收入極其可觀。

明代官僚有免稅特權,故而中進士任官之後,就會有大量人來投獻土地,而明代官僚們也都是兼并土地的老手,因此獲得的地租收入,足夠大多數官僚衣食無憂。這固然也是損國利己之為,但我今天主要講的是不為人所熟悉的常例。

如果說貪腐是徹徹底底的黑色收入,「常例錢」就是名副其實的灰色收入。常例也是搜刮民脂民膏,也是不合法的收入,但卻是大明王朝從上到下都心知肚明,人人都拿錢的收入。常例雖不合法,但久經實踐,已經形成國家機器運轉中的潛規則,拿這份錢,人人心安理得,也不會冒有掉烏紗帽的風險。誰若拒絕常例,譬如海瑞,反倒要被看作是不遵守遊戲規則的表現。到了清朝,一脈相承的陋規之風更是愈演愈烈,無法收拾。

明朝的常例自州縣到閣部,無所不浸染其惡,但它的深根長在帝國統治機器的最下層——胥吏。明朝政府的基本運轉掌握在胥吏手中,特別是與百姓最為息息相關的刑名錢穀,往往操持在胥吏手中。這些胥吏沒有上升的希望,自然汲汲於倚仗手中權力肆意尋租,百姓稍有不從,可能面臨家破人亡的後果。故而被搜刮的民脂民膏,實際上第一層先進了胥吏的腰包里,不少書手衙役賺的盆滿缽滿。

胥吏雖然能對一般人民作威作福,但在頂頭上司——州縣官面前卻像一隻螞蟻一樣。留下自己的那份,更大頭的要獻給知州知縣老爺。在淳安知縣任上拒不受常例的海瑞,卻詳盡地記載了淳安縣的老爺們應收的常例清單:

夏絹銀一百六十兩。太府如數,受否在人。

秋糧長銀二十兩。

折色糧銀四兩。

農桑絹銀十兩。

鹽糧長銀十兩。

夏樣絹八匹。太府如數 ,受否在人 。

農桑樣絹四匹。太府如數 , 受否在人。

清軍匠每里銀一兩。

審里甲丁田每里銀一兩。

直日里長初換天字下程一副外 ,白米一石或五斗,八十里皆然。

審均徭每里銀一兩。

經過鹽每一百引銀一錢 ,每年約有五萬引。太府如數,受否在人。

住賣鹽每一百引銀一兩 ,每年約有七千餘引。

樣漆一百觔 ,太府如數,受否在人。

柴薪馬丁家火,每一兩收銀二兩 。

起送農民罰紙二刀,納銀五錢。本府罰紙二刀,納銀八錢。吏撥缺罰紙四刀,納銀一兩

六錢。受否在人。

收各項錢糧每一百兩取五兩。

造黃冊每里銀二兩。

催甲每里銀一兩。

俸米每石折銀一兩。

出外直日里長供應並店錢人情紗緞。[7]

區區一個正七品知縣,一年的常例收入居然可以達到2700餘兩銀子,幾乎十倍於正一品的年俸。[8]各州縣常例的種類和數量雖有不同,掊克的比例卻是一樣的驚人。淳安尚是山區小縣,如若到了富庶之地,縣太爺的常例更為恐怖。如松江府的華亭縣,知縣一年僅直接索要的常例就有兩千餘兩,縣太爺們「有需索常例、火耗,交際饋儀,與一府各衙門吏書、皂快,指為奇貨,動輒干求,有不如意即怒目嗔詈」,等於是直接向胥吏勒索常例。[9]這正是變本加厲地逼迫胥吏敲骨吸髓,把老百姓逼到絕路而已。

州縣索胥吏,府道索州縣,督撫、二司索府道,層層加碼。地方官升職與否,全看上司臉色,故而這筆常例數額巨大。但地方官在一級級樂此不彼地收黑錢的時候,很大一部分還要流向京官們。

明代地方官有各種層出不窮的斂財手段,故而個個賺的盆滿缽滿。京官地位雖高,但油水不多,就不免過的清貧。故而對於地方官的孝敬,就格外看重,甚至明目張胆地向地方官索取常例。如若地方官在京中有奧援,則升職會順利很多,因為這點,每遇入京,地方官必然「盛輦金帛以奉京官」[10]。不光是那些完全倚仗外邊孝敬,否則就只能喝西北風的中下級京官,即使是部院堂官,也做不到愛惜羽毛。嘉靖年間,以清廉著稱的張璁閣老直言不諱道:

「頃來部院諸臣,有志者難行,無志者令聽,是部院為內閣之府庫矣。今之監司,苞苴公行,稱為常例,簠簋不飭,恬然成風,是監司又為部院之府庫矣!」[11]

即使是擔負清肅監察之任的科道官,拿起常例來,也毫不手軟。崇禎元年,戶科給事中韓一良上疏,以親身經歷說明彼時從地方到中央,整套常例規則之繁複:

今之世局,何處非用錢之地!今之世人,何官非愛錢之人!臣起家縣令,今居言路,如以官言之,則縣官為行賄之首,而給事為納賄之魁。州縣之俸薪幾何?而上司票取,撫按薦謝,考滿朝覲,有費至一千、二千、三千、四千者,夫此銀非從天降、非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至於科道,尤為膻藪,據臣兩月內,辭饋金五百餘。以臣絕無交際之人而有此,余可知矣。[12]

此時韓一良自五月起補給事中不過月余,又非掌科及左右給事中,常例錢已經明晃晃地送到家門。而外出巡視的各處巡按御史,更是可以肆無忌憚地索取常例,地方官也只敢唯唯而已。崇禎十年巡按山西的張孫振,「受道府州縣小送熟程,在孝義、陽曲、三關為甚,各官每以購辦稱苦,誰不知之」,又在平陽府各縣借徵收賬款之機,索取之後,「令送南京原籍」,以令其時山西官場從上到下、包括巡撫吳甡在內都無法忍受。[13]

大明官場從上到下,都以常例錢如呼吸一般自然。其實明朝皇帝對於常例的存在也心知肚明,神宗還曾在聖旨中嚴令官員不得在水利工程中濫收常例。但面對整個官僚系統根深蒂固的習慣,皇帝的幾句嚴旨也不過如過眼雲煙一般蒼白無力。畢竟,歷代明朝皇帝都沒有朱元璋把貪官污吏全部殺光的勇氣——何況這也沒有止住腐敗,如若要制止常例,難道要皇帝從身邊的閣部諸公開始一個個動鍘刀嗎?

官俸制度是明朝頂層制度設計的一個非常失敗的案例,正是由於難以維持正常生活的問題普泛性的存在於整個官僚隊伍之中,而非僅限於個別部門,使得一整套上行下效的系統性腐敗制度——常例,很快就成為明朝官僚機器上無法根除的腫瘤。即使皇帝和個別有識之士認識到這一現象可能造成的巨大危害,也無力從根底掀翻整個官僚系統,更不可能冒著失去整個官僚系統信任的風險去嚴苛行事,這使得對常例的禁止完全成了無人當真的喊口號。如同謝肇淛所說:

「上官蒞任之初,必有一番禁諭,謂之通行。大率胥曹剿襲舊套以欺官,而官假意振刷以欺百姓耳。至於參謁有禁,饋送有禁,關節有禁,私訐有禁,常例有禁,迎送有禁,華靡有禁,左右人役需索有禁,然皆自禁之而自犯之,朝令之而夕更之。」[14]

大家都明白,常例無法廢除。而常例的發展也就愈演愈烈,到了明末無錢不能辦一事的地步。

在這一全面的制度性腐敗的作用下,明朝的官場何談清廉?統治機器怎能不緩慢發展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如此旱澇保收的豐厚收入,又怎麼不可能吸引一批批有志舉子前赴後繼呢?

參考

  1. ^《明史》卷82《食貨六》,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2003頁。
  2. ^王瓊:《雙溪雜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濟南:齊魯書社,1996年,子部第239冊,第570頁。
  3. ^《明太宗實錄》卷12上,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子,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第210頁。
  4. ^《明太宗實錄》卷15,洪武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第270頁。
  5. ^于慎行:《谷山筆麈》卷9《月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106頁。
  6. ^謝蓬勃:《「明官俸最薄」芻議》,《江西師範大學學報》1996年第3期,第73頁。
  7. ^海瑞:《海瑞集》上編《興革條例》,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39頁。
  8. ^夏邦、黃阿明:《明代官場常例錢初探》,《史林》2008年第4期,第129頁。
  9. ^范濂:《雲間據目抄》卷4《賦役》,《叢書集成三編》,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96年,第83冊,第405頁。
  10. ^海瑞:《海瑞集》上編《興革條例》,第39頁。
  11. ^《明世宗實錄》卷81,嘉靖六年十月戊辰,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第1817頁。
  12. ^汪楫:《崇禎長編》卷11,崇禎元年七月丁卯,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第610頁。
  13. ^吳甡:《柴庵疏集》卷15《按臣辯疏涉欺巡方舉動可駭疏》,浙江: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15-316頁。
  14. ^謝肇淛:《五雜組》卷14《事部二》,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第278頁。


不請自來。

很多答主都說到了明代俸祿之低的情況,說明明朝皇帝的刻薄,當然了,學而優則仕是自古以來的傳統觀念,和俸祿沒什麼必然聯繫,皇帝也不可能又讓馬兒跑又讓馬兒不吃草,所以題主的問題其實很容易就回答了。

但關鍵是在於明代官員的俸祿,俸祿真的如各位答主所說的那樣微薄嗎?

首先公務員低薪肯定不是明太祖朱元璋的鍋,明代人自己都不承認自己明初拿的工資低。

王瓊《雙溪雜記》:國初定製,百官俸給,皆支本色米石,如知縣月支米七石,歲支米八十四石,足為養廉用度。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後來明朝官員的俸祿就變低了呢?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定下來的工資標準「永為定製」,大家都知道物價沒有一成不變的,物價漲了工資不漲,那鐵定變相低薪啊。

第二則是朱棣搞出來的坑爹的「折俸制」,聲稱「天下倉糧,宜撙節以備國用」,意思就是要為國家儲備糧食節約,所以把公務員工資分為兩部分,分別為「本色」和「折色」,本色的工資一部分實發祿米,一部分折銀折絹,折色的工資所發祿米全部折鈔,折布。「本色」還好說,「折色」部分的工資等於直接砍了一大半,這也就是明代官員低薪來源。

但是明代官員實際收入真的這麼低嗎?不少答主都提到明代官員貪污腐敗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那麼我就來提提明代官員除了俸祿以外的「合法收入」,提供一點不同參考。

@墨在朱之上 答主提到皂隸銀並說這是明代官員的「灰色收入」,這點我是持有異議的,我認為皂隸銀應當是明代官員的「合法收入」。

灰色收入應當是來路不明,隱秘的,不為人所知的收入,但皂隸銀並不是,這是政府合法登記在案的官員收入。皂隸銀政府發放給官員的公開收入,各級官員皂隸銀多少都有明確的規定,由武庫司統一發放,所謂「武庫司專管文武百官柴薪及各衙人役工食」,地方則是布政司,州縣政府發放,不是說中間有什麼官員想私吞一點就成了灰色收入,具體發放過程都有規定。

《明會典》載:萬曆九年題准:各衙門關支柴直,各具領狀一張冊一本,先赴京營科道挂號,後投本部。其領狀,總具銀數。冊內備開某官柴直幾名,該司附卷備查...各官柴直銀兩,每季終造冊關支。未至季終,有升遷事故者,截日支領。其開造不明者,駁回改正。查盤之日,類題參究。

弘治十二年題准:自弘治十四年為始,照近年兵部題准事例。系布政司去處,將布按二司等衙門;系直隸去處,將本府並所屬州縣等衙門大小官員合得皂隸、馬夫共該銀若干兩,著落該屬州縣,斟酌人戶多寡,分派征完。

弘治十七年題准:在外帶銜官員,應得柴薪皂隸,照例於本布政司坐派所屬相應州縣徵收完足,類解本司收貯。每年終作二次差人分送各官住札去處交收,取收領繳照。

弘治十八年令,凡升俸官員,除有軍功並九年考滿加升俸級者,准照今升品級僉給皂隸。其餘乞恩等項升俸者,止照原任官品撥與。

可見這項收入是由朝廷承認發放的,每個官員不同品級所對應應該得到的柴薪銀皂隸銀收入都是有規定的,並不能說成「灰色收入」。

明代中後期,除了柴薪、皂隸折銀以外,各個衙門的「直堂」,「直廳」也逐漸折銀成為了官員合法收入的一部分。

直堂銀與柴薪銀皂隸銀不同,他不並非按照官員個人品級發放,而是按照部門發放,因此如何分配直堂銀就成為了每個部門裡的頭等大事,甚至有官員因為直堂銀的分配同事之間反目成仇的。

《翰林記》載:皂隸之役,出自兵部撥送。宣德間,令隨從皂隸系不願應當者,每名月辦柴薪銀一兩,說者謂出於大學士楊士奇所建....本院直堂十五名....成化初,修撰羅倫獨不受皂隸、柴薪銀,嘗論咎楊東里之失,或謂出自君命,受之無害於義。然或有署印互爭直堂,至成隙者有之。其視倫賢不肖,抑又遠矣。

《明會典》載:今據各衙門實支及武庫司撥給實數,開列於後。其與正統間額數同者,不重載。內閣大學士各直堂十四名...吏部直堂四十八名,戶部直堂四十七名,禮部直堂四十八名....都察院直堂四十五名...太常寺直堂十八名.....凡升俸官。

從直堂人數之多寡就可以看出各個部門所得的「直堂銀」數量也是不同的,這也說明了直堂銀和皂隸銀一樣是通過官員等級發放的。同時也可以看到皂隸銀改革很早就開始推行了,至少是宣宗時期開始,官員們就有了柴薪銀皂隸銀這項額外的收入。

官員同樣還有著「優免雜泛差役」的特權,隨著明朝中後期賦役折銀改革的推進,這一項也成了明代官員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嘉靖年間修訂《優免則例》確定了官員優免田額。

因此在明代中後期,官吏合法收入的主要來源早已不是傳統封建政府按規定發放的俸祿,而是皂隸銀柴薪銀工食銀馬夫銀等等通過賦役改革折銀的這些合法的收入來源。可以說,明代俸祿低是一個錯誤的事實和觀念。

當然了,除了這些合法收入來源之外明代官員也不乏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貪污受賄中飽私囊上下其手的事數不勝數。比如其他答主提到的「常例錢」,「年例錢」等等,這也告訴我們,貪污不貪污和工資高低沒什麼絕對聯繫,高薪養出的貪污犯亦是多如牛毛,不過這就是另一個問題了在這裡就不多討論了。

因此綜上所述,明代官員的俸祿事實上並不低。


朱元璋建國之後,有感於元朝官吏對百姓的殘酷統治,為了給老百姓減輕負擔,給官員定的俸祿很低,而且對官員非常殘酷,導致當時一度無人敢出來做官。官不夠用,朱元璋就大批的提拔監生,還發明了坐死罪,徒流刑。朱元璋死後監生體系就名存實亡了。

明朝的俸祿確實很低,而且越到後期越低。

俸祿分本色和折色,本色就是糧食,這在古代是最實際的了,折色就是把糧食折成錢,後來還摺紙鈔。我們都知道大明朝貿易發展很好,白銀大量流入,貨幣一直在貶值,但是折色卻是一直按照當初定製的比例折算,到手的錢價值越來越低。紙鈔就更噁心人了,明朝皇帝濫發紙鈔,到中後期紙鈔的價值極低,有時候只能用來表示皇帝的讚許。

一個縣官,本來俸祿就低,到手的本色只有6成,其餘4成折色給跟不給沒什麼區別,物價又在漲。而且縣官不僅要養活一家老小,還得雇幕僚,也就是常說的師爺。一個縣起碼要兩個,分管錢糧和刑名,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副縣長。江南地區的大縣有的多達十幾個。除此之外底下還有皂吏,相當於現在的事業編。還有臨時工,比如縣官出門那些敲鑼打鼓的,都是義務工,今年輪到你當差,你就得來義務勞動。這些都不帶品,沒有編製,國家不給發工資。

這些人的存在是有必要性的,政府要幹活就得有人。國家又不承擔工資,朱元璋認為這樣可以減輕財政壓力,就等於減輕百姓負擔。但這些人總要生活,政府總要有財政,所以就發明了陋規。

某小吏管著給百姓開路引,相當於建國後村裡給開的介紹信。按規定這小吏給老百姓開就是了,相當於你現在去行政大廳辦業務,流程都給你說的非常詳細。可是你怎麼辦都不行,不是缺這個材料就是缺那個材料,最後你實在沒辦法了,送了一張卡,5分鐘辦完了。這就叫陋規。

有時候你不僅找他們辦事的時候得送錢,還得防著他們害你。明朝從洪武15年開始每十年造黃冊,比如吏員可以把你的下等田報成上等田,你到明年就會發現稅一下子多了很多,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你就得送禮。

老百姓負擔農業稅,每年要交糧食,南方產糧區要供應北方大城市的糧食,所謂的漕運。糧食在搬運、運輸等過程中有損耗,這個損耗怎麼計算呢,由收糧食的吏員踢幾下筐,落到地下的糧食不算,需要老百姓自己再填滿。到張居正朝為了減輕老百姓負擔,只允許踢三腳。

明中期以後交稅可以用白銀,老百姓把散碎的銀子交上去,官方鑄成銀錠,也就是官銀。鑄造的過程會有損耗,所謂的火耗。所以在收稅的時候也要打出提前量,老百姓交稅要把損耗的部分也算上。由於白銀是貴金屬,工匠在操作過程中損耗極少,但是官員們嗅到了機會,到後期火耗的百分比能到25%到50%。

古人經常用這樣一句話來形容,民出其十,官得其一。這不是實際的比例,只是用來說明地方對百姓的盤剝之嚴重,總體來說實際負擔是官方稅率的兩三倍是有的。

明朝的陋規發展出了一整套的體系。小吏盤剝百姓,也要給官員送禮,官員又要給他們的領導送禮。給領導送禮,最基本的三節兩壽,春節、端午節、清明節,領導生日領導夫人生日。冬天有炭敬夏天有冰敬,臨走有別敬,中央的官員到地方視察有程儀,下屬去拜會上司有門敬,等等不一而足。

這些東西明朝中央政府是知道的,但是不能說破,要是說破了,誰來幹活呢,誰給他們發工資呢。明朝皇帝非常的摳門。明朝的稅制非常複雜,各個部門有各自的財務,沒有一個統一的財政部。皇帝也有自己單獨的財務,所以官員們吃不吃得上飯,跟皇帝是沒有關係的。一旦提錢,就會開始扯皮。假如有一個財政部,沒錢了就可以找財政部,部門可以調整財政支出,比如某地有旱災了,可以給他們撥一點,編個預算,明年旱災沒了,這部分預算就可以取消了。但是明朝沒有財政部,各個機構之間嚴防死守,一旦有了先例,這個錢就得一直拿,給部門造成永久性的負擔。誰也不會說自己錢多花不了,所以一旦提到錢,就會出現很大的矛盾,政府出於惰性和穩定的目的,不會大改,只能修修補補。

當然了,為啥說張居正是明代唯一的大政治家,因為他敢於改革稅制,向明朝潰瘍最爛的地方下刀。

明朝發展起來的陋規一直延續到清末,有些甚至影響到今天。清光緒朝戊戌變法期間,廣開言路,曾經有人上書建議將陋規合法化,給吏員發工資,最終沒有實行,怕舊的陋規合法了,再出現新的陋規,加重百姓的負擔。


正好藉此機會來談談明代的官員俸祿問題;

首先簡略回答下題主的問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明代的讀書人是一直在增長的,但是有很多人做官這個定義,實際上是很模糊的。讀書做官變得更加競爭激烈,所以應該問:

為什麼中前期社會風氣簡約樸素,政治氛圍嚴肅冷厲,和中晚明官員競爭空前激烈,社會風氣開放包容,如此對立的情況下,還是有很多人削尖腦袋想做官。

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經常閱讀明代典籍和學術專著的朋友,可以發現觀點引用自何處,但是我不標,因為噴子們真的挺好玩的。

1.不願做官的故事

2.明代官員的俸祿問題


先來說,不願意做官的故事:

空間上的競爭問題:

在明代中前期的恢復生產和獎勵生育、打擊豪強,以及為了維護封建統治,擴大自己的統治基礎而實行的八股取士等政策的影響之下,到了中後期,士大夫階層急劇擴大。「合天下之生員,縣以三百計,不下五十萬人」,余英時的《士與中國文化》中談到:「中國的人口從明初到十九世紀中葉增加了好幾倍,而舉人、進士的名額卻並未相應的增加,因此考中的機會自然越來越小」,在不搞教育產業化,大學擴招的前提下,士人出頭的幾率越來越小。

一直到晚明的萬曆中後期,由於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商人地位的大幅度提高,再加上張居正改革後,賦役貨幣化等因素,社會風氣變得更加的活潑。而江南地區的文教興盛,經濟富足,因此讀書人的數量很多,科舉競爭也是最激烈的。

文徵明這樣寫道:「略以吾蘇一郡八州縣言之,大約千五百人,合三年所貢不及二十,鄉試所舉不及三十,歷三年之久,合科貢兩途,而所拔不過才五十人」。

除此之外,還有政治上的地域壓制,明宣宗繼位之後把科舉考試分為南北榜,到了景泰年間又分為南中北三卷,雖然有助於區域公平,兼顧了全國其他地方的讀書人,但是進一步壓縮了江南地區士人的中舉名額。

經濟上的窘迫原因

隨著社會的逐步穩定,人口的不斷增長,但是土地資源卻沒有帶來相應的增長而產生的矛盾,為了維持生計,江南地區的農民種植經濟作物的比例顯著增高,尤其是棉花、桑葉、染料、果蔬、煙葉等,被動的發展起來商品性農業,大批的農民被捲入商品市場。

尤其是嘉靖、萬曆年間白銀作為貨幣流通的主要材料以及部分海禁政策的鬆動所帶來的契機,興起了一些手工業城鎮的城市商業中心,商品經濟飛速發展,商人階層也急劇擴大,形成一個前所未有的社會各個階層都紛紛投身商業的浪潮。江南地區的讀書人們生活在這樣一種商業氣息濃厚的社會氛圍之內,很容易被其感染。

此外,晚明時期官僚經商的風氣也十分濃厚,作為當時經濟重心的江南地區,更是官商盛行,嘉靖時期的內閣首輔徐階,是松江人,他的家族中不僅大力經營紡織業,而且在松江、蘇州等地還設有大量的私人「官肆」、「邸店」,經營匯兌、會票的業務。嘉靖、萬曆時期烏程人董份曾經做到工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這個人「富冠三吳,田連蘇湖諸邑,殆千百頃。有質舍百餘處,各以大商主之,歲得利息數百萬。家畜僮僕不下千人,大航三百餘艘」,「有質舍百餘處」。不僅低買高賣、巧取豪奪,而且還參與放高利貸。

朱紈提督閩浙海防期間,曾經憤恨的上疏說:「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

讀書科舉是一項花費很大的活動,不僅本人要脫離生產,而且還要花錢購買書籍和其他用品,進行各種應酬交際活動,一般的家庭很難負擔的起。

隨著晚明大量白銀流入,造成了實際購買力下降,各種生活物資價格不斷上升,士人的生活和科舉成本更是不斷的提高。

周暉《金陵瑣事剩錄》卷四記載:「正德初年,承弘治以來,物價甚賤…追末年及嘉靖至今,諸物騰涌,巧偽日滋,不可勝言矣!」

王世貞曾經寫道:「余舉進士不能攻苦食儉,初歲費將三百金,同年中有費不能百金者。今遂過六七百金,無不取貸於人。蓋贄見大小座主,會同年及鄉里,官長酬酢,公私宴酬,賞勞座主僕從與內閣吏部之輿人,比舊往往數倍,而裘馬之飾,又不知節省」。

在這種情況下,士子們生活都難以為繼,更別談讀書。

晚明時期,江南地區的社會風氣從儉樸漸漸變為侈奢,這種奢侈的風氣逐步影響到了社會各個階層,當時社會上以奢為富,以富為榮,廣大的讀書人也不可避免的捲入這樣的風氣當中。甚至有讀書人被迫拋棄原本樸素的穿著打扮,而去迎合奢侈的風氣,進一步的加重了讀書人的經濟負擔。

此外,晚明江南人分產異炊和家庭小型化已經很常見,未分家之前,一家之中兄弟幾個除了供養家庭外,尚可再供養一個兄弟讀書。但是分產之後,讀書的那個人很可能就是這個小家庭中的主要勞動力,他不僅要養活自己,還要支撐住整個家庭。

所以在晚明,多種因素的影響之下,加重了廣大讀書人的生活壓力,「貧困」已經成了江南地區讀書人的一個相對普遍的特徵。所以經濟條件的惡化及生存的壓力增加是早就晚明江南地區讀書人大規模參與經商的最主要原因。

重商思潮的變化

王陽明說:「四民異業而同道」,突破了傳統的農本商末的傳統思想,海瑞認為士農工商等階層不過是社會分工的不同,都是社會發展所必須的。他說:「今之民者五,曰士農工商軍,士以明道,軍以衛國,農以生九穀,工以利器用,商賈通焉而資於天下」。

張居正說:「古之為國者,使商通有無,農力本稿,商不得通有無以利農則農貧,農不得力本檣以資商則商貧,故商農之勢常若權衡。…故余以為欲物力不屈,則莫若省徵發以厚農而資商,欲民用不困則莫若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

海瑞和張居正都認識到了商業在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不再輕商賤商。黃宗羲公開宣揚:「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本,妄議抑之,夫工固聖王之所欲來,商又使其願出於途者,蓋皆本也」,正式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思想。

晚明時期,經濟狀況惡化的江南士人在日益強大的生存壓力之下,不在埋首於書齋之中,殘酷的現實使他們從安貧樂道的清高中走出來,開始對傳統讀書科舉的生活方式產生了思考,他們開始關注自己的生存問題。

所以,晚明江南地區的很多讀書人因為上述的種種原因參與到了商業中來,他們主要在:

1.圖書出版業,這點很多人能夠感觸的很深,以前刻書都是官府來做,嘉靖萬曆以來,刻書的重心已經從官府轉入民間私家之手,民間出現了許多商業性質的書坊。這些書坊集搜書、刻書、販書於一身,無論規模還是數量都達到了相當大的程度。經濟發達的江南地區成了當時的圖書出版中心。

2.紡織行業

江南地區素來生產絲綢,是全國最大的絲綢生產基地,晚明時期又稱為了全國棉紡織業。

3.糧食行業

4.高利貸行業和參與到海貿內陸貿易路線中

葉向高家族不就是高利貸家族么,哈哈,有點偏頗了。可以看這本論文《福清葉向高家譜列傳研究——從高利貸家族到官宦人家》(經過只有yan li提醒,非出版物,是論文)


2.明代的官員的俸祿問題

總結來說,明代官員(包含兩京文武官、各邊軍官,甚至軍士月糧,學校老師和廩生的廩米等)的俸祿管理、發放,是從來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制度。而且是迭代變化折色部分,不僅是文武官員得不到保障,連軍官士兵也經常在薪資上面被剝削。

標準倒是有,根據《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五,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丙戌條,我們知道明代官員所謂的官方標準薪資:

上諭戶部侍郎楊靖曰:為政者務存大體,近文武官俸米有以斗升為計,甚非所以示朝廷忠信重祿之道。自今百官月俸,皆以石計或止於斗,毋得瑣碎。於是戶部奏定: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七十四石、正二品六十一石、從二品四十八石、正三品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一十六石、從五品一十四石、正六品一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從七品七石、正八品六石五斗、從八品六石、正九品五石五斗、從九品五石;

明代官員的俸祿,初定於洪武四年,修訂於洪武十三年,在洪武二十年再定,二十九年又定。

那麼,一位大明朝的官員,他的工資條應該有哪些項目呢?很簡單,俸米+鈔,只不過洪武四年時,全支祿米。洪武九年,文武百官的俸祿,米麥、鈔皆支,也就是出現了折色。

成祖即位後,因連年內戰,國庫虧空,戶部稟承成祖之意,奏稱「天下倉糧,宜撙節以備國用」。皇位還沒坐熱乎,就下令:在外、在京官吏俸糧支米鈔。所有官員的歲俸均分為兩部分:一為本色俸,內分支米、折銀、折絹三項,二為折色俸,內分折布俸、折鈔俸兩項。於是俸米折色成為定製,後雖在數額上有所變化,但基本上是在「俸鋃支米鈔格」所定線上浮動。

就這一個折俸,裡面的文章大了去了。

此外,你當官當錯了,處罰你住俸,也就是停止發放俸祿,但是你還要繼續工作;輕一點的就是罰俸,本職工作沒做好,直接不給工資。

那麼,最低的時候,做一位封建的官僚,領到手的工資是多少呢?我們來看一條發生在沙雕父子之一的憲宗皇帝時期的俸祿問題案例,當時看到這條記錄的時候,我心中毫無波動。

因為一直以來,英宗、憲宗在我的印象里,就是明朝最垃圾的皇帝,廢物中的廢物。

《明憲宗實錄》卷九十七,成化七年冬十月:

丁丑,戶部請以布一匹,准支文武官員俸米二十石。舊兩京文武官折色俸糧,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至是戶部尚書楊鼎,奏京庫椒木不足,甲字型檔多積綿布,以時估計之,闊白布一匹可准鈔二百貫。請以布折米,仍視折鈔例,每十貫一石。先是折俸,鈔米一石,鈔二十五貫,漸減至十貫,至是鈔法不行,鈔貫值二三錢已是。米一石,僅值錢二三十文。至是,又折以布,布一匹時估不過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則是米一石,僅值十四五錢也。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有司朦朧奏請,遂為常例。

看見沒有,在不確定的手頭的版本是否記載錯誤的情況下,我主觀的信任這段文字。令人驚奇的騷操作來了,布一匹,折俸米二十石,每石市值僅有十四五錢。這不是給官員發工資 ,這是活搶。

那麼在此之前,官員們的工資都是什麼情況呢,我僅簡單列舉到憲宗這個臭不要臉的時期:

1.洪武時期,是米鈔支取各半;節操尚在,那時候的國家情況和社會的經濟狀態,以及消費水平,洪武皇帝給大臣們發的薪資真的不算低;

2.永樂時期,官俸全支,是皇帝對大臣的額外賞賜。《明太宗實錄》卷一百一十二 記載:

命都督吳允誠、紫秉義等月俸並全支米,時內外官俸俱米鈔兼支,上以允誠等從征有功,故優之。

重點說下這個吳允誠,大大滴重臣。我在多篇文章中有提到這個人,他是蒙古人,是個帖木兒。永樂時期封為忠順伯,算是韃官體系中的一員。他的兒子吳克忠、吳克勤從征死於土木堡。孫子吳瑾(升為侯爵了)死於曹吉祥之亂,六世孫吳汝征在北京陷落後,舉家自殺。

3.上面兩個都是大爺,在位期間大臣們都不敢叫喚,等永樂一死,仁宗嗣位,馬上就不一樣了。

《明仁宗實錄》卷七,永樂二十二年十一月:

監察御史陳正倫言三事:其一修葺各處城垣頹塌者,以傋不虞;其二,量物直高下增減稅課,以通鈔法;其三增文武官俸,給以餋廉恥;所宜亟行者。上曰御史言當。

還沒涼透呢,就有人忍不住跳出來喊:我有話說,工資少不夠生活,給我們加工資,讓我養廉,否則.......

結果呢,好脾氣的仁宗也覺得大臣們的薪資確實低了,洪熙元年春正月,他給禮部尚書呂宸諭,說:

朝臣在任久者,今皆令還鄉展省。其得誥敕者足為家鄉之榮,然到家有餋祭賓客之費,往還有道理之費,計其在官俸祿,給日用外有餘貲者,鮮矣。自今歸者,皆賜鈔。公、候、伯、一品、二品賜鈔五千貫,三品四千貫,四品三千貫,五品二千貫,六品一千貫,八品以下皆五百貫,著為令。

所以,他的評價高啊。這位皇帝幾個月後駕崩,大臣們對他的評價非常高,說皇帝陛下是個仁慈的君主,不僅將採買都罷除,停止追討百姓拖欠的賦稅,而且主動給百官增加俸祿,連軍隊都考慮到了。

4.到了他兒子宣德皇帝,玩法就變得有些不一樣了。因為永樂二十年至二十年這段時間的工資發放標準是俸鈔俱支蘇木胡椒,沒辦法,下西洋嘛,雨露均沾讓大家都見識見識西洋物件。就這樣,國子監這幫傢伙也沒撈著,給忘了。戶部乘著宣宗皇帝剛剛繼位,連忙給打個報告上去。

宣宗皇帝時期,出現了因為被欠薪而遭到吐槽的事情。大興左衛致仕指揮僉事尹貴歲數大了,讓自己的兒子尹亮襲職。尹亮呢在甘肅御邊,但是家人都住在北京,有九百錠的俸鈔沒有發放,上面給的理由是,你襲職沒有報告交上來,也沒有經過皇帝的批複,所以不給他。

我不知道這個原文:以未經覆奏,到底應該怎麼解釋。事實是這位世襲的軍官被欠薪了,於是尹貴就上奏了,宣宗皇帝對戶部說的話也挺有意思:

「出納之吝,有司常事。然官員俸鈔,自是分所當得。其父既老病,子復備邊,不賴此何以資給,豈非爾等稽緩之弊,其即移文,令如例給之。又諭之曰:度軍官俸鈔未給者尚多,若再有來訴,稽緩之罪不可免矣。」

宣德朝發工資是個不小的問題,甚至已經影響到了韃官,夏原吉彙報建議:「京官、韃官俸糧,舊皆均支米鈔,除忠勇王如舊外,其餘不拘品級,月各與糧二石,余令於南京倉附支鈔,支如舊。」

還出現過大規模拖欠薪資的情況,宣德四年十二月,戶部報告說南北兩京的文武官員一年的俸鈔都沒有支取。

出現過用破爛抵扣工資的情況,《明宣宗實錄》卷九十五,宣德七年九月:

壬午… …兼掌行在戶部事禮部尚書胡濙言:天下庫藏所貯諸物,歲久積多,守護為勞。請遣官辨驗,凡金銀、寶玉、珠翠、紵絲、綾羅、布帛、銅鐵、顏料等項,與凡違禁物皆送京師。其不堪起運衣服之類,折充所在文武官俸,給軍器付附近衛所,從之。

好東西都送到宮裡,衣服折成官俸,這是赤果果的剝削啊!

到了宣德十年的時候,韃官的日子也是一年不如一年,請看:

乙卯… …更定在京韃官月俸給米例。時行在戶部、兵部奏:在京韃官俸米有全給者,有半給者。今饋運艱難,宜稍撙節。於是,命全給者減半,半給者減十之三四,新降附者自指揮而下亦遞減之。

5.正統朝其實挺好玩,英宗剛繼位的時候,大臣們就又開始賣慘,我發現新君即位,一定少不了大臣上奏言事,言事一定會談官俸問題,看起來這都是心結啊。

《明英宗實錄》卷十五,正統元年三月丁卯:

少保兼戶部尚書黃福言四事… …行在衛所軍官俸米,俱在南京支給,緣路遠無力運回,多於北京賤賣與人。食祿之家,因而失所。宜量派江南路遠州縣稅糧內,照數估直,折收銀、布、絹、叚,疋解赴北京,准作軍官月俸。

這一時期有個利好的變化是出現了金花銀,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銓、巡撫江西侍郎趙新都在上疏請求將該輸米麥就地估值糶賣,然後將銀子送到京城,作為官員的俸祿。

上文提到一個俱在南京支給,有一個小知識點,大臣們本色米只能支固定的份額,這部分額度也是搖擺不定的。剩餘的部分需要持一種叫做「俸帖」的東西,到南京去領。

所以少傅、兵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在正統元年冬十月也就官俸問題發表了看法,說:「比至北京,散還各官,十分之中僅得一二,誠為未便。」

這年年底,南京軍官的俸祿問題十分嚴峻,具體情形如何,我沒有專門去查詢資料,只是看到朝廷專門派遣了通政使司右通政,去南京處理諸衛官俸。

年幼的正統皇帝,甚至還解決了土官的俸祿問題。之前土官朝廷是不發放俸祿的,到了正統二年才如漢官例給工資。

再來說邊境的守衛軍官,情形十分凄慘,《明英宗實錄》卷三十三,正統二年八月:

行在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曹翼奏:肅州衛境外煙墩守了官軍,俱三月一替,其官無家人者,俸糧亦令赴甘州倉關支,旗軍月糧雖在本衛,止得米五斗,赴墩食用,家小在營,用度不敷,以致失節、失所者多,風俗澆漓,不可勝道。上以境外守了官軍艱難,官俸聽本處支給,軍糧月給八斗,俟有糧日更為處之。

正統朝的官俸問題,特點是拉鋸戰,今天大臣上奏希望月關米增加一點,明天上奏就近取給,後天發不出來俸米了,拿一部分地方土產來折色。

就說到這吧,一說到英宗憲宗,心情就不好。

OVER。


這對歷史有些誤讀。

(1)明代的俸祿很低么?不見得吧。

明朝官員的俸祿,不是以銀子為標準的,當然,收稅也不是。注意,劃重點,都是以糧食為標準的。

朱元璋立國之後,俸祿幾經調整,最後核定最高正一品一年1044石,一個月87石。最低從九品,一年60石,一個月5石。

一石糧在明代,重量相當於94.4公斤,也就是188斤。一品一個月收入16356斤,196272斤糧。現在哪個國家領導人,或者哪個官員,或者哪個職業的年收入可以購買近二十萬斤的大米?沒有吧。啊怕是最低的,一個月5石糧,也是940斤大米,折成人民幣的購買力,也有幾千塊錢。明代的恩格爾係數,也就是收入用來購買食品的比例,是遠高於我們現代的,一個月相當於幾千塊人民幣的收入,換算下來,也已經遠高普通職業的收入者。

俸祿就這麼簡單嗎?當然沒有,俸祿以外,還有則例優免

優免的意思,就是免稅,免役。就是你當了官,可以不繳田稅了,也可以不用去當差役了。賦和役,是明代朝廷主要的收入形式。這個問題還可以擴張一下,除了當官以外,舉人和秀才也是都免的,因為即便不當官,也默認是備選官員了,與普通老百姓是不一樣的。再注意一個問題,明代的官員,舉人和秀才也是可以當的,只是當的官比較小。明代都是讀書人當官,不是讀書人的極少極少,而且不管什麼功名,都是最低從九品開始。進士當官,第一任規定是觀政,從九品,這職務很明確,就是看著別人怎麼從政,然後直升七品縣令的最多,還有一部分直接就是京官,各司吏員,升給事中的也不少,而且陞官的速度很快,沒啥錯誤的話,一般升個三四品不成問題,也有極少數拔尖的,再考選庶吉士,直接送到翰林院編修的也有。各不相同。舉人嘛,也是從小官開始,當然,大多數不止與此,上來就是從八品的縣教諭啥的大有人在,最高當到五品知府的地方官也就到頭了,少有成為京官的。當的最大的就是海瑞,從二品,這是特例,鳳毛鱗角。秀才可以「食廩」,應召各地學校的廩膳生員,由官府分發一定的糧食及日用品,一般能滿足個人的生活所需。到了一定的年限,或者如果對功名進取絕望了,直接去當地衙門混個吏員也是有,而且還不少,不過這輩子當的官可能都不會太大,不入流,七八品也就到頭了,也有選送貢院進修的,看情況。

《大明會典》○十五年,詔各處學校廩膳生員、有親老無人侍養、願告侍親者、聽親終復學。其累科不第、年五十以上、願告退閑者、給與冠帶榮身、仍免本身雜泛差徭凡衛學。

這個話題扯的有點遠,還是回頭說俸祿的優免。不是上不封頂,是各有級別,京官一品,嘉靖前是優免二十丁,就是你家裡有二十個人都不用去衙門當差了。嘉靖後是三十丁,田一千畝。稅田一千田不用賦稅,不過明代後期,土地兼并嚴重,大多數不管多少畝田都不用賦稅,或者交一點點意思意思。外官的標準,是京官的一半。

說個題外話,家人這個概念,老有人覺得是僕役,其實有一部分是因為當官的親戚可以免了差,或者是投獻田畝,到大官家裡干雜活的,跟花錢買來的僕從是不一樣的。受電影電視的影響,搞得現代人覺得家人與家僕沒有區別。家人、家丁、家僕的概念其實是不一樣的,主要指其來源不同,在主家的身份地位也不同。

除了優免,還有,皂隸銀,就是僱傭長年差役的,不是一般徵用民夫抬抬扛扛的那些,比如捕快,班役,吏簿。一般的情況,一個衙門用的人是當官的給,但是這個錢,是朝廷出。出多少,朝廷按定額給,過了當官的一手,再分發下去,那給多少,就不一定了。如果有盈餘,就是當官的灰色收入了。

皂隸銀是京官地方官都有,另一項是京官比較多的,就是賞賜。皇帝隔三岔五的給點恩典,這個很多,逢年過節,皇帝生日,或者(皇帝覺得是)重大貢獻的時候,都有。

最後還有,養老制度。當官的老了以後退休,明朝稱致仕。理論上,致仕以後是沒有俸祿的。但是也有少數官員是有的。

  《弁山堂別集》致仕給祿:致仕官給全俸。洪武中,兵部尚書單安仁、唐鐸,嘉靖中少保禮部尚書席書給半俸者,永樂初吏部尚書張紞、戶部尚書王鈍、宣德中戸部尚書郭資、太僕寺卿趙昱。

還有的是,辭官加秩,就是退休的時候加個一品半品的。還有,致仕加級,這很好理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這是一種榮耀,發獎狀,不發獎金。

總而言之,明代的官員俸祿,是比我們現代想像的,其實要多的多。

(2)那麼,為什麼會有明代官員收入少的情況呢?其實這很少見,例子也不多。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海瑞,因為沒有貪污,所以難得吃肉,偶爾買二斤肉還被傳為新聞。

怎麼看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中海瑞「竟然還買了兩斤豬肉」的表述被去掉「豬」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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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原因。

一個原因是明代的俸祿,雖然以大米為標準,卻不是都發放大米(不然高官的大米真的吃不完,運輸也困難,笑)。俸祿的發放是分兩部分,一部分是本色,本色的意思就是本來的實物,比如大米、大豆、蘇木等等,都叫本色,是什麼就發什麼,也就是大米。一般是30%,不管哪一級的官員,多少的俸祿,每月只發其中的一石,這個叫月米。剩下的呢,折成銀子,這叫本色銀。還有,就是不定期的出現實物俸祿,這個也是本色。因為明朝徵稅收的不一定都是大米呀,有大豆,有貯布,甚至收水銀胡麻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當然也有折銀徵收,張居正時代有過推行,不過仍然是不全面的折銀徵收,時間也極短。實物俸祿售賣市場,又有一定的損失。

還有70%的俸祿呢,就是折色。折色就是各種折換,一般是折換成貨幣,折成銀子,折成銅錢,折成鈔貫,都叫折色,也都有過。所以本色折色,都有折成銀子的部分,概念不要搞錯。

折色部分,折銀沒有問題,但是折銀的價格就有講究了,明朝大多按官府採購價先折成鈔貫,有時會折成銀,有的沒有。銅錢鈔洪武年間朱元璋就發行了,可以說一開始就有了,但是很快這東西就變得不值錢,越來越不值錢,到了景泰正統年間,基本上朝廷發行的鈔,就形同廢紙。可是俸祿折鈔,卻一直實行到明朝滅亡,到後期有把折完了鈔,再折成銀,價值卻少了很多。所以折色的價值,與市場出入很大,這就造成官員領俸的時候有很大的損失。這些因素加在一起,有時候官員的收入就有點拮据了。

另一個原因,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就是明代當官的,一般都是有一些家人,比如海瑞家裡,至少有一個母親,一妻,一妾,幾個僕人,還有一個女兒(實際是有三個,均早夭),還有過兩個兒子。這些人,除了海瑞以外,都是沒有經濟收入的,僅靠他一個人的俸祿供養。

最後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前面說的,一般的官員,都有一些合理合法的灰色收入,但是這個收入卻不合儒家的道德標準,以海瑞的剛直,是不會去要這樣的錢的。

那自然跟著海瑞,是要過苦日子了,吃不上肉的情況,也在情理之中。

(3)現在,可以來回答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當官了。

這也是有誤讀,明朝很多人想當官是真的,但不是很多人能當官。按黃仁宇《十六世紀明代的財政》所說,明朝當官的人數,京官大概兩千多人,地方官兩萬,合在一起,就是兩萬多人,而明代當時的人口總數,大約在一億多,不超過兩億。按照這個比例來算,那要好幾千人,才一個官。這怎麼說,都不是很多人在當官。

我們一般都認為,做生意要比當官來錢更多,這是因為我們生在現代,不能切身體會古代。實際上,在明朝,做生意人的地位是很低的,甚至到了民國以前,商人的地位都不高。士農工商,商人是排在最後的。而且,真正做生意的,在明朝的人口比例裡面,是少之又少的。賺大錢的,人數比例又是極少,因此我們很少看到商人獲利的史料,卻很經常看到商人被官府苛刻的史料,比如多收關稅,比如官府指定代購不給錢。比起當官來說,商人走獨木橋,而當官是陽光大道。另外,官員即便都是中產階級,其人數,也比地主少很多。只有幾分之一,甚至幾十分之一。那地主是怎麼來的呢?大部分當然是靠祖上遺產,數代人經營積聚,少部分是有權有勢以後,才有了土地積累,然後成為地主。一句話,絕大多數的地主,要麼是自己先做了官,要麼是祖上做了官,才成為地主的。總結一句話,你要成為明朝的中產階級,那就要先當個官,或者祖上當了官。所以,「書中自有黃金玉」

還有,當官也好,讀書人也好,社會地位高啊。這個不用懷疑,中了秀才,就可以見官不用跪(這中說法我不知道哪裡來的,史料上我是沒有看到的,希望有人可以補充)。中了舉人,就可以連帶家人優免賦稅及差役。中了進士更不用說了,鄉里都恨不能掛一個大大的招牌顯擺一下。只要讀書有所進取,中了任何功名,那就是光宗耀祖,家裡人也跟著雞犬升天了,更不用說這些人以後高官厚祿。而且讀書人比例少,連秀才都是稀缺資源,哪怕連秀才都中不了的,在鄉里都很稀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當然,讀書不是當官唯一的道路。生個女兒選進宮去,一旦跟皇帝成了親戚,就馬上有官可做,有爵位可封。或者象魏忠賢那樣,割了卵蛋,進宮混出名堂,那也是官,內官。如果身在軍伍,建立戰功,也能陞官。還有,跟高官拉關係,或成為親戚,營私舞弊,也可能混個官。

(4)以上,我們都是可以擺在檯面上的理由,還有不可以擺在檯面上的,或者看不到的東西。

當官可以貪污啊。嚴嵩,抄家的時候抄出來的東西寫成的目錄都可以編一本厚厚的書。魏忠賢的走狗李永貞(這個也是官,司禮秉筆,魏忠賢掌家,明朝稱為內官)都能抄出二十九萬兩銀子。崇禎朝一個巡鹽的御史高捷,一次性就可以貪污二十一萬兩銀子。到明朝破國的時候,僅一個北京城,就抄出七千萬兩銀子,這裡面90%都是從官員(不管是勛戚侯家,還是閹人太監,都是官)身上抄出來的,僅有10%是來自富商。

毛奇齡《後鑒錄》:「(大順軍)進拷索銀七千萬兩,侯家什三,閹人什四,宮眷什二,估商什一,余宮中內帑金銀器具以及鼎耳門環鈿絲裝嵌,剔剝殆遍,不及十萬。賊聲言得自內帑,惡拷索名也。」

所以,我們僅靠想像,以為明朝的俸祿很低,就很難理解明代全民對做官這條道路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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